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你我他〡网约车因交通事故而停运,损失怎么算?赔偿由谁担?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网约车专车收入怎么样算 民法典你我他〡网约车因交通事故而停运,损失怎么算?赔偿由谁担?

民法典你我他〡网约车因交通事故而停运,损失怎么算?赔偿由谁担?

2024-06-02 18:25|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网约车作为信息时代的产物,不仅方便了人们的出行,也创造就业机会,对社会的发展做出了相应的贡献。但是,网约车作为特殊的经营体,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因此产生的损失责任该由哪方承担,具体的损失金额又如何计算?

陈某向某汽车公司租赁了一台小汽车从事网络预约客运工作。2021年2月21日,李某驾驶小车行驶至台山市台城健康路路段时,与陈某驾驶的网约车发生碰撞,造成陈某网约车损坏的交通事故。江门市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服务中心出具《江门市轻微交通事故处理单》,认定李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事故发生后,陈某的网约车进厂维修了4天。陈某向李某追讨因网约车停运造成的损失赔偿未果,遂于2021年4月将李某起诉到台山法院,请求判令李某及相关保险公司向陈某赔偿4天网约出租车停运损失2163元。

陈某的主张是否合理?网约车的停运损失应如何确定?

经审查,李某的小车投保了交强险、不计免赔商业三者险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同时,陈某向法院提供了2020年12月、2021年1月两个月未扣除营运成本的平均收入为540.77元/天。

法官审理认为

其一,陈某主张停运损失实质属于间接损失,李某车辆所投保的交强险、不计免赔1500000元商业三者险均存在责任免除赔偿的情形。

其二,陈某主张停运损失,从其举证来分析,其540.77元/天的收入未扣减成本支出,不能客观、准确核得其停运损失。

网约车的经营模式系经营者个人通过使用自身所有的车辆或租赁的车辆通过信息媒介招揽并承运客人到指定地点的商业活动。其中网约车的成本包含车辆的油费、折旧费、租金等费用,收入则是通过从事商业活动而获得的营运总收入,经营者的利润是营运总收入扣减成本后的纯收入,即网约车的经营模式为:“总收入”-“成本”= “利润”。

本案的涉事租赁车辆因交通事故受损维修而停运,期间,车辆的租金、车辆折旧费等部分“成本”不因停运而减少,但油费这部分“成本”却因停运而不产生,同时,经营者因停运而损失期间的“利润”。结合前述对网约车经营模式的剖析,可以发现网约车因停运而产生的损失实际上是停运期间的“利润”及部分“成本”。在本次事故中,网约车经营者主张的停运损失实际上是“总收入”的损失,包含了全部的经营成本及利润。鉴于网约车经营活动的不确定性,用网约车经营期间的平均总收入是无法计算其停运期间损失的。

其三,结合双方对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无异议、涉案交通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的情况,本院参照2019年广东省道路运输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88252元/年的标准,核定陈某因本次事故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为967.15元(88252元/年÷365天×4天);该损失由李某按100%的事故责任比例赔偿给陈某。

网约车类交通事故案件的裁判关键是什么?

如何确定网约车的停运损失系处理涉及网约车的交通事故类案件的裁判关键。该类型的案件属于信息时代特有的经营模式下的案件,各地尚未有明确的司法实践及相关案例。因此,参照2019年广东省道路运输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标准计算其停运期间的停运损失更为合理。

网约车类交通事故和普通交通事故的责任承担情况?

网约车类交通事故案件对比普通交通事故案件往往会出现停运损失等间接损失,该间接损失在交强险和商业险范围内均不予赔偿的,因此,该间接损失应由侵权人自行承担。普通交通事故往往都是直接损失,损失由交强险和商业险的保险公司在承保范围内承担,不足部分才由侵权人承担。

文:邓颖琪、李鸿

原标题:《民法典你我他〡网约车因交通事故而停运,损失怎么算?赔偿由谁担?》



【本文地址】

公司简介

联系我们

今日新闻

    推荐新闻

    专题文章
      CopyRight 2018-2019 实验室设备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