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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济南限行最新规定 济南外地车限行时间及路段 济南货车限行政策→买购网

2024-06-18 14:32|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济南外地车限行规定

为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对空气质量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山东省实施办法》《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在工作日交通高峰期对城市快速路、经十路和旅游路采取限制部分车辆通行的管理措施。

1.限行时间

工作日早晚高峰期,即每周一至周五的7时至9时、17时至19时

2.限行车牌

轻型、微型货车及悬挂外地号牌的机动车,“外地号牌”是指非“鲁A、鲁S”的机动车号牌

3.限制路段

城市快速路:北园高架路、工业北高架路、二环东高架路(含老虎山隧道)、二环南高架路(含石房峪隧道、老虎洞山隧道、浆水泉隧道、龙鼎隧道、港沟隧道)、二环西高架、顺河高架及南延工程(含玉函路隧道、望岳路隧道)等高架道路

其他路段:经十路(邢村立交至济南西立交)、旅游路(港西路至舜耕路)

4.不限车辆

悬挂新能源号牌的机动车,轻型多用途货车(皮卡车)以及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急救援货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5、限行处罚规定

对外地车辆首次违反禁令标志的只警告、不处罚。对故意、多次、恶意闯禁区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处200元罚款,计3分。

6.外地车备案申请

凡在济南市工作、学习、生活的外地车牌机动车所有人,可将车辆备案登记,得到交警确认后可以在早晚高峰在限行路段通行。备案方法:可拔打电话0531-66666122,提供车牌号码和准确联系万式;或登录“济南交警车辆通行备案系统”或“泉城行+”APP的车辆通行备案模块,按照系统要求进行备案。

济南经十路限行规定

自2023年9月7日起,经十路(凤山路-凤凰路)北侧辅路,实现早高峰限行规定:

限制时间:工作日早高峰7:30—9:00

限制车辆:社会车辆

不限制车辆:公交车、大巴车、摩托车、明湖国际细胞产业园驻地车辆除外

限制规则:经十路(凤山路-凤凰路)北侧辅路实施工作日(07:30-09:00)禁止社会车辆通行,经十凤凰路口工作日(07:30-09:00)禁止右转。

绕行指南:经十凤山路口,北口右转社会车辆,请驶入经十路主路行驶;非机动车、摩托车在辅路借用右侧机动车道通行,在凤凰路路口借用右转车道通行;经十凤凰路口,东口禁止社会车辆右转(公交除外),禁行时段内右转车辆在经十凤山路口向北进入凤山路绕行或通过下游路口绕行。

济南货车限行规定

一、轻型、微型货车

轻型、微型货车高峰期限行,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至19时禁止在以下路段行驶:

城市快速路、经十路(邢村立交至济南西立交)、旅游路(港西路至舜耕路)“城市快速路”是指北园高架路、工业北高架路、二环东高架路(含老虎山隧道)、二环南高架路(含石房峪隧道、老虎洞山隧道、浆水泉隧道、龙鼎隧道、港沟隧道)、二环西高架、顺河高架及南延工程(含玉函路隧道、望岳路隧道)等高架道路。

二、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畜力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道路通行规定

1、主城区:禁止上述车辆进入G35济广高速公路济南段、G3京台高速公路济南段(与G2001绕城高速公路西线共线,下同)、G2001绕城高速公路南线、G2京沪高速公路济南段以内区域道路通行(不含上述道路)。其中,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在G35济广高速济南段(小许家立交至槐荫立交)通行。

2、莱芜区:禁止上述车辆进入莱芜区大桥路(大桥路与汶河大道路口至大桥路与龙潭大街路口,下同)以西,龙潭大街(大桥路与龙潭大街路口至龙潭大街与赢牟大街路口,下同)、赢牟大街(龙潭大街与赢年大街路口至赢牟大街与北坦路路口,下同)、凤城大街(凤城大街与北坦路路口至凤城大街与新甫路路口,下同)以南,汶河大道(兴华街与汶河大道路口至大桥路与汶河大道路口,下同)、西秀大街(西秀大街与新甫路路口与西秀大街与兴华街路口,下同)以北,北坦路(赢牟大街与北坦路路口至凤城大街与北坦路路口,下同)新甫路(凤城大街与新甫路路口至西秀大街与新甫路路口,下同)、兴华街(西秀大街与兴华街路口至汶河大道与兴华街路口,下同)以东,以及长勺路(长勺路与赢牟大街路口至长勺路与胜利路路口,下同)、赢牟大街(赢牟大街与北坦路路口至赢牟大街与鹿鸣路路口,下同)通行。其中,汶河大道、新甫路允许通行。

3、钢城区:禁止上述车辆进入钢城区钢都大街(永兴路与钢都大街路口至新兴路与钢都大街路口,下同)以南、新兴路(新兴路与钢都大街路口至府前大街与新兴路路口,下同)以西、府前大街(府前大街与新兴路路口至府前大街与永兴路路口,下同)以北、永兴路(府前大街与永兴路路口至永兴路与钢都大街路口,下同)以东道路通行。

三、专项作业车、轻型自卸载货汽车以及重型、中型载货汽车道路通行规定

1、主城区:

高峰禁行区域: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至20时,禁止上述车辆进入G35济广高速公路济南段、G3京台高速公路济南段、G2001绕城高速公路南线、G2京沪高速公路济南段以内区域道路通行。

全天禁行区域:禁止上述车辆进入二环路以内区域,不含二环北路、二环南路、二环西路(经十路以南路段、青岛路以北路段);北至青岛路、西至G3京台高速公路济南段、南至经十路、东至二环西路以内区域,不含经十路(腊山河西路至G3京台高速)、腊山河西路、青岛路(腊山河西路至二环西路);北至工业北路、西至二环东路、南至旅游路、东至凤鸣路以内区域;城市高架路、快速路通行。

绕行线路:有途径禁行区域的过境车辆,建议在非高峰期内绕行经十东路(春晖路以东)、春晖路、工业北路(S102)、将军路、二环北路、二环西路(青岛路至二环北路)、青岛路(二环西路至腊山河西路)、腊山河西路(经十西路至青岛路)、经十西路(腊山河西路以西)、党杨路、刘长山路、二环西路(经十西路至二环南路)、二环南路(英雄山路以西)、G104、望岳路(S103)等非禁行道路通行。

2、莱芜区:

白天禁行区域:每日6时至20时,禁止上述车辆进入凤凰路(凤凰路与汇源大街路口至凤凰路与山财大街路口)以西、汇源大街(凤凰路与汇源大街路口至汇源大街与大桥南路路口)以北、山财大街(山财大街与大桥北路路口凤凰路与山财大街路口)以南、大桥路(汇源大街与大桥南路路口至山财大街与大桥北路路口)以东区域通行。其中,凤凰路、汇源大街允许通行。

全天禁行区域:禁止上述车辆进入莱芜区大桥路以西,赢牟大街、龙潭大街、凤城大街以南,北坦路、新甫路(不含)、兴华街以东,汶河大道(不含)、西秀大街以北。其中,汶河大道允许通行。其中,汶河大道、新甫路允许通行。

3、钢城区:全天禁止上述车辆进入钢城区钢都大街以南、新兴路以西、府前大街以北、永兴路以东道路通行。

长清区货车限行规定

为进一步缓解长清区城市道路交通压力,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变更货运机动车全天禁行范围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天禁止2吨以上(含2吨)货车(含危化品运输车、混凝土车、中重型半挂牵引车等)在以下道路通行:大学路、中川街(峰山路-经十西路)、峰山路(滨河路-龙泉街)、经十西路(玉符街-龙泉街)、宾谷街、清河街、水鸣街、龙泉街(峰山路-凤凰路)、马山路、五峰路、莲台山路(清河街-玉符街)、莲台山南路(宾谷街-龙泉街)、文昌路(大学路-龙泉街)、凤凰路(大学路-龙泉街)。

二、中、重型半挂牵引车只允许在以下道路通行:平安南路、玉皇山路、凤凰路(重汽路以北)、通发大道(凤凰路以西)、重汽路、滨河路、时代路、华德路、沃德大道、玉清路、文清路、武清路、高怀路。

三、驻区禁行、限行区域内限行车辆及运输急需物品的车辆可持驾驶证、行驶证、运输合同、相关驻区户籍证明等到长清交警大队业务窗口办理相关驻区或临时通行手续。

四、申领通行码后按通行码标注时间通行(除早7:00-9:00、晚17:00-20:00高峰时段以外的时间)

本通告自2023年12月27日0时起实施,此前有关交通禁限行与本通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备注:以上限行通告均来自当地公安交警部门或人民政府发布的限行措施通告,最新限行通告内容以人民政府或公安交警部门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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