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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为什么坚决反对废除死刑?西方圣母文化入侵,绝不向外国妥协

2023-06-20 19:3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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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吃面不吃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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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马来西亚国会上下两院相继通过了废除强制死刑法案,获得了西方国家的一致赞扬。

几十年来,在西方国家的呼吁下,宣布废除死刑的国家越来越多。2021年法国总统在参加法国废除死刑40周年庆祝活动时,曾立下誓言,要在全世界发起一场废除死刑运动。

如马克龙所言,这场运动的规模越来越庞大,但每次废死运动到了中国,都会被一片反对声淹没。

从90年代开始,西方国家每隔一段时间都要在联合国发起相关提案,这些提案无一例外地遭到了中国的明确反对。

2023年5月16日,瑞典驻华大使馆在社交媒体上发表了一篇倡导废除死刑的文章,结果遭到中国网民的冷嘲热讽。

从官方到民间,中国上下都在反对废除死刑。

那么,废除死刑运动经历了怎样的发展?中国为什么对废除死刑如此抵触呢?

西方的废死历史

公元前399年,肮脏阴暗的雅典监狱内,一位70岁的老人坐在床上,向来访的人滔滔不绝地讲说着自己的理论。

演讲完毕后,有人递来一杯酒。在场的人无不黯然神伤,他们都知道,那是送老人上路的毒酒。在此之前,雅典法庭已经以信仰新神、蛊惑青年等罪名判处了老人死刑。

老人的学生也曾发起过营救,只要老人同意,他就可以逃出生天。但无论是外逃还是乞求赦免的建议,都被他都定了。

老人平静地接过毒酒,一饮而尽,不久后毒发身亡。

几十年后,雅典人又重新审理了老人的案件,恢复了老人的清白,转而又对当年发起诉讼的人给予了死刑、流放等判决。

这位老人是苏格拉底,今天他的名字无人不晓,他的理论为整个西方哲学奠定了基础。但仅仅因为当时的雅典人不喜欢他,便用一系列莫须有的罪名将他处死。

从西方文明建立之初,一直到近现代,西方司法体系的血腥程度在全世界无出其右。

在基督教徒的眼中,自己的宗教代表的是和平、宽容、仁慈。但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是,在基督教神权凌驾于皇权之上的中世纪,各种酷刑层出不穷。

有人做过估计,从基督教诞生到20世纪,因轻罪被判处死刑的人不下于1.9亿。

底层民众对宗教的迷信、统治阶层对神权的依附使得法律体系也出现了畸形发展,鸡奸、偷窃、闲言碎语都有可能被判处死刑。

甚至还有更荒唐的,如果一个人在安息日从地上捡起了一根木头,那他就会被乱石砸死。《圣经》和法律对此的解释是,神在这一天不工作,捡木头的人在强迫神加班。

而与神权相爱相杀的皇权在滥用刑罚方面也不甘落后,连评价皇家园林这种无伤大雅的行为都会被处以死刑。

长此以往,西方的法律体系只会更加残暴。

西方近代文豪伏尔泰曾对法国的暴政酷刑有过评价:“外国人以优雅的文学和美丽的女演员来评价法国,却不曾注意到它是一个尊崇残暴旧俗的冷血民族。”

伏尔泰亲眼见证了德拉巴尔骑士案、卡拉斯案等当时一批著名案件的审判经过。

在德拉巴尔骑士案中,一名年轻军官因吟唱歌曲和砍断十字架被施以酷刑并最终被处死;而卡拉斯案中,一位父亲在儿子去世后被主观臆测为凶手,而他的无罪辩护全部被无视,最终他遭受五马分尸而死。

不仅是伏尔泰所处的法国,整个欧洲都在经历暴政酷刑。截止至1822年,英国人正在使用的死刑罪名多达222项。

英王亨利八世执政期间,伦敦每个星期都要新增十几例死刑判决,而这些判决的庭审时间平均下来只有8.5分钟。

8.5分钟的时间,被告席上的人能拿出什么自证清白的证据?

直到18世纪中后期,欧洲人才开始表露出对酷刑的不满。

1764年,一部《论犯罪与刑罚》横空出世。米兰社会学家切萨雷·贝卡里亚在这部著作中阐述了他对酷刑的反对,他的观点引起了极大反响,从法国的伏尔泰到美国的国父一代都对他极尽推崇。

时至今日,贝卡里亚已经是法律相关学科中绕不过去的一个名字,也正是他发出了废除死刑的呼声。

最初的废死呼声,是对暴政酷刑的反抗,和对刑罚目的的理性讨论,它代表的是正义。

在新的思潮影响下,英国率先作出了反应,于1783年废除了公开绞刑,并逐步减少了死刑罪名。截止1861年,曾经的222项死刑罪名只剩下了4项。

有了英国的带动,欧洲其他国家也各自展开了废死改革,能够被判处死刑的罪名基本只剩下两项,一项是谋杀,另一项是叛国。

按照惯例,事实上停用死刑与彻底废除死刑通常会有50年的时间间隔。到了20世纪50年代,欧洲迎来了彻底废除死刑的高潮。

这场运动持续到世纪之交,进入21世纪后,整个欧洲只剩下俄罗斯、白俄罗斯还保有死刑罪名。而全世界范围内,事实上仍在使用死刑的国家也只剩下50多个。

但始自50年代的废死运动存在一个问题——它与冷战的时间高度重合。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任何一场运动都免不了被打上政治烙印,于是废死运动带上了攻讦敌对势力、宣扬自身优越性、输出意识形态的附加目的。

废死运动带有正义性的前提是它适合具体国家的国情,但实际发展过程中,受到声讨的往往是与西方在意识形态上对立的国家,比如中国、苏联。

苏联废死的教训

在废除死刑一事上,苏联甚至可以说是欧洲的先驱。1917年11月7日的全俄苏维埃第二次代表大会上,死刑被第一次废除。

那是十月革命爆发的第一天,苏联的全国政权都还没有建立,而废除死刑运动在世界范围内大规模展开还要在几十年之后,共产党人的思想不可谓不超前。

当苏维埃政权被指责采取恐怖手段时,列宁骄傲地将俄国革命与法国大革命做对比。相较之下,法国大革命时无数手无寸铁的人被送上断头台,他们才称得上恐怖。

但列宁并没有承诺未来不会采取恐怖手段。

没过几天,严重的饥荒和资产阶级的反攻使得新生的苏联政权岌岌可危,列宁也不得不重新拾起“红色恐怖”这一利器。

所谓的红色恐怖,是对敌对势力实行的高压政策。在革命年代,这样的政策没有错。

1917年11月22日,列宁发表了《关于党的任务的提纲和目前形势》,在这份文件中,他呼吁党组织不要对下层的行动加以阻止,变相地鼓励了红色恐怖。

11月28日的彼得堡工人游行中,列宁打出了“对他们(怠工分子和罢工官吏)实行革命恐怖”的口号,正式确认了苏联将实行红色恐怖政策。

在这样的环境中,没有死刑显得不切实际。1918年初,列宁领导下的苏维埃政权事实上恢复了死刑,他指出,如果对投机倒把分子和强盗不就地枪决,苏维埃将一事无成。

1918年9月5日颁布的《关于红色恐怖》决议中,死刑被正式恢复。

1920年,苏联国内的形势得到了显著改善,废除死刑再一次成为了苏联政权热议的话题。

当年1月17日,苏联中央执行委员会又颁布了《关于彻底废止适用极刑(枪决)》的决议,这份决议禁止了一般法院对罪犯使用死刑,但保留了特殊情况下动用死刑的权力。

总得来说,1920年1月17日的决议使苏联再一次成为了废除死刑的国家。但此时苏联的外部情况不容乐观,一战时的协约国正在对它虎视眈眈。

废除死刑4个月后,协约国就对新生的苏联政权发起了武装进攻。

为了应对外部入侵者和国内的投降派,苏联不得不重新启用死刑。

1922年,苏联颁布了新政权下的刑法典,死刑作为一种非常规刑罚得到了法律认可。

5年间两次废除又两次恢复,足以反映出苏联领导者对废除死刑、宽容对待百姓的希望,但事实告诉他们,苏联不适合废除死刑。

从此以后死刑在苏联的法律体系中存在了25年,但这还不算完。

二战结束后,冷战接踵而至。在意识形态领域的互相攻伐中,那些曾经滥用死刑的国家转而指责苏联保留死刑,是落后、野蛮的象征。

冷战初期,谁也不知道新的大战会在何时爆发,人心会归于哪一方,苏联的每一步都走得谨小慎微。为了避免西方国家用死刑来塑造自己残酷的形象,苏联领导者开始第三次考虑废除死刑。

1947年,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发布了新的《废除死刑法令》。在和平时期,死刑在苏联全境内遭到了禁止。

但新一轮废死政策并没有改善苏联的形象,反而给苏联带来了隐患。在苏联国内,由于对犯罪的惩处力度减小,各种暴力犯罪和间谍案、叛国案此起彼伏。

斯大林坚持了不到三年,实在忍无可忍。1950年,苏联最高苏维埃发布了《对祖国叛徒、间谍和反革命破坏分子适用死刑》的法令。

斯大林去世后,赫鲁晓夫坐上了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第一书记的宝座,他领导下的最高苏维埃于1954年发布了《关于加重的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法令,再一次确认了苏联对死刑的坚持。

赫鲁晓夫与斯大林的执政方针截然不同,他上位后便开始着手实施对斯大林政治遗产的清理,而40年代后期那段废止死刑的经历,自然而然地成为了赫鲁晓夫攻击斯大林的一大发力点。

几十年间三次废除死刑、三次引发混乱,又三次重启死刑,苏联走过的这段弯路清晰地向世人表明,不是任何国家都适合废除死刑。而那些一味要求别国废除死刑的国家,反倒应当警惕。

美国对保留死刑的坚持

其实一直坚持保留死刑的国家不止中国、苏联这些社会主义国家,美国也是使用死刑的大户。

美国的死刑历史可以追溯至殖民地时期,而且与别国不同的是,美国进行的每一次死刑,都留下了详细的记录。

从1608年至2022年,一共有16047人在美国被司法系统处决。

从这一数字可以看出,美国对待死刑并非滥用,但也决不仅是名义上保留死刑而已。

在死刑执行方式上,美国人也数度引领了潮流。

20世纪以前,美国人执行死刑的方式与其他国家一样,通常是绞刑或者枪决。作为从科技革命中崛起的国家,美国将电应用到了各个领域,包括执行死刑。

19世纪末,最初的电椅进入应用阶段,但那时的电流远不足以瞬间夺走罪犯的性命。纽约州第一次执行电刑时,对罪犯威廉·凯姆勒进行了持续17秒的高压电击。

然而1700伏的电压依旧没能立即杀死凯姆勒,电流刚一断开,他便下意识地倒吸了一口气,行刑人员只好再次通电,前前后后折腾了4分钟之久。

执行完毕后,行刑室内被血肉糜烂的味道笼罩,几名观察员被吓晕过去。

到了20世纪20年代,美国人受到战争中毒气实验的启发,开始使用毒气作为处决方式。

1924年曾有一名摄影师记录下了美国亚利桑那州的一次死刑执行,23岁的罪犯杰克·沙利文在进入毒气室后,还能够隔着玻璃朝摄影师微笑。

但当监狱长拉开装有毒气的容器后,沙利文脸上的笑容瞬间消失,不久后他变成了一具冷冰冰的尸体。

这种执行方式看似温和,但专家们认为,这是一种缓慢的致死方式,行刑期间罪犯所承受的痛苦甚至要超过绞刑和枪决,于是这一方式被渐渐的抛弃了。

到了80年代,注射死刑在美国诞生。这种行刑方式在执行期间,罪犯会产生短暂的呼吸急促,并伴随着尖锐的喘息声。但片刻过后,罪犯就会彻底失去生命。

与其它几种方式相比,注射死刑还算人道,因此它也逐渐成了美国应用最多的死刑执行方式,而中国目前所采用的也同样是注射死刑。

目前美国保留死刑与废除死刑的州各占一半,另有三个州明确暂停执行死刑。

按理说,像美国这样坚持保留死刑,还在执行方式上不断推陈出新的国家,应该招致其他西方国家的一致声讨才对。

但事实是英国、法国这些废止死刑的急先锋从未对美国保留死刑作出过哪怕官方口头上的反对,即使偶有提及,也不过是走走过场。

而美国人对自己的国家是否保留死刑也进行过一次大范围的争论。

1972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对轰动一时的福尔曼案(也译作弗曼案)做出了判决。

福尔曼案实际上是对三起案件的共同判决,案件中的三名罪犯分别在乔治亚州和得克萨斯州犯下重罪,被州法院判处死刑,他们因不难判决而将两家州法院告上了最高法院。

在三名罪犯的支持者看来,这是一个从美国宪法层面否决死刑的好机会,而最高法院的9名大法官也各自持有不同的观点,一时间出现了9份判决意见。

最终的判决中,三名罪犯的死刑刑罚被撤销,但他们得以苟活的理由是量刑过重,而不是死刑这种刑罚违宪,并且死刑的合理性在宪法层面得到了确认。

事实上,赢下这场官司的是支持保留死刑的美国人。

4年后的1976年,又一起事关死刑合法性的案件被闹到了联邦最高法院,它被称为格雷格案。

案件中的罪犯格雷格在乔治亚州犯下谋杀罪,被州法院判处死刑。格雷格认为州法院作出的判决因“残忍、不寻常”而违反宪法。

这次大法官们在判决中明确指出,死刑判决不违宪,只要死刑执行过程中能够确保公正、避免残忍即可。

美国大法官们的分歧体现的是美国这个国家在抉择过程中的反复考量,而两次判决中对死刑合法性的维护都表明,美国依旧坚持保留死刑,这是依据美国国情作出的抉择。

中国对意识形态输出的抗击

既然美俄惹不起,西方废死国家就只能碰瓷中国了。

几千年来,死刑一直是中国人震慑犯罪的重要手段。但与欧洲国家不同的是,中国历来对死刑都持有相当严谨的态度。

商纣王挥霍无度,商超覆灭。秦二世滥用刑罚,秦朝覆灭。隋炀帝横征暴敛,隋朝覆灭。对中国执政者的监督,从来用不着外国人插手。

在死刑这件事上,没有一个朝代敢留下一丝漏洞。以明代为例,即使罪犯被判处“斩立决”,也要先经过刑部审查、都察院参核、大理寺审允。

在这三个国家级部门一致通过后,还要交给最高统治者——皇帝批准。只有皇帝下达了指示,才可以择期对罪犯进行处决。

而另一种死刑斩监候,也就是民间所谓的“秋后问斩”,则可以获得更长的复核时间,同样需要各个部门共同通过,每年秋天由皇帝圈定一部分罪犯执行死刑,没有被圈定的罪犯就可以活到下一个秋天。

如此复杂的流程,体现的是中国人对死刑的重视程度。

在现代中国,死刑的判决、复核、执行流程同样复杂。

首先,平常人们最有可能接触到的各地初级人民法院不具备判处死刑的资格。对于可能产生死刑判决的案件,只能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审理。

法院作出死刑判决后,必需交由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只有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量刑恰当、诉讼流程规范的死刑判决才会获得批准,一旦出现一点纰漏,必需发回重审。

在死刑执行时,需要由同级检察院负责监督,在死刑现场对罪犯验明正身,行刑完毕后还要由法医确认罪犯死亡。

这一套流程下来,对人力、财力和时间的消耗都是巨大的。但只有如此,才能在维护法律公正的同时起到震慑犯罪的作用。

中国人口众多,疆域广阔,经济、社会环境复杂,除了以强力手段震慑潜在的犯罪分子,再没有什么更好的办法来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

因此,起码在现阶段,保留死刑是有必要的。

但是西方国家要求别国废除死刑从来不是站在对方的角度看待问题,他们在意的只是意识形态输出。

对中国来说,保留死刑不仅是基于本国国情的考量,也是对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守。

1994年和1999年,西方国家接连在联合国大会上提交暂停使用死刑的提案,均未获得通过。反对的国家中不止有中国,还有美国。

2007年,类似的提案再次被提交,最终以105票赞成、54票反对、29票弃权获得了通过。但这份提案之所以能通过有一个大前提,那就是它不具备任何实际约束力。

此后每过一段时间,西方国家都会在联合国大会或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发起类似的投票表决,对此中国政府的做法是:反对你,并不搭理你。

参考资料:

夏红真.第四章 死刑复核程序[EB/OL].中国人大网,2014-02-10.

赵秉志,袁彬.俄罗斯废止死刑及其启示[EB/OL].大律师网,2015-08-28.

张恒通.我国的死刑刑事政策:现状、成因与未来[J].新生代,2019,(7).

俞飞.美国死刑方生未死[J].方圆,20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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