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社保缴费时间规定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昆明市社保缴纳时间表 武汉社保缴费时间规定

武汉社保缴费时间规定

2023-12-19 07:41|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导语】:为做好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武汉税务局发布了各类社保费征期时间和注意事项,具体武汉社保缴费时间规定详见正文。

  武汉社会保险费缴纳时间

  一、企业社保费

  用人单位每月需自主申报缴纳社保费用,即:每月需通过“湖北省政务服务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自主申报本单位应缴纳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并在申报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缴费手续。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业务实行“全月办理”,即:经办服务大厅渠道实行全月所有工作日办理,网上办理渠道实行全月全日办理。

  特别提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不再统一生成全市参保单位每月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自主申报当月应缴纳社会保险费。逾期未申报的,后续由参保单位按规定办理职工社会保险费补缴手续。补缴的职工社会保险费需按日加征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加征的滞纳金不超过本职工社会保险费补缴总额)。

  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

  灵活就业人员可按月缴费,也可在一个社保年度(当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内缴纳本年度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灵活就业人员在协作银行选择批扣方式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批扣时间统一为每月20日开始,每月批扣一次。

  特别提示:各位灵活就业参保人员请于每月20日前在协作银行账户中足额预存本社保年度内累计至本月应缴未缴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不足额的将会扣费失败,在下个批扣期合并计算并发起批扣。

  三、城乡居民社保费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时间:每年1-12月均可缴费。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时间:2022年9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特别提示:2022年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各级财政继续加大对居民医保参保缴费补助力度,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10元,同步提高个人缴费标准30元,达到每人每年350元。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武汉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社保】可获武汉社保业务预约入口/网上办理入口/办理材料和指南/最新基数/社保局地址电话等。

手机访问 武汉本地宝首页



【本文地址】

公司简介

联系我们

今日新闻

    推荐新闻

    专题文章
      CopyRight 2018-2019 实验室设备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