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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发布大雾大风天气灾害风险预警提示

2024-05-15 06:58|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山东省气象台12月29日16时升级大雾橙色预警为大雾红色预警,并发布海上大风黄色预警。

  省气象台预告,预计29日夜间到30日上午,聊城、德州、滨州、东营、济南、淄博、潍坊、泰安、菏泽、济宁、枣庄、临沂、日照和青岛西部将有能见度低于200米的强浓雾,其中后半夜到凌晨上述地市的部分地区有能见度低于50米的特强浓雾;其他地区有雾或轻雾,局部能见度不足200米。30日下午,受较强冷空气影响,本次大雾天气结束。29日夜间到30日上午,山东省气象条件不利于空气污染物扩散,能见度低,对交通运输和人体健康有不利影响。30日夜间到31日白天偏北大风对交通运输、海上生产和室外作业等有不利影响,请提前做好防范工作。

  高度重视大雾和海上大风天气灾害风险防范。大雾天气造成近地面层能见度低,容易发生交通和生产安全事故,海上大风对海上生产、运输有不利影响。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压实工作责任,全面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及时化解灾害风险,切实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切实加强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工作。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预警,公安、住建、交通、农业农村、应急、黄河河务、海事、民航、铁路等部门要密切合作,加强与气象部门信息共享和会商研判,通过电视、广播、互联网、报纸等媒体和手机短信、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等方式,滚动发布预报预警和安全风险提示,广泛宣传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和避险技能,使社会公众及时获知有关预警信息和风险防范应对措施。

  及时落实防范应对措施。各地区、各部门要积极主动地做好大雾、海上大风天气的防范应对工作,完善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和应急方案,落实有效的防控措施,及时掌握大雾、海上大风影响的时段、路段和范围,做到快部署、快行动、严防范。要加强对道路交通、海上作业和户外高空作业的安全管理,根据有关规定适时采取交通安全管制措施,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提醒驾驶人员谨慎驾驶、保障安全,高速公路受影响路段视情采取限速、限行措施,通行车辆保持安全车间距。积极落实雾天交通事故救援联动措施,确保发生事故后能够快速救援、快速勘查、快速撤除现场,最大限度减少损失。铁路部门要加大运力配置,加强设备设施检查整修,确保安全畅通。民航部门要严格按照大雾天气条件下的飞行、运行标准,及时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及有关工作程序,并指导督促航空公司、机场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确保飞行安全。加强海上安全管理,加强会商研判和分区域精准预报,针对海上大风大浪,强化海上交通、海上养殖、海洋牧场、渔船、涉海旅游等安全管理,督促指导相关水域作业人员或船舶及时采取回港(择港)避风或绕行避险措施,严禁在严劣天气中冒险作业。

  强化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各地区、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协作配合、联系沟通,认真落实值班和带班制度,及时报送险情灾情,有力有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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