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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学法用法学习考试工作的通知

2024-01-19 07:07|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不断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持续深入开展,推动学法活动经常化,更好地促进国家工作人员掌握法律基本知识,根据上级精神,决定于2023年10月至12月组织开展我校教职工学法用法学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全校在职在岗教职工

二、学习考试方式及时间

采用在线课程学习和网络在线考试方式开展。请各学院(部)、各单位于即日起至12月31日组织人员在“广西普法云平台”(http://www.gxpf.cn/)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栏目或学法网站(http://exam.gxpf.cn)进行学习和考试,也可使用手机在“广西普法”手机客户端“学法”栏目登录后进行学习和考试。

已参加2022年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的人员可直接登录进行学习和考试(原始账号格式为:个人中文名字+出生年月日(如张三,1989年1月1日出生,用户名为:张三19890101),初始密码:8888)。学习考试流程及具体操作步骤(详见附件2)。

三、学习考试内容、题型及要求

(一)考试内容。在2019—2022年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学习考试内容基础上,增加新出台、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地方条例等内容(详见附件1)。

(二)考试题型。题目从考试题库中随机抽取,题目由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判断题三种题型组成,共100题,试卷满分100分。其中单项选择题50题,每题各1分;多项选择题20题,每题各1分;判断题30题,每题各1分。

(三)考试要求。(1)登录系统后可直接进行考试,考试时长180分钟,记为3个学时;(2)考试成绩60分(含60分)以上为考试合格;(3)若考试未合格或对考试成绩不满意,可进行补考,最多可补考5次,取最高分值为最终考试成绩。

(四)合格证打印。学员考试合格后系统自动生成合格证书,可登录网页自行下载保存打印。已参加2023年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续职)学习考试且考试合格人员,可直接打印2023年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学习考试合格证明。

四、有关要求

(一)各学院(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普法考试,加强组织领导,及时提醒、检查、督促,本单位相关人员登录系统进行学习和考试,切实抓好学习考试工作。

(二)学校普法办将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对各单位参加2023年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学习考试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并将通过率纳入党建考核。

五、结果运用

根据文件精神,个人考试成绩将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档案、学法情况通报等原始材料来源和年度考核、提拔任用以及评优表彰等参考依据之一。

六、学习考试服务

自治区司法厅为全区学法用法学习考试人员提供学习考试咨询,各级管理员操作协助服务。学习考试期间,每天9:00—18:00,设立服务热线,负责解答在学习考试中遇到的相关问题。

咨询服务电话:0771—5820142、5806416、5883552、5806421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使用安卓手机学习考试的入口,可通过关注“广西普法”微信公众号,打开底部“学法用法—考试入口”选项,进入学法用法学习考试界面。或直接下载“广西普法”手机客户端(APP)进行操作(详见附件2)。

备注:使用苹果手机的学员,可通过关注“广西普法”微信公众号参加学习考试。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校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谭老师,联系方式:3692526。

 

微信公众号:“广西普法”     

   “广西普法”微信公众号

 

附件:1.2023年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学习考试内容

     2.2023年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学习考试流程及具体操作步骤

 

 

                         学校普法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10月16日 

 

附件

附件1:2023年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学习考试内容.docx

附件2:2023年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学习考试流程及具体操作步骤.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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