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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日历(课程实施计划)编写说明
教学日历(课程实施计划)编写说明
为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文件,根据“教学大纲、教学日历(课程 实施计划)专家组意见及建议汇总”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建议,现对 编写教学日历(课程实施计划)进行如下说明:
一、封面项目
1 、课程名称
按照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名称填写,不得简写,应与教学大纲 中一致。
2 、课程代码
按照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代码填写,应与教学大纲中一致。
3 、开课单位
填写各部门的规范全称,应与教学大纲中的开课单位相同,即 “电气信息学院”、“建筑管理学院”、“建筑学院”、“经济管理 学院”、“人文学院”、“土木工程学院”、“艺术设计学院”、 “公共基础教学部”、“学生处”、“招生就业处”、“图书馆”。
4 、教材名称、主编、出版日期
应与教学大纲中的使用教材信息一致。
5 、主讲教师
编写时填写“XXX”,确定教学任务后各任课教师填写各自姓名。
6 、辅导教师
编写时填写“XXX”,确定教学任务后各任课教师填写相应辅导 教师姓名,无则空白。
7 、开课单位负责人
需开课单位负责人(院长、部主任、处长、馆长)签字。
8 、学院
填写学生所在学院规范全称,即“电气信息学院”、“建筑管理 学院”、“建筑学院”、“经
济管理学院”、“人文学院”、“土木工程学院”、“艺术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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