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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安区秸秆禁烧工作情况汇报

2024-06-17 09:18|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市生态环境分局:

当前正值秸秆禁烧工作的关键时期,为确保我区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3月30日区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做好春耕期间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4月28日区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印发了《咸安区2020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

一、加强秸秆禁烧宣传和巡查力度,严肃追责问责。

针对秸秆禁烧工作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5月18日区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乡镇办场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建立和完善秸秆禁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奖惩机制。同时要求各乡镇办场要高度重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宣传工作,在淦河沿岸、106国道以及村组悬挂秸秆禁烧宣传标语、横幅,采用广播、宣传车、入户等方式加大秸秆禁烧工作宣传,做到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家喻户晓,努力把秸秆禁烧政策文件宣传到村到户到人,引导农户增强“不想烧、不能烧”的自觉意识,营造秸秆禁烧浓厚氛围。一是加强宣传,正确引导。把宣传引导作为禁烧前期工作的重要抓手,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与监督作用,各乡镇办场利用发放宣传资料、播放流动字幕、宣传车下乡、张贴横幅标语以及进村入户宣传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把禁烧公告张贴到村组和重要路口,做到田头有横幅、墙上有标语、农户有承诺、家家有明白人,形成了宣传舆论强大合力。同时各乡镇办每周将工作进展情况上报区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二是加大巡查,严肃问责。为了把禁烧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各乡镇成立了巡查组,对禁烧责任区包保分区,进行不间断巡查,部分乡镇无人机开展巡查,发现焚烧行为,及时制止,及时上报。并成立执法监督组,实行“统一执法,查处结合,区乡联动,社会监督”的执法工作机制,分片巡回督查。对重点地段和敏感区域实行分片包干、专人负责、严防死守,对焚烧秸秆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分管领导、分包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对焚烧秸秆的当事人,按照法律法规等规定给予处罚。5月12日我区汀泗桥镇、向阳湖镇由于村民焚烧秸秆黑斑被省生态环境厅无人机巡查发现并在全省通报,5月13日区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指挥部责成区环境监察大队与汀泗桥镇、向阳湖镇对巡查发现的焚烧秸秆黑斑进行现场复核,汀泗桥镇、向阳湖镇对直接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区环指办并对汀泗桥镇、向阳湖镇秸秆禁烧工作责任领导进行了约谈。

二、以“疏”促“堵”,强化源头管理,全面推进秸秆综合利用。

为彻底消除秸秆焚烧隐患,我区采取积极措施以“疏”促“堵”,强化源头管理,全面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目前主要是采用秸秆机收粉碎还田、建节能沼气池、秸秆腐熟还田、企业资源化利用、建农业废弃物处理设施5种方式。农业部门将重点推进秸秆综合利用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燃料(能源)化“五化”模式的实施,突出抓好以秸秆还田为主的肥料化利用和秸秆作为生物质燃料的燃料化利用,为秸秆二次利用开辟出路,打造秸秆综合利用的产业链。

目前我区在汀泗桥镇建设1个大型收储处理中心,在汀泗、向阳湖、官埠、横沟、贺胜、双溪、桂花、高桥、大幕9个乡镇各建1个小型收储站,在向阳湖奶牛场建设1个青贮饲料中心,初步形成了农作物秸秆收储、利用和加工体系、对已收割、未及时粉碎还田或离田的农作物秸秆,由当地秸秆收储站负责收储,集中送到区秸秆收储处理中心进行加工处理。

三、下一步打算

一是坚持思想不松懈。一鼓作气,乘势而上,克服厌战情绪、麻痹心理、侥幸思想,全区上下继续形成强大的合力和氛围,将禁烧工作一抓到底,绝不松懈。

二是坚持行动不松劲。对重点乡镇、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要时段加强巡查,把火点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源头防范,形成区、镇、村、户四级联防联控网络,逐级落实责任、包保到位。

三是坚持责任不放松,加强执法,严格问责。对现场检查、无人机巡查等方式查出的“火点”“黑斑”以及群众的信访投诉,坚决查清不放过;对焚烧行为做到有“火点”“黑斑”必查、必罚;对不作为、敷衍了事的严肃追责。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咸安区分局

2020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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