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国际港务区社会事业和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2023年5月2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油烟无组织排放标准 西安国际港务区社会事业和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2023年5月2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西安国际港务区社会事业和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2023年5月2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3-05-28 02:41|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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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搬迁项目

陕西省西安市西安国际港务区新筑新城二期商业用房20#、21#、22#三栋楼房内

西安国际港务区管理委员会

该项目位于陕西省西安市西安国际港务区新筑新城二期商业用房20#、21#、22#三栋楼房内,总建筑面积12597平方米,设置床位80张,配置临床科室、医技科室、保障科室,及配套食堂及其他辅助设施。项目总投资6557.84万,其中环保投资120万元,占总投资1.83%。

(一)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污水处理站恶臭经收集后,由紫外线消毒+活性炭吸附处理,通过15m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要求。中药煎制异味经活性炭吸附网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同时加强通风措施。食堂油烟经净化效率达75%以上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引至建筑楼顶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

(二)加强水环境保护措施。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和其他生活污水及医疗废水一并由化粪池+污水站(A/O)+消毒处理后,发热门诊废水设单独化粪池,经消毒后进入污水处理站,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西安市第十一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须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要求。

(三)落实噪声防治措施。风机、空调机、进出车辆、社会活动等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合理布设、厂房隔声等处理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四)加强固体废物管理。生活垃圾、中药渣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油脂采用废油脂专用收集桶收集后,交由专业单位处理;污水站污泥经消毒处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医疗废物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活性炭、废紫外灯管暂存于危废暂存柜,定期交资质单位处置。

西安鲁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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