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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反馈】《上犹县碳达峰实施方案》编制说明

2024-06-19 02:28|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上犹县碳达峰实施方案》编制说明

    根据《赣州市碳达峰实施方案》(赣市府发〔2022〕20号)文件精神,要求各县(市、区)科学制定本地区碳达峰实施方案,经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由各地以县(市、区)党委、政府或县(市、区)政府名义印发实施。为做好我县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县发改委聘请专业机构起草了《上犹县碳达峰实施方案(送审稿)》,方案包含了总体思路、主要目标、重点任务、政策保障、组织实施等内容。在编制过程中,多次征求了相关部门意见,组织并通过了专家评审会评审,县司法部门进行了合法合规性审查。现就《上犹县碳达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编制情况作简要说明。

一、起草过程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的决策部署要求,2022年6月我县组织召开了碳达峰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启动会。7月,在相关重点部门开展走访调研、资料收集,了解各相关部门碳达峰工作开展情况以及未来工作重点,并形成《实施方案》初稿。8月,对照上级要求对初稿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征求意见稿。8月至10月,先后2次发函征求县直有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在编制《实施方案》的过程中,积极与上犹县“十四五”规划纲要、能源领域、林业领域、农业领域、交通领域、生态环境保护等多领域的专项规划进行衔接。2023年1月11日召开了“上犹县碳达峰实施方案专家评审会”,并根据专家意见对《实施方案》再次修改完善,形成上报稿《实施方案》。

二、总体考虑

围绕加强顶层设计和总体部署,《实施方案》注重定任务、明路径。在起草过程中,我们主要突出“三个坚持”:

一是坚持对标省市方案与彰显特色相结合。坚持与省、市精神对标对表,不折不扣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围绕继续在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上走前列的目标,力求做到全县有亮点、行业有特色、地方有创新。

二是坚持顶层设计与分类推进相结合。对全县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进行系统谋划,既强化全域统等、顶层设计,又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制定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具体行动举措,形成上下联动、条块结合的立体行动体系。

三是坚持立足当前发展与着眼未来相结合。统筹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短期和中长期的关系、聚焦当前控制二氧化碳排放的重点工作,把握工作节奏、坚持先“立”后“破”,防止运动式降碳,兼顾绿色低碳做“加法”和能源双控做“减法”的平衡,确保有序有效碳达峰、循序渐进碳中和。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为5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和赣州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江西省第十五次党代会部署要求,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重点实施碳达峰“十大行动”,加快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生态示范县。

第二部分,主要目标。在达峰时间上确保与全市同步实现碳达峰,在达峰质量上力争走在全市前列,并分阶段提出了“十四五”“十五五”两个阶段的具体目标。

第三部分,重点任务。实施能源、工业、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5个重点领域绿色低碳行动;配套实施节能减污降碳增效、循环经济降碳、科技创新引领、固碳增汇强基、绿色低碳全民等5个保障行动,形成“5+5”碳达峰十大行动。

第四部分,政策保障。提出了碳排放统计核算、财税金融、交易市场、交流合作等4大政策。

第五部分,组织实施。明确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各部门抓好任务落实落地的具体要求。

四、征求意见情况

《实施方案》征求了25家单位的意见建议,共征得14条意见反馈,采纳11条,未采纳3条,并根据反馈意见和《赣州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印发稿对《实施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相关部门的意见反馈及采纳情况详见附件1。

五、指标数据测算情况

《实施方案》涉及指标数据共18个,涵盖了能源、建筑、交通、农业、林业和科技等领域,各个指标值的设定在前期征求了相关部门意见,并在各部门提出的指标测算依据的基础上进行了统筹研究。具体指标数据的测算情况详见附件2。

下一步,我们将加强与市双碳办及相关单位衔接,根据市双碳办意见,进一步完善我县举措和指标,经报请市双碳办审核后印发实施。

附件1:《上犹县碳达峰实施方案》征求意见情况表

序号

成员单位

意见反馈

采纳情况

说明

1

县科技创新中心

建议将文稿中所涉“科技局”工作任务,属科创中心职能的,建议修改为科创中心。

采纳

/

2

建议将文稿中第二大点“重点任务”的第(七)点“低碳科技创新行动”的第1点“培育绿色低碳科技创新主体”里的到2025年,全县高新技术企业达到90家,省级、市级创新平台总量力争突破10家修改为,到2025年底,计划新增省级创新平台及载体达到8个,高新技术企业总量达到80家。

采纳

/

3

建议将文稿中第二大点“重点任务”的第(七)点“低碳科技创新行动”的第2点的“加强绿色低碳人才培养”的责任单位建议修改为:县委组织部、科协、人社局、科创中心、县发改委、县商务局、县工信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采纳

/

4

因智能制造项目申报、两化融合、中小企业上云皆为工信职能,建议将文稿中第二大点“重点任务”的第(七)点“低碳科技创新行动”的第3.点“强化绿色低碳技术推广应用”的责任单位建议修改为:县工信局、县发改委、 县科创中心。

不采纳

责任单位的顺序原则上和市级保持一致

5

县人社局

建议将文稿中第二大点“重点任务”的第(七)点“低碳科技创新行动”的第2的“加强绿色低碳人才培养”。责任单位里加入县委组织部。

采纳

/

6

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建议将文稿中第二大点“重点任务”的第(二)点“工业领域低碳转型行动”的第2点“推动重点行业碳达峰”里面的黄埠工业园区改成上犹工业园区。

采纳

/

7

建议将文稿中第二大点“重点任务”的第(五)点“节能降碳协同增效行动”的第3点“加强新型基础设施节能降碳”里的全力推进北区扩区和标准厂房建设这句话中删掉北区扩区。

采纳

/

8

建议将文稿中第二大点“重点任务”的第(六)点“循环经济降碳行动”的第2点“加强大宗固废综合利用”里提出意见:“园区内不适合进行回收利用项目”。

采纳

/

9

财政局

参照目前已出台的省方案,建议将文稿中第三大点“政策保障”的第三小点“加大政策支持”中的“制定县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方案"删除,将“加大节能减排投入”改为“加大对绿色低碳产品采购力度”。

采纳

/

10

县教科体局

建议责任单位“教育局”改为“教科体局”。

采纳

/

11

县住建局

建议将文稿中第二大点“重点任务”的第(三)点“城乡建设绿色创建行动”的第2点“加快提升建筑能效水平”的责任单位应加上“县城管局”,在减少污染后加上“按照建筑工地使用预拌砂浆的文件要求,推进落实在建项目使用预拌砂浆的工作”。

不采纳

责任单位的顺序原则上和市级保持一致;同时减少污染该句内容已经删除

12

建议将文稿中第二大点“重点任务”的第(十)点“示范引领创建行动”的第2点“推进低碳试点示范创建”的责任单位应修改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发改委、县工业园区、县教科体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科创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采纳

/

13

县林业局

建议将文稿中第二大点“重点任务”的第(八)点“碳汇能力提升行动”的第2点“巩固生态系统碳汇成果”这段中“构建以上犹南湖国家森林公园、五指峰省级自然保护区等为主体的生态安全屏障。”表述有误,建议改成“构建以上犹南湖国家湿地公园、五指峰国家森林公园、五指峰省级自然保护区等为主体的生态安全屏障。”

采纳

/

14

县生态环境局

建议将文稿中第三大点“政策保障”中的第(四)点“发展绿色金融”里,责任分工里应加上金融事务管理局,生态环境局无工作职责。

不采纳

责任单位的顺序原则上和市级保持一致

备注:共征求了25个部门的意见,其中县住建局、县科技创新中心、县生态环境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教科体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林业局8个部门已反馈意见;县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供电公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城管局、县供销联社、县交警大队、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县统计局、县气象局、县税务局15个部门反馈无意见;县交通局、县商务局2个部门未反馈意见。

附件2:《上犹县碳达峰实施方案》相关指标依据

序号

指标

市方案目标

县方案目标

责任单位

部门意见

备注

1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

到2025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较2020年下降12.5%,力争达到13%。

到2025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完成市定目标,较2020年下降13%,力争达到13.5%。

县发改委

无意见

《赣州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明确我县“十四五”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基础目标下降13%,激励目标下降13.5%。

2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

到2025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确保完成省下达指标

到2025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确保完成市下达指标

县生态环境局

无意见

目前市暂未下达我县“十四五”该指标下降目标任务,该指标测算存在原始数据不足、阶段性目标指标不明确等困难,建议待市下达我县“十四五”该指标下降目标后再进一步进行测算。

3

新能源装机容量

力争到2025年,新能源装机突破700万千瓦。

到2025年,风电、光伏发电装机容量力争达到50万千瓦以上。

县发改委

无意见

根据新能源发展现状、未来新能源新上项目以及本地电网消纳能力,对新能源发展目标进行了合理推算。

4

新型储能装机容量

到2025年,新型储能装机达到省有关要求。

到2025年,新型储能装机达到市有关要求。

县发改委

无意见

与市保持一致。

5

绿色建筑标准

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县住建局

无意见

与市保持一致。

6

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

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在城镇新建建筑中应用面积占比达8%。

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在城镇新建建筑中的应用面积完成市下达指标。

县住建局

无意见

确保完成市下达的相关指标。

7

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

到2025年,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

到2025年,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完成市下达指标。

县发改委、县工信局、县住建局

无意见

确保完成市下达的相关指标。

8

新增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的交通工具比例

到2030年,当年新增新能源动力的交通工具比例达到40%。

到2030年,当年新增新能源动力的交通工具比例达到40%。

县交通运输局

无意见

与市保持一致。

9

营运车辆、船舶单位换算周转量碳排放强度

到2030年,营运车辆、船舶单位换算周转量碳排放强度比2020年分别下降10%、5%。

到2030年,营运车辆、船舶单位换算周转量碳排放强度比2020年分别下降10%、5%。

无意见

与市保持一致。

10

城市绿色出行比例

到2030年,城市绿色出行比例达到70%。

到2030年,城市绿色出行比例达到70%。

无意见

与市保持一致。

11

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

到2025年,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430万亩。

到2025年,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10.11万亩。

县农业农村局

无意见

确保完成市下达的相关指标。

12

秸秆综合利用率

到2025年,主要农作物秸秆年综合利用率达95%。

到2025年,主要农作物秸秆年综合利用率达95%。

无意见

与市保持一致。

13

主要农作物农药化肥利用率

到2025年,主要农作物农药化肥利用率达43%。

到2025年,主要农作物农药化肥利用率达43%。

无意见

与市保持一致。

14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到2025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保持在80%以上、力争到达90%。

到2025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无意见

确保完成市下达的相关指标。

15

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城市生活垃圾分类

到2025年,城乡生活垃圾分类闭环系统基本建成,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提升至62%左右。到2030年,提升至70%。

到2025年,城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市有关要求。

县城管局

无意见

确保完成市下达的相关指标。

16

科技创新能力

到2025年底,力争新增省级创新平台及载体达到8个,高新技术企业总量达到80家。

县科创中心

无意见

与县科创中心沟通确认。

17

森林覆盖率

到2030年,稳定在76.37%以上。

到2030年,森林覆盖率稳定在80%以上。

县林业局

无意见

以2019年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森林面积为基础,在“十四五”年度采伐计划、营造林等基本稳定情况下,结合全市年均征占用林地情况减量,乡村路旁、宅旁、空地等国土绿化增量,维持森林面积相对稳定。

18

活立木蓄积量

到2030年,达到26456.8万立方米。

到2030年,活立木蓄积量达到859万立方米。

无意见

以2019年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活立木蓄积为基础,依据历年森林资源林木年均生长率计算增量,结合“十四五”年度森林采伐限额计划、松材线虫疫木损耗、林农自用材、果业开发等减量,进行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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