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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中共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委员会办公室(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成立经开区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索引号:
8080-11018-2021-00011
发布机构: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
文 号:
津开办发〔2021〕59号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文日期:
2021-08-31
发文日期:
2021-09-18
有效性:
有效
中共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委员会办公室(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成立经开区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党委、管委会各有关部门、有关委管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经开区城市更新工作组织领导,经管委会批准,成立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负责经开区城市更新实施工作,参与对辖区内城市更新实施主体的确认,统筹实施城市更新项目范围内房屋征收与补偿,具体组织辖区内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编制、实施、产业准入、评估、全过程监管等工作。 二、组成人员 组长:尤天成 经开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马建军 经开区党委常委 金香花 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 李涛 经开区党委常委、管委会副主任 徐斐 经开区党委常委、管委会副主任 曹红钢 经开区党委常委、管委会副主任 张磊 经开区党委常委、管委会副主任 周勍 经开区党委常委、管委会副主任 专职副组长:叶炜 经开区党委常委、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 孙明胜 党委办公室(管委会办公室)主任 王峥 商投办主任 李伟华 企服局局长 孙洪雨 发改局局长 曾利 财政局局长 翟国强 规资局局长 周弘泽 生态环境局局长 王长坤 建交局局长 冀军 应急局局长 戴树棠 审计局局长 李晋 国资局局长 吴鹏 泰达街道工委书记 秦健 泰达城发集团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其他部门及各招商单位负责人为机动成员,按项目具体情况列席相关会议。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规资局,负责具体组织、协调经开区城市更新实施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规资局局长翟国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商投办副主任杨丹、发改局副局长王皓、规资局副局长吴荣钱、规资局二级职员张越、规资局二级职员张晓军、建交局一级职员吴满彬、泰达城发集团总工程师仇高山兼任。 (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工作职责:规资局负责组织编制城市更新项目方案,对城市更新单元规划进行技术审核,做好实施主体挂牌招标、出让合同签订、土地供后监管等工作;发改局负责城市更新实施方案的产业准入、评估和后期监管方案和相关协议的制定,确定产业策划方案,包括产业准入类型、投资强度、就业、固投等指标,以及负责对接落实滨海新区对应部门针对城市更新的相关工作;商投办负责并组织招商单位对产业准入、评估和产业建设时序及投产运营进行日常监管,并制定退出和奖惩政策,以及负责对接落实滨海新区对应部门针对城市更新的相关工作;财政局、审计局负责审核城市更新范围内涉及资金的相关要求的合规性;建交局负责落实城市更新区域能源专项规划、城市更新范围内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的建设和移交工作,制定更新范围外市政增容部门的配套管理办法,以及负责对接落实滨海新区对应部门针对城市更新的相关工作;企服局、泰达街负责城市更新范围内学校、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和移交时所涉及的相关工作;国资局负责落实城市更新涉及的国有企业的相关管理工作;生环局负责审核城市更新范围内各类实施方案是否符合环保相应标准,落实行业管理,行使一票否决权;应急局负责审核城市更新范围内各类实施方案是否符合安全相应标准,落实行业管理,行使一票否决权;泰达城发集团负责做好城市更新具体相关工作;党委办负责社会维稳工作;包括各招商部门在内的其他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城市更新相关工作。 各成员单位负责完成上述职责内工作及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同时各成员单位由一名业务科室负责人作为专职人员,负责本单位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必要时进行集中办公。 (三)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特此通知。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8月31日 原文下载: 《关于成立经开区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全文下载.doc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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