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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府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上报群众反映问题(X2SX202104200043)调查处理情况的报告

2023-10-10 16:54|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市协调联络领导小组整改督办组:

 

  2021年4月21日,收到群众反映的(X2SX202104200043)环境问题,我区领导高度重视,由区委副书记、区长张生明包办,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孙晓磊,区委常委、统战部长、副区长张晋荣,区委常委、董村镇党委书记张莉分别领办,并组织区自然资源局、区林业局、区水利局、奇村镇、董村镇、西张镇、忻州市生态环境忻府分局在忻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忻府分队工作人员配合下现场展开调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及调查情况

 

  (一)举报内容

 

  1、忻州市忻府区奇村镇寺坪村马四河至横河村河道采砂存在超范围,超深度违法开采,忻府区水利局不问不管,放任开采,把周围的树林地毁耕地敬坏,树木砍伐,生态环境严重破坏,区环保局也没有查处。采砂把周围环境破坏殆尽。

 

  2、忻府区奇村镇加禾砖厂违法多占土地,无证私挖滥采土地,大量破坏耕地,厂区违法占地,又没有环保设施,环境污染严重。

 

  3、忻府区西张乡禹王洞景区的两个砂场,明清砂场和老邢砂场超范围开采,无序开采,违法多占耕地,破坏林地。环保设施形同虚设。把周围生态环境肆意破坏。

 

  4、忻府区董村镇有一河道采砂,为镇政府卖出去的河道,大面积河道采砂,把周围的耕地、林地破坏严重,超范围超深度开采,周边生态环境破坏严重。

 

  (二)调查情况

 

  该举报问题区域分布属于农村类;利益关系属于利益纠纷举报;群众身边属于其他类;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反映“忻州市忻府区奇村镇寺坪村马四河至横河村河道采砂存在超范围,超深度违法开采,忻府区水利局不问不管,放任开采,把周围的树林地毁耕地敬坏,树木砍伐,生态环境严重破坏,区环保局也没有查处。采砂把周围环境破坏殆尽”问题部分属实。

 

  经调查,采砂作业系忻州市三乐云中砂石开采有限公司,位于北云中河从马四河桥下游500m至横河入口段,长度6.64km。采砂区域局部存在超范围和超深采砂情况;桩号2+300—2+350处左侧,存在超范围情况;桩号1+000—1+050处作业点,存在超深度情况;因河道采砂项目无需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忻府区水利局下属单位忻府区云中河水利服务中心指派2名管理人员负责现场监管。

 

  经水利部门与奇村镇柴家庄和何家庄村委调查,未发现毁坏林地,树木砍伐现象,不存在生态破坏问题。

 

      2、反映“忻府区奇村镇加禾砖厂违法多占土地,无证私挖滥采土地,大量破坏耕地,厂区违法占地,又没有环保设施,环境污染严重”问题部分属实。

 

  经调查,加禾砖厂位于忻府区奇村镇加禾村,该厂共占用土地34.1亩,其中30.6亩于2021年3月30日经忻府区自然资源局批准(忻府自然函【2021】65号)临时使用,另有3.5亩属一般耕地,未办理土地使用手续;

 

  现场调查时该厂处于生产状态,隧道窑配套安装脱硫塔,排放口在线监控已与区生态环境局联网,建有半封闭原料库,现场检查时部分粘土原料露天堆放,造成扬尘污染;煤矸石传输皮带密闭不严,粘土筛分、破碎系统未采取密闭、围挡、遮盖等措施,造成扬尘污染。                                                                                                                                                                                                                                        

 

  3、反映“忻府区西张乡禹王洞景区的两个砂场,明清砂场和老邢砂场超范围开采,无序开采,违法多占耕地,破坏林地。环保设施形同虚设。把周围生态环境肆意破坏”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反映“忻府区西张乡禹王洞景区的两个砂场”明清砂场位于忻府区西张镇鸦儿坑村东南,老邢砂场位于忻府区西张镇岩峰村东南。

 

  经调查2021年2月4日区自然资源局就明清砂场越界开采行为以(忻规资执(矿)罚字〔2021〕1号)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收其非法所得37866.36元,并处罚款11359.91元,两项共计49226.27元。并责令将越界开采范围恢复原貌,退回原矿区;2021年1月区自然资源局就老邢砂厂超占土地问题责令其立即拆除彩钢房和清理堆土,平整复垦土地。

 

  区林业局现场对明清砂场和老邢砂场的地理位置查阅了忻府区森林资源一张图、国土资源三调数据图,两砂场所占地类显示为采矿用地、不存在破坏林地行为。

 

  市生态环境局忻府分局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忻府分队的配合下对两企业进行了现场调查,明清砂厂建设有原料棚、喷淋设施、进料口配套安装集成罩和布袋除尘器。存在问题原料露天堆放,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造成扬尘污染;移动筛分设施未采取集中收集处理措施,造成扬尘污染。                                                  

 

  老邢砂场建设有原料棚、喷淋设施、布袋除尘器。现场检查发现原料露天堆放,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造成扬尘污染。

 

  4、反映“忻府区董村镇有一河道采砂,为镇政府卖出去的河道,大面积河道采砂,把周围的耕地、林地破坏严重,超范围超深度开采,周边生态环境破坏严重”问题部分属实。

 

  反映问题属于董村镇人民政府河道清淤项目,经调查该工程深度超出标准,清淤深度超过实施方案规定数值,未及时回填问题,清淤深度应为0.38-2.06m,现清淤深度0-5 m,超深度开采情况存在。

 

  区自然资源局现场调查该项目存在占用周边耕地堆放清淤砂石的行为,堆占面积4.2亩。

 

  区林业局调阅森林一张图、国土资源三调数据图显示部分为林地,但现场核查,该采砂区为河道,未进行过植树造林,不存在破坏耕地和林地的现象。

 

  二、处理及信息公开情况

 

  (一)处理情况

 

  1、忻府区水利局已于2021年4月21日拟对忻州市三乐云中砂石开采有限公司超范围采砂违法所得32725元予以没收。并责令忻州市三乐云中砂石开采有限公司立即进行整改,对超范围超深度开采部分进行回填恢复。

 

  2、忻府区自然资源局对奇村镇加禾砖厂未办理手续占用一般耕地,已责令其当日全部清理并恢复耕作条件。

 

  忻州市生态环境局针对加禾砖厂存在的问题已于2021年4月25日立案,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忻环法告[2021]26号;《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忻环法听[2021]26-1号),拟处罚10.4万元。

 

  3、忻州市生态环境局于2021年4月25日对老邢砂厂存在的环境问题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忻环法告[2021]28号、《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忻环法听[2021]28-1号)拟处罚5.3万元,并对筛分设备进行查封;对明清砂厂存在的环境问题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忻环法告[2021]29号)、《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忻环法听[2021]29-1号),拟处罚5.3万元,并对筛分设备进行查封。

 

  4、针对董村镇河道采砂问题,区自然资源局已责令当事人石昌虎10日内清理堆放砂石,恢复土地原状。

 

      (二)问责情况

 

  1、忻府区水利局党委对区水利局河道采砂管理工作人员张润平、云中河水利服务中心河道采砂现场旁站人员郭四清给予提醒谈话。

 

  2、2021年4月22日区自然资源局党组就此次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对相关国土所所长进行了集体约谈。

 

  3、2021年4月22日区自然资源局建议区纪检派驻组对奇村国土所所长米耀庭提醒谈话。

 

  4、2021年4月23日西张镇党委对环保干事邢卓明给予党内警告。

 

  5、2021年4月23日西张镇党委对鸦儿坑村包村干部郭军立给予提醒谈话。

 

  6、2021年4月23日西张镇党委对鸦儿坑村支部书记李文照给予提醒谈话,全镇通报批评。

 

  7、2021年4月23日西张镇党委对鸦儿坑村村委主任李文平给予提醒谈话,全镇通报批评。

 

  8、2021年4月23日西张镇党委对鸦儿坑村村委副主任任虎梅给予政务警告。

 

  9、2021年4月23日西张镇党委对岩峰村包村干部段建明给予提醒谈话。

 

  10、2021年4月23日西张镇党委对岩峰村支部书记兼村委负责人王永明给予提醒谈话,全镇通报批评。

 

  11、2021年4月23日西张镇党委对岩峰村会计邢高章给予党内警告。

 

  12、由董村镇纪委依规给予镇包村干部主任科员戎文和及肖家山村支部书记李建青约谈,给予肖家山村村委副主任张迷生诫勉谈话。

 

  (三)信息公开情况

 

  2021年4月26日在忻府区政府网站(www.xzxfq.gov.cn)将此问题调查处理情况进行了公示。

 

  三、工作措施

 

  忻府区将以此次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为新起点,汲取教训,举一反三,持续推动环保问题整改工作。

 

  联 系 人:陈彦龙   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忻府分局

 

   

  忻府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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