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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程单规定

#行程单规定|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一、行程单(报销凭证)的领取说明

凡通过南航网站购票国内电子客票的旅客如需报销,可于航班当天在当地机场南航电子商务柜台领取行程单(报销凭证);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在机场取得报销凭证时,请务必于乘机后一个月内拨打4006695539或95539转4申请邮寄,报销凭证将以顺丰快递到付方式邮寄给旅客。逾期申请恕不受理。

二、退票说明

如旅客已获得行程单,退票时,需回邮行程单方可进行退票作,所涉及快递费用需由旅客自理。具体信息可致电网站服务专线4006695539或95539转4咨询。

附:电子客票报销发票样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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