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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4S店误将12.98万元车标成12.98元,大爷拿13元要求提车

2023-06-06 12:0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那么大爷真的能花13元把车提走吗?

眼见大爷如此蛮横固执,销售又向大爷表示,如果大爷真的想把车提走,可以做个零首付贷款,这样就连13元也不用花。

可万万没想到,销售员的这番话,顿时惹得大爷火冒三丈,拍着桌子就喊道:你埋汰我呢,我一个月劳保都能挣1600元。

眼看双方都不肯让步,围观的群众也越来越多,另一名销售赶紧出面解围,对着众人解释,他们之所以不给大爷提车,是有原因的,因为大爷根本没有驾照。

此时旁边一位大妈见状,马上掏出驾驶证,表示我有驾驶证,我买还不行吗?

不仅如此,大妈好像早有准备,甚至拿出广告法向销售员展示,扬言必须12.98元把车提走,不然车店就是虚假广告,欺诈消费者!

面对众人言之凿凿,这下销售员被逼得不知所措,直接蹲在地上痛哭起来,她也是一个新来的工作人员,根本没见过这种阵仗。

眼看局面已经无法控制,此时4S店的主管终于出现,他十分郑重地向大爷做出承诺,他们会以诚信为本,将车以13元的价格卖给大爷。

可万万没想到,就在大家讨论,王大爷喜从天降,这次捡到大便宜时,事情却发生惊天大反转。大爷当初买车时的视频,被有心人发布到网上,很快引发舆论热议。

网友们各抒己见,有不少人觉得,此事是4S店的失误,理应承担责任,不能找借口推卸;也有网友认为,大爷这是没脑子,小孩都明白的道理,大爷却死咬着不放,刻意为难销售员。

不过,有眼尖的网友发现,现场众人情绪都很高涨,大家都很开心,且画面有人为剪辑痕迹,因此怀疑这是摆拍,目的就是吸引流量!

很快这件事就引起相关部门重视,经过多番调查了解,真相终于大白于世,原来这一切都是4S店自编自导的营销手段,所有情节都是摆拍,大爷大妈们都是花钱请来的老演员!

从花絮中可以看出,大家都洋溢着开心的笑容,之后4S店就此事发布公告,对公众表示歉意,并愿意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罚。

那么,此事从法律上该如何看?

1.首先,4S店制造噱头、引导舆论,属于违法行为!

4S店为了营销,可谓无所不用其极,这群大爷大妈,本是扭秧歌的,却被店家请来摆拍,这种行为严重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也违反广告法规定。

根据广告法第55条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监管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并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3-5倍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偏低的,处20-100万罚款。

也就是说,这种摆拍引流的行为,可以给与严肃处理和较重罚款,四川禾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就曾因类似事情,被处以60.216万元罚款。

2.其次,即便此事为真,大爷也可能无法购车!

根据民法典第147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4S店所打的广告,本质上属于要约,是合同成立的重要一环,若4S店能够证明,确实是因工作失误,将12.98万元误打成12.98元,可以重大误解为由,申请撤销要约。

不过最终发现,此事只是场彻头彻尾的闹剧,在此也希望广大商家遵纪守法,不要为了营销而做出虚假夸大的广告,这种欺骗消费者,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对此,你怎么看?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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