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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电子《浙江省居住证》的通知

2024-06-16 16:44|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6月7日起,绍兴市全区域启动实施电子《浙江省居住证》,并且不再发放实体IC卡《浙江省居住证》。

一、电子《浙江省居住证》简介

电子《浙江省居住证》与实体《浙江省居住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且实现了流动人口居住证申领、签注等业务一指办理、亮码应用、零费用、零跑腿,能极大提升我市流动人口获得感、满意度。

《浙江省居住证》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的有效凭证,始终以服务和保障广大流动人口权益为目标,不断完善、不断更新,从功能单一的本子式居住证到明确6项公共服务和7项便利的IC卡式居住证,通过自我的更新迭代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在当前数字化改革背景下,为了更好的服务流动人口,省公安厅通过不懈的努力和探索,将数字技术应用到《浙江省居住证》,实现了由实体《浙江省居住证》向电子《浙江省居住证》的转变。我市作为全省三个试点地区之一,将于2021年6月7日起正式启动实施电子《浙江省居住证》。

二、办理流程

电子居住证申领及签注业务以在线“掌上办”“网上办”为主、线下“窗口办”为补充。

(一)在线办理渠道。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APP“流动人口专区”或“身份户籍”项目,群众可办理电子居住证申领、签注等业务。

(二)申领、审批和使用。

1.申领。申请人实名认证登录后,选择居住地所在市、县(市、区),选择居住证申领类型,依次按照“告知承诺—在线填表—上传材料—确认提交”流程,进行掌上一指办理。

2.审批。县级公安机关自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批和签发,电子证照数据推送至省大数据平台,同步免费推送办结短信通知。

3.使用。群众登录“浙里办”APP,完成人脸识别验证后即可查看、展示本人的电子居住证。

4.签注。居住证签注审批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新有效期的电子居住证;签注流程参照电子居住证申领流程办理。

(三)兜底保障。对无法使用智能手机申领电子证照的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可在居住地公安机关(或流管所)办理窗口(即线下)继续办理居住证申领业务。公安机关审批通过后签发电子居住证,发放《浙江省居住证确认单》,并加盖户口专用章。

(四)纸质凭证。已领取电子居住证的群众如需纸质凭证,由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流管所),出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电子居住证,现场打印加盖户口专用章的《浙江省居住证确认单》。

(五)凭证方式。根据不同部门的业务需求,我们可以提供以下方式作为凭证。(1)可以由电子居住证申领人通过“浙里办”APP展示电子居住证;(2)可以由大数据局提供的端口查看电子居住证申领人的相关信息;(3)需要纸质凭证的可以由办理人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通过出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电子居住证,现场打印加盖户口专用章的《浙江省居住证确认单》;

(六)相关处罚。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结合日常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等手段骗领《浙江省居住证》的,依法注销证件、予以处罚,其骗领情况记入信用浙江平台。

三、应用场景

经梳理汇总,电子《浙江省居住证》在以下公共服务和便利中应用。

(一)教育部门。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学前和义务教育段入学等相关公共服务需以《浙江省居住证》为条件。凭证方式:由各区、县(市)教体局根据当地实际出台相关政策,明确电子《浙江省居住证》的凭证方式。

(二)公安部门(出入境、车管、人口、治安)。出入境:外国人与其非我市户籍家庭成员团聚需办理签证时,该家庭成员需持有《浙江省居住证》。凭证方式:由公安内部查询。车管所:上海、杭州限牌城市户籍人员在绍为新车注册上牌、二手车过户等业务需持有《浙江省居住证》。凭证方式:由公安内部查询。人口:租赁本市城镇地区合法住宅用房,拟落户地办理居住登记连续满1年且无合法住房,申请现居住地社区集体户登记为常住人口需持有《浙江省居住证》。凭证方式:由公安内部查询。治安:旅馆住宿登记办理中作为有效身份证件。凭证方式:由住宿人出示电子《浙江省居住证》。

(三)民政部门。持有《浙江省居住证》人口、困难发生在市区的流动人口可享受临时救助。凭证方式:由救助对象出示电子《浙江省居住证》,后期将通过大数据局提供的端口核实电子《浙江省居住证》。

(四)住建部门。非本地户籍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申请公租房承租资格、公租房租赁补贴资格需持有《浙江省居住证》。凭证方式:已实现系统查询《浙江省居住证》。

(五)卫健部门。双方均为非我省户籍的夫妻,办理生育登记服务、享受出生缺陷预防项目,需持有《浙江省居住证》。凭证方式:由申请对象在网上递提交、出示电子《浙江省居住证》,后期将通过大数据局提供的端口核实电子《浙江省居住证》。

(六)医保部门。持有绍兴市《浙江省居住证》且没有参加异地基本医疗保障的在绍流动人口,可在市内《浙江省居住证》颁发地参加居民医保。凭证方式:由本人出示电子《浙江省居住证》,后期将通过大数据局提供的端口核实电子《浙江省居住证》。

(七)文广旅游局。持有《浙江省居住证》流动人口可以享受与绍兴居民同等待遇的“免费游”政策(在非法定节假日部分景区可以免费游)。凭证方式:由本人出示电子《浙江省居住证》。

四、预期成效(数字化改革前和改革后的情况对比)

办证方面:改革前,群众办理实体居住证和签注手续,虽可网上提交材料预审核,仍需跑一次办成、窗口自取或快递送达(自费);改革后,全流程在线申领、核发电子居住证,零跑腿、零费用。

用证方面:改革前,群众需随身携带、出示实体居住证,丢失或未携带办不了事;改革后,群众可使用手机“浙里办”APP查看、展示电子居住证,或者社会用证部门通过共享居住证电子证照数据直接办理业务。

五、其他补充说明

1.电子《浙江省居住证》核发工作启动以后,将不再发放实体《浙江省居住证》;

2.实体《浙江省居住证》只要按期签注,仍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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