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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宣部的主要职能是管控意识形态、新闻出版甚至教育方针。它对中国大陆与媒体、网络和文化传播相关的各种机构的监督以及对新闻、出版、电视和电影的审查,另外对国务院组成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和国务院直属机构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也有监督权,在省级及省级以下文化与广播电视行政管理机构由同级党委宣传部管理。
中宣部的具体职能有八条: 第一,负责指导全国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研究、学习和宣传; 第二,负责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中央的各新闻媒体做好新闻宣传工作,搞好舆论引导; 第三,从宏观上指导精神文化产品的创作和生产; 宣传部印信 第四,规划和部署全局性的思想政治工作的任务; 第五,受中央的委托,协同和会同有关部门对我们宣传文化系统的重要岗位的领导干部进行管理。联系宣传文化系统的知识分子,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知识分子的工作; 第六,负责提出宣传文化事业发展的指导方针。指导宣传文化系统制定政策和法规;同时还要按照中央的统一工作部署,做好宣传文化系统各有关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 第七,为中央领导和中宣部领导的决策和指导全局工作提供舆情信息的服务,并且要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宣传文化系统的舆情信息工作; 第八,负责文化体制改革,包括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业的改革和发展的调研,提出政策性的建议。
这是中宣部主要的八项职能。 组成部门 新闻局中宣部下设机构 新闻阅评组中宣部下设机构,隶属新闻局之下,不定期发行内部刊物《新闻阅评动态》 此外,中宣部内设机构有办公厅、干部局、研究室、理论局、宣传教育局、新闻出版局、文艺局、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基金规划办公室、文化体制改革办公室、机关管理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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