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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进一步推进2021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确保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完成质量,根据《大连民族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定》《关于做好2021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实际进度和工作质量; 2.毕业设计(论文)的过程管理情况。具体检查材料包括: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申请表、任务书、开题报告、外文文献原文和译文、中期报告、过程管理记录以及可以反映毕业设计(论文)进展情况的其他相关支撑材料等。 二、检查要求与步骤 1.指导教师初查 指导教师应按照《大连民族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定》要求,落实好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指导教师负责制,尽早对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实际进度、工作质量和毕业设计(论文)相关材料及内容进行严格的初查。 2.专业及学院检查 在指导教师完成初查的基础上,各学院应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科学制定中期检查实施方案,以专业为单位组织好线上检查工作。在专业及学院检查中,要把“互检”作为重要原则。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中期检查工作,进行2021届毕业设计(论文)的全体学生原则上需在学校参加中期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稳步提高。 2.各学院需确保毕业设计(论文)材料(选题申请表、任务书、开题报告、外文文献原文和译文、中期报告、过程管理记录等)在系统中的完整性。中期检查结束后,学校将组织督导专家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抽查,对于抽查不合格的,学校将对其全过程跟踪监控。 3.各学院应于2021年4月21日(第八周周三)前将本单位的2021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报教务处备案。 4.中期检查结束后,各学院应于2021年4月30日(第九周周五)前将本单位各专业的2021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情况表(含经中期检查确认需要整改的学生名单)(附件1)报教务处。 四、“毕业设计(论文)智能管理系统”的信息化服务 1.为方便各学院在“互检”过程中组织教师在线调阅“毕业设计(论文)智能管理系统”中的检查材料,教务处将为各专业提供若干临时账号,这些临时账号可供教师在系统中查询到相关受检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材料。 2.需要报备的本单位“2021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实施方案”、“2021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情况表”电子版通过“毕业设计(论文)智能管理系统”在线提交,纸质版报送教务处。 3.如遇根据指导教师或相关专家建议及整改意见,需要对相关材料(包括已经审核的材料)做出修改的情况,系统提供了更加柔性的修改流程(见附件2)。
联系人:王祥灵 电话:87532735(5735)
附件: 1. 2021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情况表(含需要整改的学生名单) 2. 毕业设计(论文)智能管理系统柔性修改流程说明及中期报告填报流程说明
大连民族大学教务处 2021年4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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