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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国对强奸犯的惩罚原来是这样的!

2023-08-29 11:32|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澳大利亚早就立法批准了,因为有82%的居民同意这一法案。

德国在1969年立法,根据该法,25岁以上的强奸犯可以自愿选择化学药物去势。

瑞典在1993年立法,批准对强奸犯实施去势。

美国加州早在1996年就立法批准对强奸犯实施化学药物去势,1997年,佛罗里达州也通过了相似的法案,对要求假释的重犯强奸罪的犯人实施去势。

2009年11月,法国开始了一项对服刑强奸犯实施化学药物去势的试验项目。

美国—5个州允许对严重者判死刑

美国各州对强奸或猥亵未成年人的量刑不尽相同,但都将其视为重罪。许多州的法律明文规定,只要与14岁(有的州是16岁)以下的儿童或少年发生性关系,无论对方是否自愿,一律按强奸罪处理。有5个州允许对强奸幼童者判处死刑。

德国—欧洲最严格的惩治方式

发生性行为一概视为强奸。即便是与雏妓发生性行为,也属强奸,量刑一般在10年以上。另外,德国允许性犯罪者自愿选择是否通过外科手术进行“化学阉割”(化学阉割是指给强奸犯注射减少男性荷尔蒙的药物,相当于负伟哥)。去年,德国石荷州基民盟主席、州长候选人波缇切尔,因爱上一位16岁未成年人而遭该党开除。

韩国—亚洲首个实施化学阉割的国家

韩国政府将儿童性犯罪的最高刑期由15年调至50年。另外,韩国也会公开犯罪分子的个人信息。2011年7月韩国首部针对严重性犯罪进行化学阉割的法案获得通过。今年5月21日,韩国法务部首次对娈童癖惯犯朴某正式实施药物去势,为期3年。韩国也成为亚洲首个实施化学阉割的国家。

日本—将为“儿童买春”行为接受处罚

在日本,援助交际常常导致性犯罪。为此,日本早在1999年设立了儿童买春及儿童色情处罚法,规定如果通过金钱让未满18岁的儿童提供性交或者性服务就被看成是“儿童买春”行为。与未满18岁的儿童进行性交或者猥亵行为时,无论有金钱往来与否都要受到处罚。

瑞士—只有小部分为无条件服刑

瑞士刑法规定,强奸犯根据案情严重程度将被判1-10年徒刑,但是法官只能对被判两年以上监禁的犯人判处无条件服刑。这样就有可能造成,第一次作案、被判两年以下的强奸犯,有可能一天都不必在监狱中度过。无条件服刑的减少,与瑞士2007年1月开始生效的新修订刑法有关,根据这项法律,法官可以判处罪犯“部分有条件服刑”。

中国—强奸属于重罪!

强奸犯会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性侵儿童,情况非常严重,这可能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轻则判处有期徒刑3年,重则10年及以上!

罪行极其严重的,赐枪子儿,或长睡不醒注射液一瓶。

下图这个就是典型案例!

虽然我国监狱管理严格,鲜有打架事件,囚犯的人生安全能够得到有效保护,

但是强奸犯依然有被揍被鄙视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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