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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1年丽水学院人才招聘公告》的有关规定,经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决定聘用胡长远、吴艳梅等两位同志为丽水学院工作人员,现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公示时间从2021年7月2日至7月12日止,共7个工作日。 二、反映问题必须在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以书面、电话或来访等方式于2021年7月12日17:00前向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丽水学院纪检监察室或人事处反映。 三、反映问题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借机诽谤诬告。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实名反映并望提供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沟通。 四、公示受理电话: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处:0578-2091220 丽水学院纪检监察室:0578-2271178 丽水学院人事处:0578-2271349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学院 2021年7月2日 附:胡长远、吴艳梅同志基本情况 姓 名 性别 籍 贯 出生 年月 学历/学位 毕业院校 及专业 毕业时间 岗 位 备 注 胡长远 男 河南南阳 1982.04 博士研究生/博士 同济大学/土木工程学 2013.01 工学院/专任教师 吴艳梅 女 浙江金华 1991.11 博士研究生/博士 浙江大学/地质构造学 2020.03 中国(丽水)两山学院/专职研究员 理学博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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