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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刘超青 菏泽巨野县法院 很多人欠钱 容易产生侥幸的心理 以为能躲就躲 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的义务 一旦成为失信被执行人 你以为真的能躲得掉吗?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事实上失信的后果 比你想象中严重得多!!!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 什么是失信被执行人 失信被执行人是指 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并具有“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 “抗拒执行”等法定情形 从而被人民法院 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 什么情况下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1.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 2. 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3. 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屠,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4.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5. 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这些都不能做!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1.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2.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3.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4.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5.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6.旅游、度假; 7.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8.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9.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还有这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四章第二十六条还规定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梦想和远方 …… 别让“失信”成为限制梦想起飞的铁窗, “诚信”从这一刻开始。 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原标题:《成为失信被执行人,会对个人和子女造成哪些影响?》 阅读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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