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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例讨论制度(包括疑难、术前、死亡病例讨论等)

2023-04-10 02:50|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六、病例讨论制度(包括疑难、术前、死亡病例讨论等)

(一)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1、根据病情决定参加人的范围,可以由本科室、有关科室或院内进行病例讨论。

2、涉及多科室参加的讨论,会前通知有关人员,约定时间、地点,按时参加,由主治医师准备病历和有关材料。

3、由科主任或医务部派人主持,科室各级医师(包括本科进修医师、实习医师)均应参加。经治医师报告病历,上级医师补充发言,明确讨论要解决的问题。讨论应将中医药内容作为重点之一。

4、经治医师在《疑难病例讨论本》中做好每位专家的讨论记录,主持者根据讨论的意见,对于诊断、治疗方针和必要的检查,作概括总结,记录材料经过整理,归于病历内。

5、各级医师认真执行讨论会诊意见。

(二)术前讨论制度

术前讨论是外科系统对即将接受

治疗病例的一种会诊形式,执行术前讨论制度的目的是保证医疗质量,降低手术风险,保障患者手术安全。通过对某个病例的诊断分析、手术适应症、禁忌症、术式、术中可能遇到的特殊情况或术式的改变、手术并发症等进行讨论,实现个性化治疗。同时,通过讨论可以完善病历内容,积累疑难复杂病例的治疗经验,提高诊疗水平。

1、术前讨论的形式

所有在院接受手术治疗的患者都要经过术前讨论。术前讨论分医疗组内讨论、全科术前讨论、院内术前讨论。

(1)医疗组内术前讨论是指患者病情稳定、手术难度不大的

一、二级手术,由医疗组长主持,医疗组内所有医师参加术前讨论,并将术前讨论在病程记录中详细记载。

(2)全科术前讨论是指由医疗组长提出,由科主任、或副主任、或主任委派的主任医师主持。病例选择:

a、三级以上手术必须经全科讨论;

b、

一、二级手术,但病情较复杂,预计术后出现并发症风险较高的手术; c、属于本科室开展的新型手术项目,或开展较少,预后难以确定的手术; d、为确定病变性质的探查手术或术中可能改变术式的手术; e、患者一般状态差,或涉及多个脏器疾病的手术; f、确定需要外请专家的手术;

g、属于本科室少见病种或罕见病种的手术; h、有教学、科研意义的手术;

i、部分特殊患者,因社会需要提请术前讨论的手术。

(3)院内术前讨论是指需2个或2个以上学科共同参与完成手术治疗的病例,由医务部主持,召集相关学科副主任医师以上医师进行术前会诊,确定手术方案。

2、术前讨论完成的时限

(1)组内和全科的术前讨论至少应于患者手术前1天完成,具体时间由医疗组、科室自定,一般多在晨会后进行。

(2)多科室术前讨论一般应于术前2天进行。

3、术前讨论程序 (1)组内术前讨论

a、经治医师准备术前讨论资料,包括完善病历,将病程记录完成到会诊当日、各种辅助检查报告单已置于病历中。

b、经治医师汇报病例,简略报告主诉、病史、主要体征、辅助检查、组内诊断、拟采用麻醉方法和术式名称。

c、主治医师提出手术方案,术前准备、术中术后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及处置措施。 d、带组教授(医疗组长)总结归纳,确定完整的手术方案。 e、经治医师将术前会诊内容详细记录于病程记录中。 (2)全科术前讨论

a、参加人员:科内所有医师,特殊病例请麻醉科医师参加;必要时请医务部或主管医疗副院长参加。

b、经治医师准备资料、汇报病历,做到准确、简练,需要查体的需提前通知患方,手法需轻柔、准确,步骤清晰、明了,准备必要的检诊工具,可采取多媒体形式,也可以口头汇报。

c、主治医师、带组教授指出本例手术的难点所在和需要解决的问题。 d、讨论内容包括:进一步明确诊断、手术适应症、术式、麻醉方法、术中可能遇到的困难、术后注意事项等,同时交流类似手术的经验。会诊意见由主治医师记录和整理,经上级医师审阅后同意,记于术前小结和病程记录内。

e、其他组医师发表意见,至少2个副教授以上人员发言。

f、主任或主任委派的主持人总结发言,提出针对会诊病例的个性化手术方案。 g、主治医师将讨论内容整理好,请上级医师审阅后准确详实记于病程记录及“术前小结”中。同时,将科内讨论情况简要记录于《术前讨论记录本》中。

h、经科内术前讨论后,如果同意实施手术,科主任在“术前小结”的审批经过栏目中签字,科室共同承担手术风险;如果科内讨论不同意手术,科主任不在术前小结审批经过中签字,而医疗组实施手术,出现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科室不承担风险,医疗组承担风险。科主任因故不能参加术前会诊时,由科主任指定的教授代理主持并签字。

i、夜间、节假日急诊患者需要手术时,由当班副主任医师以上医师主持紧急术前讨论,明确手术目的、术中术后可能发生的并发症、采取的应对措施,必要时请医疗组长或科主任参加手术。

(3)院内术前讨论

a、多科室术前讨论是院内会‰诊的一种形式,主治科室提前3天向医务部递交书面的院内会诊申请单,医务部通知相关科室副主任医师以上医师参加术前讨论。

b、参加人员:提请讨论的科室主任主持,患者所在医疗组的所有医师、护士长、相关科室副主任医师以上医师、麻醉科副主任医师以上麻醉师。提请科室的其他医疗组医师可以参加讨论。

c、经治医师汇报病例,主治医师补充,带组教授提出目前诊治上的难点和诊疗意见,相关科室医师就本学科情况发表意见,应明确手术前需要解决的问题及措施,以及手术后在本学科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和相关解决方法。参与人员应基本取得一致意见。主治医师将各学科意见记载于病程记录中,请上级医师审阅,签字。同时,将会诊情况简要记录于《术前讨论记录本》中。

d、急诊手术涉及多个科室时,由首诊科室请相关科室会诊,必要时请示总值班或医务部予以协调。

4、患者病情交代问题

(1)手术前讨论结束之后,应由本组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向家属交代病情。 (2)交代病情需详细、准确、全面、真实,用词得当,将手术讨论的基本问题、相关风险、可能出现的并发症以及解决方案向家属交代,取得家属的理解。

(3)如家属对术前讨论有异议或有其他要求,需及时向上级医师汇报,及时沟通解决。

(4)术前讨论交代之后,如有需要,将交代问题落实纸面,并需取得家属对病情知情的签字。

(三)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1、讨论时限

(1)一般情况下,患者死亡1周内进行;特殊情况(医疗纠纷、猝死病例)应及时讨论,形成初步意见,同时动员家属做尸检,凡同意尸检的家属必须在尸检志愿书签字,然后保留于病历中。尸检病例,应在收到尸检报告后一周内进行讨论。

(2)凡死亡病例,医师均应询问死亡患者的家属是否同意尸检,如不同意尸检,死者亲属应在病历首页“是否同意尸检”栏内进行签字。

2、参加人员

(1)一般死亡病例,由科主任主持,全科人员参加,必要时请医务部派人参加; (2)疑难病例或有纠纷病例,由科主任主持,科室所有医师和有关的医技、护理人员参加,特殊情况请医务部派人参加。

3、讨论内容

讨论死亡原因、病理报告、死亡诊断和治疗抢救是否适当及应吸取的经验教训。

4、讨论程序

(1)经治医师汇报病例,包括:入院情况、诊断及治疗方案、病情的演变、抢 救经过等。

(2)主治医师、医疗组长补充入院后的诊治情况,对死亡原因进行分析。 (3)其它医师发表对死亡病例的分析意见。 (4)科主任对讨论意见进行总结。

5、讨论内容简要记载于《死亡病例讨论本》中,详细内容经主治医师整理后,以“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的形式置于病历中,带组主治医师、医疗组长或科主任及时审

阅签章,出科归档。

术前病例讨论制度

术前病例讨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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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和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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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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