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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单位: 根据《陕西师范大学教师岗位设置及人员聘用实施方案》(陕师党发〔2016〕66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及《陕西师范大学教师岗位设置及人员聘用工作安排意见》(陕师校发〔2016〕159号)(以下简称《安排意见》)要求,为做好教师关键三级及以下岗位人员聘用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组织 (一)关键四级岗位、核心三级岗位破格申报人员,由学校按《安排意见》规定程序组织聘用工作。 (二)其余申报人员,由各单位按《实施方案》《安排意见》、各单位《关键三级及其以下岗位人员聘用实施细则》及教师聘用委员会给各单位的批复意见组织聘用工作。 二、时间安排 (一)5月19日至5月26日,关键四级岗位、核心三级岗位破格申报人员进行个人申报,职能部门审核,所在单位组织学术评议,按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于5月26日下午5:00前将推荐人选的《陕西师范大学教师岗位申报表》及《陕西师范大学教师岗位聘用申报汇总表(破格)》(见附件)报送教师聘用委员会办公室(长安校区校务楼404室)。 (二)5月19日至6月12日,其余申报人员聘用工作由各单位组织实施,于6月12日下午5:00前将公示后的拟聘结果报送教师聘用委员会办公室。 三、其他 (一)关键四级岗位、核心三级岗位破格申报人员的述职答辩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二)本通知未涉及的事宜按《实施方案》与《安排意见》执行。 联系方式:85310357, 85310630 附件:《陕西师范大学教师岗位聘用申报汇总表(破格)》 教师岗位设置及人员聘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5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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