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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湖南涉外经济学院2024届优秀毕业生、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2024-06-02 17:41|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关于评选湖南涉外经济学院2024届优秀毕业生、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作者: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办公室日期:2023-12-01 08:49:01浏览数:

各二级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适应新时代新要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奋发向上,提高学生素质,决定开展院级、校级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院级2024届优秀毕业生、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

(一)评选范围和比例

在我校普通高等教育2024届本专科毕业生中产生,不超过学院毕业生总人数的20%。

(二)评选办法

由二级学院参照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自行制定评定办法,组织学生自主报名,民主评议,广泛听取意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控比例,学院自行评选后,对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自行表彰。

二、校级2024届优秀毕业生、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

(一)评选范围和比例

按学院毕业生总人数的9%推荐(优秀毕业生8%,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1%),名额分配见《湖南涉外经济学院2024届优秀毕业生、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人数》(附件1)。优秀毕业生、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两者推荐指标不互相调剂。本科、专科指标单独计算,不交叉占用。

(二)评选条件

1.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1)优秀毕业生须满足:获得校级及校级以上奖励二次或者获得省级及省级以上奖励一次。

(2)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须满足:创新创业成效显著(从项目时间、规模、质量、效益、前景及影响力等方面综合评价)

2.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治思想过硬。

3.学习勤奋刻苦,学业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4.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参加校内外实践及公益活动。

5.身体健康,在校期间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以上。

6.各科考试或考核科目均及格(含补考及格)。

7.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优先推荐。

(1)获得国家级奖励和表彰的。

(2)发表高水平论文或获得国家专利者。

(3)非英语专业学生英语等级考试通过六级,英语专业学生英语等级考试通过英语专业八级。

(4)顺利就业或创业者。

(5)在某一领域成绩特别突出,或代表学校,在学术、科研、创新创业大赛等方面取得重要成绩或荣誉、奖励。

(6)获得国家或学校奖学金。

(7)担任过学生干部、社团职务或校内勤工助学一学期以上。

(8)报考研究生入学考试的。

(9)响应国家号召,参加国家或湖南省组织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贫困县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特困家庭毕业生或身体残疾毕业生。

(三)评选程序

各学院应严格遵循评选标准,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确保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质量,做到宁缺勿滥。

   1.自主报名:学生依据评选条件,自主报名。

2.班级提名:在班级全体学生民主讨论的基础上,由辅导员审核学生是否符合申报条件,提出推荐对象名单。

3.二级学院考察:二级学院在逐一考察班级提名对象,广泛征求任课老师和其他老师意见基础上,向学生工作处推荐。

4.学生评优领导小组审核:学生工作处依据评选条件和择优原则,全面审核各二级学院推荐人员的有关情况,公示无异议后发文。

(四)评选要求

1.时间要求

(1)12月20日前,请各二级学院完成评选工作,并将材料交学生工作处(综合楼507办公室)李璐老师处。过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2)上交材料包括《优秀毕业生评审表》(附件2,电脑输机填写、纸质版)或《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评审表》(附件3,电脑输机填写、纸质版);《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附件4,Excel表和纸质表各一份,纸质版盖二级学院公章,党总支书记签字);以及按推荐名册排序整理好的支撑材料(优秀毕业生交获奖证书复印件和教务系统打印的成绩单;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大创项目立项文件、创新创业大赛获奖证书等和教务系统打印的成绩单)

2.填写要求

(1)“二级学院”一栏请填写学生所在的二级学院,不得填写“湖南涉外经济学院”。

(2)“出生年月”一栏格式为“200X年X月。

(3)“政治面貌”填写“中共党员”、“预备党员”、“共青团员”、“群众”。

(4)“专业班级”一栏,填写时不要遗漏“专业”或者“班级”。

(5)“学历”一栏填写“本科”或“专科”。

(6)“培养方式”填写“全日制”。

(7)“生源地”一栏格式为XX(省)XX(市/县)。

(8)“大学期间个人表现情况简述”或“大学期间个人创新创业优秀事迹简述”一栏,不得使用第一人称(可用“该生”)。

(9)“大学期间获奖情况(校级以上)”一栏,省级奖励应填写1个或1个以上,校级奖励需填写2个或2个以上。所填奖项应是有效奖项,且与奖项复印件内容相吻合。所获奖项需详细写明奖项名称与获奖时间,体现奖项级别,格式为“荣获2021-2022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荣获2020-2021学年校级二等奖学金”、“2022年荣获第八届湖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三等奖”、“2023年荣获校级第九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

3.材料要求

因评审表将放入学生档案,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注意以下信息。

(1)评审表学生信息应与推荐名册信息一致。

(2)所有材料统一报送,评审表请按推荐名册的顺序进行排序并上交。

(3)评审表限一页不能跨页。

(4)评审表不得使用环保纸打印。

(5)除意见、签名、日期外,评审表其余信息用电脑输机形式填写。

(6)学院盖章处请统一使用学院行政章。

(7)辅导员负责核对学生获奖证书复印件(或创新创业证明)以及成绩单的真伪,每一份获奖证书复印件(或创新创业证明)以及成绩单上应有辅导员的签名。

(8)上交表格时注意表格规范性,不要随意改变字体,特别是不要改为卡通类字体;意见一栏“年月日”信息不要跨行。

各学院须加强材料的审核,如材料不符合要求,学生工作处将退回二级学院重新上报。

附件:1.湖南涉外经济学院2024届优秀毕业生、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人数

2.湖南涉外经济学院2024届优秀毕业生评审表

3.湖南涉外经济学院2024届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评审表

4.湖南涉外经济学院2024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

2023年11月28日

附件【附件1:湖南涉外经济学院2024届优秀毕业生、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人数.docx】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2:湖南涉外经济学院2024届优秀毕业生评审表.docx】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3:湖南涉外经济学院2024届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评审表.docx】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4:湖南涉外经济学院2024届优秀毕业生、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xlsx】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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