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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阳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射阳县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4-06-19 01:08|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本机关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特编制本指南。本局政府信息公开采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种方式。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将主动公开。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公开机关职能、机构设置、行政法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文件解读等信息,并及时公开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局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办公场所查阅等形式。

本局信息办公场所查阅地点:县市民中心十楼办公室

开放时间:正常上班时间

联系电话:0515—82391900

本机关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1、通过有关报纸、杂志等媒体公开有关政府信息;

2、通过新闻发言人发布有关政务信息。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本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射阳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咨询电话:0515—82391900,传真:0515-82391901。

通讯地址:射阳县市民中心十楼。邮编:224300。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公开范围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获取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的,可以向本机关申请。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本机关将分批、逐步整理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属于该目录内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获取时,除特殊情况外,本机关将予以提供。该目录以外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单位申请获取的,本机关将依处理。

(三)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提出申请的,填写《射阳县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该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单位县政府网站上下载电子版。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网上在线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可以注册、登录“射阳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管理系统”提出申请。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单位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申请人能够根据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事先确定所需信息的索引号的,本机关将当场答复或者立即答复予以公开。 

2、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持有效身份证件或其他有关证件,当场提出申请。

4、特别程序。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本单位提交书面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四)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后,将通过有关方式核对申请人的身份。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单位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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