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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结果

2023-03-26 06:59|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綦江区水利局:

你局《关于审批綦江城区防洪提升工程下北街段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綦水文〔2022〕114号)和相关资料(项目代码:2205-500110-04-01-628070)已收悉。结合该项目专家评审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经研究,同意对綦江城区防洪提升工程下北街段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

一、工程位置和工程任务

本工程位于綦江左岸綦江城区段,起于新虹桥,止于城北大桥,治理岸线总长2820.90m,由防洪护岸工程、排洪工程、房屋拆除工程组成。工程建设任务为提升防洪能力、修复加固沿江岸坡、改善沿江城区环境及提升城市品质。

二、工程规模和建设内容

(一)同意綦江城区现状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远期结合藻渡水库防洪调度达到50年一遇防洪标准。

(二)基本同意主要建设内容。

征收拆除房屋面积102639m2,征收保留房屋面积25941m2,拆除复建污水管网726m;新建护坡1167.55m,植物护坡长972.36m,天然岸坡长680.99m;修建排洪箱涵1座;新建梯步18处。

三、工程布置和主要建筑物

(一)同意工程等级和设计标准。

护岸工程建筑物级别为2级,采用50年一遇洪水标准设计;穿堤建筑物级别为2级,采用100年一遇洪水标准设计;临时建筑物级别为4级,采用10年一遇洪水标准设计。

(二)同意工程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防洪护岸工程、穿堤建筑物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

(三)基本同意工程总布置。

工程治理岸线总长2820.90m,由防洪护岸工程、排洪工程、房屋拆除工程组成。

1.防洪护岸工程

新建桩板挡墙+一级斜坡护岸长210.62m、镇脚(挡墙)+多级斜坡护岸长956.93m,植物护坡长972.36m,天然岸坡长680.99m;新建下河梯步18处;桩号K0+906.78~K1+287.09、K1+574.82~K1+920.35段布置复建污水管网。

桩号K0+906.78~K1+010.08、K1+307.83~K1+415.15段采用桩板挡墙+一级斜坡护岸。

桩号K1+010.08~K1+307.83段采用镇脚+一级斜坡;桩号K1+580.41~K1+706.33段采用镇脚+三级斜坡;桩号K1+706.33~K1+888.36段采用镇脚+两级斜坡;桩号K1+888.36~K1+920.35段采用挡墙+两级斜坡;桩号K1+415.15~K1+580.41、K1+920.35~K2+074.33段采用步道+一级斜坡。

桩号K0+000.00~K0+498.31、K0+514.50~K0+906.78、K2+074.33~K2+156.10段采用植物护坡;桩号K2+156.10~K2+820.90段采用天然岸坡,桩号K0+498.31~K0+514.50段为綦江大桥。

下阶段应根据主管部门审批同意的污水管网复建方案进一步复核护岸布置;结合景观打造需要复核梯道、亲水步道布置,并加强与现有道路、平台的平立面衔接设计;加强格宾镇脚段和桩板挡墙段防冲刷设计。

2.排洪工程

在桩号K1+910.30处新建香江丰源排洪箱涵1座,接现状公路桥下孔洞已成箱涵出口,箱涵总长52.53m。

3.房屋拆除工程

征收拆除房屋面积102639m2。

四、工期

基本同意工程总工期20个月。

五、征占地

綦江区人民政府以“綦江府〔2023〕2号文”批复了《綦江城区防洪提升工程下北街段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初步设计报告》,确认了建设征地范围、房屋拆除范围、房屋征用范围、搬迁安置方案、专业项目复建方案、取费标准及投资。主要实物调查复核成果为:永久征收土地113.34亩,均为国有土地;涉及人口搬迁共计1236户2452人;涉及国有土地房屋总面积128580m2;位于本工程永久征地范围的水文观测塔及附属办公楼、大常电站和区税务局大楼采取暂不搬迁的处置方式;征地范围内暂不搬迁房屋和滨江路内侧征用保留房屋由綦江区人民政府负责统一加固或更新改造,确保防洪安全和满足正常使用。

六、工程投资

工程投资和资金来源以市发展改革委批复为准。

七、其他

(一)请你局督促项目法人完善开工前相关手续,及时开工建设。项目法人应自工程开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开工备案。从工程开工到竣工验收整个建设管理工作由你局负责。

(二)请你局按照批复内容,严格控制工程建设标准。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建立质量与安全监督体系。工程开工前,项目法人应向綦江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实行安全属地监管备案,并加强对危险性较大单项工程安全施工进行监督实施,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认真组织编制、审定工程施工组织方案,确保工程如期建成发挥效益。

(三)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需延续有效期的,你局须在有效期届满前三十日提出延续申请。

附件:綦江城区防洪提升工程下北街段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专家评审意见

重庆市水利局         

2023年3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发布)

(联系人:秦怡;联系电话:023—88707024)

附件

綦江城区防洪提升工程下北街段综合治理工程

初步设计报告专家评审意见

綦江城区防洪提升工程下北街段综合治理工程位于綦江左岸綦江城区段,起于新虹桥,止于城北大桥,治理岸线总长2820.90m,由防洪护岸工程、排洪工程、房屋拆除工程组成。新建护坡1167.55m,植物护坡长972.36m,天然岸坡长680.99m;修建排洪箱涵1座;永久征地范围内征收拆除房屋面积102639m2,征地范围外征收保留房屋面积25941m2,拆除复建污水管网726m;新建梯步18处。重庆市发展改革委以“渝发改农经〔2022〕1261号”文对本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批复。

受重庆市綦江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法人)的委托,重庆市水利电力建筑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设计单位)于2022年12月编制完成了《綦江城区防洪提升工程下北街段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以下简称《初设报告》)。

2023年1月6日,重庆市水利局组织召开了《初设报告》专家评审会,市发展改革委,綦江区水利局、发展改革委、城市管理局、住房与城乡建设委员会,项目法人和设计单位等单位的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成立了专家组,专家会前审阅了《初设报告》,会上进行了充分讨论,并提出了修改补充意见。2023年3月14日,项目法人提交了修改后的《初设报告》,经专家组复核,认为《初设报告》编制深度基本满足现行编规要求,形成专家评审意见如下:

一、水文

(一)参证站选择

本工程位于綦江干流中游河段,工程河段上游设有东溪水文站,下游设有五岔水文站,可研阶段两站分别收集到1970年~2020年、1952年~2020年实测洪水资料,本阶段将两站洪水资料延长至2021年。东溪水文站、五岔水文站可作为綦江干流工程河段设计洪水计算的参证站。

流域内有綦江气象站,可作为支沟设计洪水计算参证站。綦江上游支流蒲河设有石角水文站,可作为工程河段支沟分期设计洪水计算的参证站。

(二)设计洪水

基本同意设计洪水计算方法和成果。

本阶段仍分别采用五岔水文站水文比拟法和东溪、五岔水文站区间内插法计算工程河段设计洪水,并与已批复的《綦江城区防洪护岸综合整治工程初步设计报告》(2008年)进行比较。经分析,从安全角度考虑,采用《綦江城区防洪护岸综合整治工程初步设计报告》(2008年)的设计洪水成果。綦江干流工程河段20年一遇、50年一遇洪峰流量分别为4920m3/s、5950m3/s,成果与可研阶段一致。

支沟设计洪水分别选用綦江气象站实测暴雨资料进行频率计算和《四川省中小流域暴雨洪水计算手册》查值暴雨参数成果,采用推理公式法和瞬时单位线法计算设计洪水,本阶段在可研阶段的基础上,将綦江气象站暴雨资料系列由2017年延长至2021年。经分析比较,从成果一致性及安全角度考虑,本阶段推荐采用可研阶段成果。

(三)分期设计洪水

基本同意分期时段划分和分期设计洪水计算成果。

本工程綦江干流段及支沟断面各分期设计洪水分别采用东溪水文站、石角水文站历年逐月实测洪峰资料,经计算后,采用水文比拟法推算至工程断面。分期设计洪水成果与可研阶段一致。

(四)泥沙

基本同意泥沙计算成果。

綦江流域内无实测泥沙资料,本次设计悬移质输沙模数采用《四川省水文手册》中多年平均悬移质输沙模数等值线图查得,为500吨/km2·年,推移质按悬移质的15%计算。城北大桥断面多年平均悬移质输沙量为236.15万吨,推移质输沙量为35.42万吨。

(五)水位流量关系

基本同意各控制断面水位流量关系计算方法及成果。

二、工程地质

(一)区域构造稳定性与地震评价

基本同意区域地质环境及地震评价。

本区属川黔鄂弱活动断裂构造区,工程区内无区域性断裂构造,属弱震地质环境,地震活动水平较低,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05g,地震反应谱特征周期为0.35s。相应地震基本烈度为Ⅵ度,区域构造稳定性好。

(二)工程河段工程地质条件评价

工程河段岸坡工程地质条件评述较清楚;岩土物理力学参数建议值基本合适。

场区属侵蚀—剥蚀低丘地貌,綦江河自南东方向流入綦江城区,在城北大桥处自北东方向流出,河床高程为209m~216m(1985黄海高程,下同),两岸坡地形坡角一般为5°~30°,呈宽缓“U”型,两岸坡顶高程为220m~250m。沿岸多为已建护岸工程或房屋基础等,已建护岸工程主要为混凝土挡墙或镇脚+斜坡,挡墙高度一般为5m~15m。

工程区基岩为侏罗系中统沙溪庙组(J2s)地层,岩性为紫红色砂岩与泥岩,区内构造简单,无断层发育;河床、两岸岸坡岩体强风化带厚度分别为0.5m~2.0m、1.5m~3.0m。第四系人工堆积层(Q4s)主要由混凝土挡墙、人工回填块石土组成,厚1.0m~10.0m,为已建堤防段岸坡回填;冲积层(Q4al)主要为砂卵砾石、粉砂土、含淤泥质粉质粘土、粉质粘土等,厚约1.0m~7.0m,分布于河床与岸坡。工程区未见滑坡、泥石流、危岩崩塌、地面塌陷等不良地质现象。綦江河农贸市场段河水硫酸根离子明显偏高,对混凝土具有结晶类硫酸盐型弱腐蚀性。河岸自然岸坡及人工岸坡无变形破坏,现状稳定;主要存在堤基抗滑及变形稳定、抗冲稳定、渗透稳定、软弱土层、基坑涌水和开挖边坡稳定问题;下伏基岩岩体上述问题不突出。

(三)岸坡工程地质条件及稳定性评价

基本同意工程河段岸坡工程地质条件及稳定性评价结论。

本段工程(桩号K0+000.000~K2+820.90)堤岸多为已建堤防或临河建筑,少量为自然岸坡。桩号K2+074.33~K2+156.10段为岩质岸坡,长81.77m,占2.9%;桩号K1+307.83~K1+415.15段为土质岸坡,长107.32m,占3.8%;桩号K1+905.05~K1+920.35段为汇合口,长15.30m,占0.5%;其余段为人工岸坡,共12段,总长2616.51m,占92.8%。

人工分级护坡主要为挡墙+斜坡或房屋挡墙段,现状地形坡度为10°~30°,坡高8m~15m,挡墙无变形破坏,岸坡经过多年运行未见变形破坏,岸坡稳定。现有人工岸坡无变形破坏,自然和人工岸坡现状稳定。

(四)堤基工程地质条件及评价

防洪护岸工程基础地质条件基本清楚,基本同意工程河段堤基工程地质分类评价,持力层选择建议基本合适。

工程段总长约2820.90m,其中新建护岸段共计1167.55m。根据工程段堤基地质结构、岩性组合及厚度、工程地质问题等将堤基分为A、B、C三类。

A类堤基以基岩为堤基持力层,共2段345.21m,占12.2%;B类堤基建议以砂卵砾石为堤基持力层,共3段188.97m,占6.7%;C类堤基建议以换填后或压实后的粉砂土、回填土为堤基持力层,共5段633.37m,占22.5%;其余段保持原状天然岸坡,无工程措施或只进行建筑物拆迁、美化环境处理,长1653.35m,占58.6%。

(五)穿堤建筑物工程地质条件及评价

基本同意穿堤排水管涵地质条件评价,地基持力层建议基本合适。

在支流与綦江汇合口附近(桩号K1+910.30)下关王段香江丰源小区处布置有一排洪明渠,以挡墙+生态护坡为主,高8m~15m,长约52.53m。设计拟将排洪明渠改建为箱涵。

箱涵沿线地面高程为211.5m~233.5m,地形坡度为5°~20°,场地基本稳定,地表上部为人工回填土,以块石土为主,厚4.0m~5.0m,右侧尾部出露砂岩、泥岩,强风化层厚约2.0m。排洪箱涵地基以双层结构B类堤基为主,尾部基岩浅埋段为A类;建议覆盖层厚度较大部位以块石换填为基础持力层,基岩浅埋段以基岩为基础持力层。

(六)天然建筑材料及弃渣场

基本同意天然建筑材料评价及建议。

1.土石回填料(工程开挖利用料)

本工程开挖料多为砂卵砾石、粉砂土、人工回填土等组成,开挖料可作为土石回填料使用,平均运距1km。开挖未利用料及拆除建筑弃渣料运至商业渣场,平均运距10km。

2.混凝土骨料、块石料、石渣料

本工程混凝土骨料、块石料于綦江区隆盛镇灰岩料场购买,距工程区平均距离约35km。料石岩性为三叠系下统嘉陵江组(T1j)灰岩,平均饱和抗压强度76.5MPa,软化系数0.86,骨料无碱活性;质量主要指标符合混凝土骨料与块石料质量技术要求,储量满足设计要求。工程所需石渣料在此购买。

3.商品混凝土

工程所需商品混凝土就近购买,质量及供应量均可满足设计要求,综合运距12km。

4.弃渣场

工程区内挖填平衡并利用后仍存在约11.2万m3弃渣料,选择綦江区金银村新盛建筑垃圾消纳场为弃渣场,占地面积约1000亩,综合距离10km,还可容纳弃渣量大于30.0万m3,满足弃渣料需求。

三、工程任务和规模

(一)工程任务

同意工程建设任务为提升防洪能力、修复加固沿江岸坡、改善沿江城区环境及提升城市品质。工程建设任务与可研阶段一致。

(二)防洪标准

同意綦江城区现状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远期结合藻渡水库防洪调度达到50年一遇防洪标准。

(三)主要建设内容

基本同意主要建设内容。

拆除滨江路外侧靠近河道主行洪区的阻洪建筑物,对拆除后的原岸坡进行规整加固;征用滨江路内侧20年一遇设计洪水淹没区的建筑物下部,非汛期为城市提供公共空间,汛期对征用房屋采取工程管理、监测预警等应急措施。共征收拆除房屋102639m2,征收保留房屋25941m2,拆除复建污水管网726m;新建护坡1167.55m,植物护坡段共长972.36m,保持天然岸坡段共长680.99m;修建排洪箱涵1座;新建梯步18处。

(四)设计洪水水面线

基本同意设计洪水水面线计算方法及成果。

设计洪水水面线采用伯努利能量方程推算。工程建成后,工程河段20年一遇洪水位225.32m~227.27m,较工程建成前降低0.00m~0.02m;50年一遇洪水位226.63m~228.69m,较工程建成前降低0.00m~0.03m。洪水水面线成果与可研阶段一致。

(五)设计护岸顶高程

基本同意护岸顶高程确定原则。

计算护岸顶高程为226.32m~228.27m。本工程采取韧性防洪思路,尽可能减少工程措施,防止破坏已有植被;同时为防止内涝,护岸顶高程以现状岸坡地坪高程为准,实际护岸顶高程为222.00m~240.80m。

四、工程布置及建筑物

(一)工程等级和标准

同意工程等级和设计标准。

护岸工程建筑物级别为2级,采用50年一遇洪水标准设计;穿堤建筑物级别为2级,采用100年一遇洪水标准设计;临时建筑物级别为4级,采用10年一遇洪水标准设计,与可研阶段一致。

(二)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同意工程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防洪护岸工程、穿堤建筑物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

(三)抗震设防标准

同意工程区地震基本烈度为Ⅵ度,建筑物抗震设计烈度为Ⅵ度。

(四)堤线选择

经复核,基本同意堤线仍采用可研阶段的推荐堤线,堤线总长2820.90m。

(五)建筑物选型

1.堤型选择

基本同意经分段复核、综合比较确定的堤型,主要采用桩板挡墙+一级斜坡护岸、镇脚(挡墙)+多级斜坡护岸、植物护坡、天然岸坡等型式。

桩号K0+906.78~K1+010.08、K1+307.83~K1+415.15段经桩板挡墙+一级斜坡、衡重挡墙+一级斜坡两方案比较,同意推荐对周边建筑物影响小、工程投资较省的桩板挡墙+斜坡型式。

可研阶段推荐已有护岸+多级斜坡护岸段,本阶段经勘察查明拟利用临河已建挡墙,同意推荐与可研基本一致的镇脚(挡墙)+多级斜坡护岸方案。镇脚经格宾石笼挡墙镇脚、块石挤淤镇脚两方案比较,同意推荐格宾石笼挡墙镇脚型式。

其余段仍采用可研阶段推荐的植物护坡和天然岸坡方案。

2.筑堤材料选择

本阶段进一步勘察查明开挖利用料主要为土料。经工程类比分析,基本同意推荐筑堤材料采用开挖利用土石料+外购石渣料。

(六)工程总布置

基本同意工程总布置。

工程位于綦江左岸綦江城区段,起于新虹桥,止于城北大桥,治理岸线总长2820.90m。由防洪护岸工程、排洪工程、房屋拆除工程组成。

1.防洪护岸工程

新建桩板挡墙+一级斜坡护岸长210.62m、镇脚(挡墙)+多级斜坡护岸长956.93m,植物护坡长972.36m,天然岸坡长680.99m;新建下河梯步18处;桩号K0+906.78~K1+287.09、K1+574.82~K1+920.35段布置复建污水管网。

桩号K0+906.78~K1+010.08、K1+307.83~K1+415.15段采用桩板挡墙+一级斜坡护岸。

桩号K1+010.08~K1+307.83段采用镇脚+一级斜坡;桩号K1+580.41~K1+706.33段采用镇脚+三级斜坡;桩号K1+706.33~K1+888.36段采用镇脚+两级斜坡;桩号K1+888.36~K1+920.35段采用挡墙+两级斜坡;桩号K1+415.15~K1+580.41、K1+920.35~K2+074.33段采用步道+一级斜坡。

桩号K0+000.00~K0+498.31、K0+514.50~K0+906.78、K2+074.33~K2+156.10段采用植物护坡;桩号K2+156.10~K2+820.90段采用天然岸坡,桩号K0+498.31~K0+514.50段为綦江大桥。

下阶段应根据主管部门审批同意的污水管网复建方案进一步复核护岸布置;结合景观打造需要复核梯道、亲水步道布置,并加强与现有道路、平台的平立面衔接设计;加强格宾镇脚段和桩板挡墙段防冲刷设计。

2.排洪工程

在桩号K1+910.30处新建香江丰源排洪箱涵1座,接现状公路桥下孔洞已成箱涵出口,箱涵总长52.53m。

3.房屋拆除工程

征收拆除房屋面积102639m2。

(七)主要建筑物设计

1.防洪护岸工程

基本同意防洪护岸工程设计。

(1)桩板挡墙+一级斜坡护岸

桩身采用圆桩,直径2.0m,桩间距5.0m,桩长13.0m~18.0m,入岩深度不小于1/3桩长,桩间设厚300mm挡土板;桩顶设冠梁,梁高1.0m,梁宽2.0m;桩身、挡土板、冠梁均采用C30钢筋混凝土。斜坡坡比为1:2.5,采用厚300mm格宾护坡+厚300mm种植土+植物护坡。

(2)镇脚(挡墙)+多级斜坡护岸

桩号K1+888.36~K1+920.35段护岸采用重力式挡墙护脚,挡墙高3.5m~5.0m,底部设置砂岩块石换填;其余段采用格宾石笼挡墙或者已成挡墙镇脚。挡墙、镇脚后方利用开挖料碾压回填,临河侧和污水管周围采用外购石渣料回填压实。多级斜坡护岸为拆除房屋等阻洪建筑物后,利用临河已建挡墙形成多级台阶或斜坡。斜坡坡度不陡于1:2,采用厚300mm格宾+厚300mm种植土+植物护坡。

(3)植物护坡

采用植草、低矮灌木护坡。其中桩号K0+000.00~K0+498.31段保留金庸堤,征收保留房屋、拆除阻洪建筑物,平台设青石板铺装;桩号K2+171.88~K2+820.90段清理岸坡后进行植物护坡。

(4)人行道、步道、亲水步道

护岸顶接现状地坪。桩号K0+373.51~K2+074.30段岸顶设置青石板人行道,宽2.4m~53.0m;桩号K0+906.78~K1+920.35段堤身台阶及斜坡间设步道,宽2.0m~4.0m;桩号K0+906.78~K1+010.08、K1+307.83~K1+415.15、K1+580.41~K1+920.35段镇脚(挡墙)顶设亲水步道,宽2.0m~4.0m。步道、亲水步道均采用彩色透水混凝土铺装。人行道、步道、亲水步道均设栏杆防护。

(5)下河梯步

下河梯步宽3.0m~10.0m,均采用C20混凝土砌筑。

(6)拆除复建污水管网

污水管网重建高程与原有污水管网保持一致,埋设入新建护岸堤体内。具体设计及投资以主管部门批复的意见为准。

下阶段根据审批的污水管网复建设计相应调整防洪护岸工程与污水管网的衔接设计;本次工程区范围内斜坡绿化、垂直绿化、植物补种等景观绿化以专项成果审查审批意见为准。

2.排洪工程

基本同意排洪箱涵设计。

香江丰源排洪箱涵进口两侧设置八字翼墙衔接桥墩,后设跌水井和箱涵接入綦江。箱涵采用矩形断面,净空尺寸4.0m×4.0m(高×宽),箱涵边墙、顶板、底板均厚800mm,采用C30钢筋混凝土。箱涵出口处设C30钢筋混凝土护底。箱涵置于块石换填基础上。

3.房屋拆除工程

房屋拆除工程实施完毕后方可开展防洪护岸工程的施工,拆除费用纳入建安工程投资,具体拆除方案、进度、投资等以主管部门批复的专项设计为准。

4.防汛应急措施

基本同意初步选定的防汛应急措施。对滨江路内侧征用的房屋的加固及维护等工作由綦江区人民政府负责处置,制订应急相应措施,分类制订处理方案,并落实宣传和演练。

下阶段项目法人应尽快编制防汛应急预案(包括对特大洪水的处置措施),并按规定程序报批。防汛应急措施应征求相关权益方的同意。

5.安全监测

基本同意设置垂直位移、水平位移、水位监测、人工巡视等监测项目及自动化设计。

五、施工组织设计

(一)施工条件

基本同意施工条件的描述。

(二)料场选择与开采

基本同意混凝土采用商品混凝土,综合运距约12.00km。

基本同意块石料、碎石料、砂、回填石渣料采用购买方式解决,综合运距约35.00km。

基本同意土石回填料、种植土利用开挖料,综合运距1.00km。

(三)施工导截流

基本同意施工导流建筑物级别为5级,施工导流标准采用5年一遇,度汛标准采用10年一遇。

基本同意施工导流时段为12月~次年3月。

基本同意本工程桩号K0+000.00~K1+452.75段(大常电站上段)采用“预留土坎挡水、原河道泄流”的施工导流方式,箱涵施工采用“土石围堰+预留土坎挡水、导流涵管泄流”的导流方式。

基本同意施工导流建筑设计。

(四)主体工程施工

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施工的方法和主要机械设备配置。

(五)施工交通运输

基本同意施工场外交通运行线路的选择和运输规划。

基本同意施工场内交通的布置和设计。

(六)施工工厂设施

基本同意施工工厂设施的布置和设备配置。

(七)施工总布置

基本同意施工总体布置原则、施工分区和分区布置。

基本同意土石平衡利用规划、弃渣规划,根据项目法人与商业渣场的协议,弃渣场为綦江区新盛建筑垃圾消纳场,弃渣综合运距约10.00km。

基本同意施工占地范围,施工临时占地总面积约22.97亩(均在永久征地范围内)。

(八)施工总进度

基本同意施工总工期20个月。

下北街段、下关王段内侧多为已建房屋,防洪护岸工程施工应在房屋等建筑物拆除清理完毕后方可施工。施工期应对暂保留建筑物加强保护。施工沿线已铺设有供水、雨水、污水、燃气管道、电力通信光缆等设施,经相关部门论证需保留继续使用的地下管线应进一步探明具体位置,制订专门保护方案,在房屋拆除清理期间和防洪护岸工程施工期间采取相应措施进行保护。

六、建设征地与移民安置

2022年8月2日,綦江区人民政府以“綦江府〔2022〕121号文”批复了《綦江城区防洪提升工程下北街段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安置规划报告》。

2023年1月5日,綦江区人民政府以“綦江府〔2023〕2号文”批复了《关于确认綦江城区防洪提升工程下北街段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初步设计报告》,确认了建设征地范围、房屋拆除范围、房屋征用范围、搬迁安置方案、专业项目复建方案、取费标准及投资,主要实物调查复核成果为:

(一)永久征收土地

永久征收土地113.34亩,均为国有土地;不涉及临时用地。

(二)直接搬迁人口

涉及人口搬迁共计1236户2452人,其中:征收拆除房屋涉及796户1743人,征收保留房屋涉及440户709人。

(三)拆迁房屋面积

涉及国有土地房屋总面积128580m2,其中:拆除房屋面积102639m2,征收保留房屋面积25941m2;按房屋权属划分,居民住宅房屋79355m2,非居民住宅房屋49225m2。

经权属单位同意并经綦江区人民政府确认,位于本工程永久征地范围的水文观测塔及附属办公楼、大常电站和区税务局大楼采取暂不搬迁的处置方式。

征地范围内暂不搬迁房屋和滨江路内侧征用保留房屋由綦江区人民政府负责统一加固或更新改造,确保防洪安全和满足正常使用。

七、环境保护设计

基本同意环境影响复核和环境保护目标识别。

基本同意环境保护设计依据及标准。

基本同意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基本同意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

下阶段应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专题批复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措施设计。

八、水土保持设计

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分区。

基本同意弃渣处置方案。

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施工组织及水土保持监测方案。

下阶段应按水土保持方案专题批复进一步完善水土保持措施设计。

九、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

基本同意危险与有害因素分析、劳动安全措施、工业卫生措施及安全卫生管理的设计。

十、节能设计

基本同意节能设计依据、能耗分析、节能设计及节能效果评价的设计内容。

十一、工程管理设计

基本同意工程管理体制、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管理设施与设备。建设期项目法人、运行期管理单位均为重庆市綦江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运行期管理应根据批复的防汛应急预案加强演练及物资配备。

对位于20年一遇洪水位以下滨江路内侧征用房屋下部1—2层楼房的加固使用及维护等由相关责任单位按程序负责落实,同时要确保所在整栋楼房能正常安全使用。

下阶段应进一步落实管理范围与其他行业管理范围重叠部分的管理责任主体。

十二、工程信息化

基本同意工程信息化设计。

十三、以工代赈

基本同意工程部分劳务内容采用“以工代赈”方式,计划发放劳务报酬641万元,具体以资金补助部门的审批为准。

十四、设计概算

设计概算编制采用重庆市水利局、市发展改革委发布的《重庆市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渝水建〔2021〕7号)和《重庆市水利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渝水建〔2021〕8号)的定额、文件符合现行规定。

基本同意人工工资、主要材料价格、机械台时费等基础价格。按2023年1月价格水平调整了主要材料价格。

基本同意建安工程费用计算。

基本同意独立费用计算。

经审查,按2023年1月价格水平,工程静态总投资111036万元,较设计单位报送投资110958万元增加78万元,较可研批复投资116151万元减少5115万元,减幅4.4%。

设计概算以市发展改革委批复为准。

十五、经济评价

基本同意国民经济评价采用的方法和结论。经计算经济内部收益率大于6%,本项目属公益性项目,防洪效益显著,不具备财务生存能力,建成后的运行维护需要地方财政给予补贴。

附件:綦江城区防洪提升工程下北街段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专家评审会专家名单

专家组组长:     

2023年3月15日           

附件

綦江城区防洪提升工程下北街段综合治理工程

初步设计报告专家评审会专家名单

时间:2023年1月6日

地点:腾讯会议

姓 名

所在单位

职务/职称

专业

组内职务

备注

陈 义

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

正高

全面

组长

詹正福

广东珠荣工程设计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正高

水文/规模

成员

冉隆田

长江岩土工程总公司(武汉)重庆分公司

高工

地质

成员

徐中华

重庆市水利发展研究中心

正高

水工/工程管理

成员

王术学

广东珠荣工程设计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正高

水工/工程管理

成员

谭兴发

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重庆分院

高工

施工/安全/节能/以工代赈

成员

易 瑜

长江委上游水文局

高工

移民

成员

姚克烨

中国电建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正高

移民

成员

谢 巍

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高工

水保/环保

成员

冯 涛

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高工

信息化

成员

李良碧

中国电建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正高

投资/经评/以工代赈

成员

文件下载:重庆市水利局关于綦江城区防洪提升工程下北街段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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