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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外卖食品行业存在的种种乱象,外卖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滞后

2023-09-16 11:21|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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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透视我国外卖食品行业存在的种种乱象,可以看出这些问题并非单一因素造成的,而是多种因素在相当一段时间内的“潜伏”与“爆发”。唯物辩证法认为,问题的产生是内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对于造成外卖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滞后的原因而言,制度缺失与监管理念滞后是内因,社会诚信问题与监督合力薄弱是外因。

01

了解外卖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困难的原因,监管缺乏及时性以及主动性

1、缺乏系统的法律规范与标准体系

为了保障“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的食品供应与交易,我国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有关食品质量安全的法律法规与标准体系。到目前为止,我国颁布的食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总计超过860部,已经发布的强制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1260项。

基本形成了食品质量安全法律体系、产品质量法律体系、检验检疫法律体系、环境保护法律体系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体系。尽管目前我国现行的食品质量安全法规内容基本涉及了食品生产、加工、储存、流通、交易等全部过程,但是作为食品领域中发展最为迅猛的新兴业态,外卖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及相应的法律规制尚未完全建立。

关于外卖餐饮行业的法律规制、食品质量安全认证等尚有不足。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我国都是以较低的食品卫生标准换取充足的食品供应。当前社会主义发展已经进入新时代,公众对食物的需求已经不单单止于数量上的充足,更包括品质上的更高追求。

而目前外卖食品质量安全标准尚未达成统一规范的现状,就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经营商家和配送人员的操作随意性。类似于食品制作规程、打包规范、配送服务规范、纠纷处理机制、外卖食品质量检测标准等带有强制性的标准和规定均有待完善和细化。

2、“灭火式”被动监管忽视事前预防

在被动的监管理念指导下,监管缺乏及时性、主动性和有效性,导致了监管能力、监管方式等一系列的监管滞后。社会风险无处不在,尤其在经济高速发展的现代社会,开放竞争的市场环境催生了大量餐饮个体经营者,而这些个体经营者的素质参差不齐。

加上食品行业的低门槛准入以及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使得外卖食品质量安全风险被无限放大。然而,事后监管的方式仅仅让食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充当了“灭火员”的角色,哪里有问题就查证哪里,哪里有举报就调查哪里,这样事后监管的被动监察方式无法从根本上减少或者杜绝外卖食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发生。

其次,外卖食品属于经验型消费,也就是说消费者只有在使用后才能知道食品是否安全,是否会对人体造成直接或潜在的危害,甚至有些食品添加剂并不会在短期使人出现明显疾病症状,而是在人体内富集到一定程度上才会造成实质性的损伤。

因此,对于外卖食品安全监管应呼吁“事前预防”而不是“事后补救”,若继续按照“事前发证—事中抽查—事后处罚”的监管模式,依然不能从根本上杜绝外卖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只会让外卖食品生产商家与生产企业不断提高对付检查的能力,陷入“猫抓老鼠”的恶性循环。

3、行业普遍缺乏诚信经营与自律意识

经营者的自律意识就是无形的监管约束力量。然而长期以来,我国相当一部分食品生产企业和外卖商家的自律意识不足,对企业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存在主观上的认知偏差。首先,自律是一个企业或商家良性发展与否的标志,自律程度的高低能够充分反映该企业或商家的道德水准。

一般而言,一个企业的自律程度与该企业领导人和员工的自身道德水平有着直接关系。然而,外卖餐饮行业的低门槛准入就决定了从事该行业的大部分人员并不具备较高的食品质量安全意识,甚至连食品领域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都无从获知。

其次,与传统堂食模式不同,互联网交易虚拟性的存在使得商家与消费者之间的客观距离被拉大,消费者对外卖餐饮的整个制作过程一无所知。诸如原材料是否检疫合格、加工过程是否按规操作、食品添加剂用量是否在标准范围之内、打包餐具是否洁净卫生等隐患均有待调查。

02

外卖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完善对策有哪些?可建立安全风险预防制度

1、完善法治监管依据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法律制度和标准规范是外卖行业有序发展不可逾越的底线,尤其在当今外卖食品市场鱼龙混杂、泥沙俱下的环境下,更需要用完备有力、细致可操作的制度规范对行业加以指导与约束,既要避免出现过分严苛的法律制度抹杀了外卖餐饮市场的积极发展势头,又要避免出现“法治真空”让不法商家钻了漏洞。

只有创新监管的制度设计、出台监管的行业标准、明确第三方平台责任,才能让外卖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有力度更有温度”。当前各类食品生产企业与外卖店铺如雨后春笋般扎根发展,但是单凭政府部门的一方力量,难以架构起一个全面覆盖的监管体系。

对于存在更大风险隐患的外卖食品行业来说,信息的不对称性进一步加剧。因此,可以建立外卖餐饮行业的吹哨人制度,充分调动内部人员参与监管的积极性。此外,为了避免对吹哨人的打击报复,社会在推广“吹哨人”制度的同时,应当在制度层面出台一些针对性、具体性的法律法规,承担起相应的保护责任。

2、提高政府监管能力

以政府为代表的公共部门在外卖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管上处于核心地位,其开展监管的活动也被称作核心监管。那么对于监管部门来说,及时更新监管理念、建立风险预防制度,同时积极推动信息公开不仅是其职责所在,也是提高监管能力的重要举措。

政府部门要及时更新监管理念,树立事前监管理念。监管理念决定了监管水平的高低与监管效果的实现。面对当下数量庞大的外卖商家与食品生产企业,我国外卖食品监管部门被迫选择了“灭火式”的被动监管方法。

尽管这种做法在一定程度上具备适用性,但是面对“互联网+”所带来的更广泛影响与监管难度持续增大的现实情况,被动监管显示出能力和效率滞后的一面。因此要扭转这种尴尬局面,首先要求政府相关部门转变监管理念,化“被动”为“主动”、化“处罚”为“预防”。

更新监管理念要求在监管理念上要化“被动”为“主动”,强调监管部门的主动作为与相对放权。这也就是说化“被动”为“主动”,不是政府部门对一切监管事物的大包大揽,而是应充分调动多方资源,鼓励除政府之外的单位和组织参与到外卖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管之中。

3、推广技术监管手段

在互联网飞速发展的现代社会,监管活动离不开技术支撑。对于以互联网为基础发展起来的外卖食品行业更是如此。面对数量庞大的外卖商家、消费者和成千上万的交易数据,须依托大数据平台、追溯系统、可视化后厨等技术力量以实现全面、动态监管。

革新技术手段的首要任务就是建立大数据外卖食品监管信息平台。当前,我国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大都拥有自己的网络监管队伍与网络数据系统。然而各部门的系统格式不统一,不同类别的信息由不同部门掌握着,导致信息呈现出兼容性不强、规范性不足的现状,信息之间对接与互通性有待提高。

此外,外卖行业是基于互联网技术的发展而诞生的,网络技术是外卖餐饮行业得以发展的基础平台。因此,要需要建立各部门通用的、以大数据为基础、以区块链为依托的外卖食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共享与风险识别。

4、鼓励商家进行透明后厨改造

支持外卖商家进行“明厨亮灶”改造工程,就是鼓励商家实现后厨可视化管理。所谓明厨亮灶,即大众所说的透明厨房。这种可视化的透明厨房,能够使消费者直观地看到后厨的运作情况。随着明厨亮灶工程的深入推进,目前已经有越来越多的餐饮服务企业实现了可视化的后厨操作模式,促进了后厨的规范操作,提高了食品的安全性。

虽然明厨亮灶工程原为传统餐饮行业所设计和应用,但对于外卖食品行业来说,此举不失为一种可以借鉴的思路和方法。尽管消费者无法亲自到店查看外卖制作与打包的相关流程,但是其他堂食顾客对此可起到一定的监督作用。

结语:呼唤道德自律就是要引导企业与商家主动承担起保障外卖食品质量安全的责任。自律,即自我约束和自我规矩,是指在法律规范的框架和社会公序良俗的约定中,社会公民自觉遵守社会道德的自我价值体现。对于从事外卖食品行业的经营者来说,行业自律尤为重要。呼唤行业自律,就是要充分调动外卖食品行业经营者和外卖商家主动承担食品质量安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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