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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竞字〔2013〕17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总参军训部军事体育训练局、总政宣传部文化体育局,各行业体协,各体育院校,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中国足球学校: 根据《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规定,体育总局组织修订了《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现将修订后的《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印发给你们,自2014年3月1日起实施(以比赛起始时间为准),请遵照执行。 体育总局于2010年2月8日颁布的《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体竞字〔2010〕18号)、于2011年1月20日颁布的单板滑雪、 高尔夫球、橄榄球项目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体竞字〔2011〕6号)、于2013年4月24日颁布的健美操项目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体竞字〔2013〕56号)同时废止。 附件:《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 体育总局 2013年11月28日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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