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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落户方式办理条件如下: 大学毕业生落户 年龄不满45周岁(研究生不受年龄限制)的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经教育部学历认证)毕业生,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申请落户。 中专(技校)毕业生落户 1、武汉地区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或取得中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技工学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技工学校招生的毕业生); 2、外地生源毕业生不满1年在汉就业并列入我市急需专业目录范围,本市新城区生源毕业不满2年在中心城区、开发区就业的。 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落户 被武汉地区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学生,在校在读期间,可自愿将户口迁往院校所在地。武汉地区中等专业学校招生不迁移户口。 注:新招录的普通高等学校凭招生计划文件、新生花名册、学生户口迁移凭证到学校所在地派出所集中办理落户;往届生,由本人持上述材料及学校出具的在校在读证明(学校加盖公章)、招生名册(学校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身份证到学校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 引进企业员工落户 市、区政府引进的大型企业、总部企业、产业研发机构和科技创新型企业等企事业单位的非本市户籍职工,单位注册资本和纳税已在汉落地,单位缴纳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的,均可申请落户。 积分入户 凡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积分落户: 1、在本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住房); 2、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3、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 4、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达到当年积分分值的,可以申请落户。 子女投靠父母落户 1.被投靠人具有本市常住户口; 2.子女未婚,年龄不满20周岁或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满22周岁; 3.被投靠人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 父母投靠子女落户 子女为武汉市常住户口,且在汉有自有房屋,其父母(男性已满60周岁,女性已满55周岁)可以申请投靠子女落户。 夫妻投靠及子女随迁落户 武汉调整中心城区夫妻投靠及子女随迁落户条件。取消中心城区夫妻投靠落户的婚龄限制,在全市实行统一的夫妻投靠及子女随迁落户政策。原“新城区、开发区夫妻投靠及子女随迁”和“中心城区夫妻投靠及子女随迁”两项业务合并调整为“夫妻投靠及子女随迁”业务。 最新落户条件:武汉大学毕业生武汉落户条件有哪些? 完整版:如何在武汉落户?武汉落户方法及条件盘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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