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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校园机动车辆出入及停放管理办法(试行)

2023-08-12 04:59|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西电保〔2016〕1号

关于印发《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校园机动车辆出入及停放管理办法(试行)》

的  通  知

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校园交通秩序,学校制定了《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校园机动车辆出入及停放管理办法(试行)》,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2016年3月3日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校园机动车辆出入及停放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机动车辆通行及停放管理,控制校园内机动车辆流量,维护校园交通秩序,保障学校教学、科研和师生员工正常生活秩序,根据省市相关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指导原则

1.以服务教职员工为宗旨,实行南北校区(含家属区)机动车辆出入及停放统一认证。

2.优化管理机制,细化管理过程,严格控制外来机动车辆出入校园及在校内停放。

3.充分、合理利用校内停车资源,通过停车权限控制、计时收费、分时段计费、南北校区差别计费等手段,缓解学校停车难。

第二章  车辆认证范围

第三条  以下车辆可以办理认证

1.学校名下及租用的公务车辆、作业车辆、通勤车辆;

2.教职员工(配偶)名下的车辆;

3.学校各单位外聘员工的车辆。

第四条  每位在职教职工以家庭为单位,最多认证2辆车。

第三章  车辆认证流程及方法

第五条  首次认证方法

1.学校名下或租用的公务车辆、作业车辆、通勤车辆,由使用单位或管理单位持机动车行驶证、租用合同等证明材料到保卫处办理认证。

2.教职员工申请认证的,登录校园网主页车辆统一管理平台填写认证申请,并上传工作证/一卡通、行驶证、驾驶证扫描件,车辆所有人为申请人配偶的,还需提供结婚证扫描件等证明材料。

提交认证申请后,申请人持行驶证、驾驶证、工作证/一卡通等原件到保卫处或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缴费及认证,开放相应进出及停放权限。

3.外聘员工申请认证的,在保卫处主页下载并填写外聘人员车辆认证申请表,持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聘用合同等证明材料到保卫处办理认证。

第六条  下一年度认证方法

1.只在工作时间(早6:00时~晚0:00时)进出学校的,在车辆统一管理平台提交申请即可续办。

2.在学校过夜停放及外聘员工的车辆,须到保卫处或物业管理公司办理缴费及认证手续。

第七条 车辆信息及停放权限变更的,须到保卫处或物业管理公司办理。

第四章  车辆停放收费标准及权限管理

第八条 非因公入校外来车辆

1.上下班高峰期(7:00~8:30、11:00~12:00、13:30~14:30、17:30~18:30)内进入北校区教学区的车辆按2元/小时标准计时收费;上下班高峰期外,车辆在北校区教学区停留半小时以内免费,超过半小时的按2元/小时标准计时收费。

2.车辆在北校区家属区停留半小时以内免费,超过半小时的按2元/小时标准计时收费。

3.车辆在南校区停留半小时以内免费,超过半小时的按3元/车次计费。

第九条  因公入校外来车辆

1.因公入校外来车辆,由接待单位提供公务停车票抵扣停车费用(公务票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由负责人签字,一车一票,当日有效,不抵扣过夜停放费用)。

2.公务停车票由保卫处统一印制,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申领。保卫处每年年底公布各单位公务停车票使用情况。

第十条  有地下停车位的,每年度凭缴费票据到保卫处或物业管理公司办理认证,开放南北校区教学区及家属区过夜停放权限。

第十一条 无地下停车位的

1.不需要在学校过夜停放的,开放南北校区的进出权限;夜间(晚0:00时至早6:00时)在北校区停放,按2元/小时标准计时收费;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值班人员的车辆可使用公务停车票。

2.需要在北校区过夜停放的,每年缴纳720元,开放南北校区教学区进出及停放权限。

3.只需在南校区过夜停放的,每年缴纳300元,开放南北校区进出权限。

第五章  学校各门口通行规定

第十二条  工作日18:00时至次日8:00时、周六、周日及节假日,北校区教学区禁止非公务外来车辆进入学校。

第十三条  南北校区教学区北门每日23:00至次日7:00封闭。

第十四条  外来无牌车辆禁止进入学校。

第十五条  进出及封闭方案临时调整的,另行通知。

第六章  车辆行驶及停放要求

第十六条 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校园道路交通管理规定》。

第十七条  蓝牙卡应随车安装,卡面朝向左前方并上扬45度,以保证管理系统识别。

第十八条  车辆行驶至校园机动车入口时,应减速慢行,与前车距离不小于3米,待拍照识别后,按“一车一杆”原则有序通行。

第十九条  机动车在校内行驶应做到:礼让行人及非机动车;按标志标线行驶,且行驶速度不得超过30公里(有限速标志的路段以限速标志为准);严禁鸣笛;夜间行车关闭远光灯。

第二十条  机动车辆在校内应停放在划定的停车位中,严禁在草坪、人行道、楼宇出入口及消防通道停放;停放车辆时,不得妨碍其他人员及车辆的通行和影响公共秩序。

第二十一条  车辆行驶至校园机动车出口时,应减速慢行,与前车距离不小于3米,待拍照识别成功或缴费后,按“一车一杆”原则有序通行。

若对停车收费情况有异议,应按系统提示付费,再到保卫处或物业管理公司复议,不得堵塞校门,扰乱交通秩序和影响其他车辆通行。

第七章  车辆违规处理

第二十二条  实际车牌与随车蓝牙卡登记的车牌不符的,按外来车辆缴纳停车费用。

第二十三条  将机动车辆停放在草坪、人行道、楼宇出入口、消防通道等区域及其它妨碍交通和公共秩序地点的,管理部门视情况采取粘贴警示条、锁车、拖移等措施;造成损坏或损失的,须恢复原状或作价赔偿。

第二十四条  以下情况记录“违规”1次:

1.蓝牙卡转借他人的;

2.在校园内无证驾车、酒后驾车、超速行驶的;

3.在消防通道等禁停区域停放的;

4.堵塞出入口、妨碍交通及其他可能危害师生人身安全,影响校园交通秩序的。

在校园有交通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保卫处定期通报违规车辆信息及行为。

第二十五条 车辆违规记录超过5次的(含5次),注销本年度进出及停放权限。

第二十六条  车辆校内违规记录的周期为1个自然年,年初清零,重新计算。

第二十七条  伪造公务停车票的,除补交停车费外,将该车列入系统黑名单,禁止入校。

第八章  其  他

第二十八条  校外单位的大货车、大客车、油罐车以及其他可能对师生员工及校园安全有危险的车辆,禁止入校。

因特殊情况需进校的,由联系单位提前向保卫处或物业管理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入校,停放期间计时收费。

第二十九条  执行警务、救助、抢修、抢险、救灾等任务的军警、消防、救护、抢修抢险车辆不受本办法的限制。

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保卫处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试行。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党政办公室              2016年3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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