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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2023-08-27 03:49|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一、主要职责

     区委组织部负责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党的组织路线,按照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全区组织、干部、公务员、人才各项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和指导全区党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就党组织设置、隶属关系、工作机制、组织生活、基础保障等提出意见建议。统筹指导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工作。

    (二)提出区委管理的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的意见建议。负责区管干部的考察、考核、日常管理,承办职务任免、工资待遇、退(离)休、兼职、出国(境)等审批事项。研究和指导领导班子政治思想和作风建设。

    (三)研究提出全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的规划和措施,统筹做好培养选拔和管理优秀年轻干部工作。

    (四)研究和指导全区党的建设制度改革,负责拟订组织、干部、公务员、人才工作的重要文件和制度,组织开展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的理论研究和宣传报道。

    (五)负责全区组织、干部、公务员、人才工作的检查督促,向区委和上级组织部门报告重要信息、反映重要情况。规划指导组织系统信息化工作。

    (六)统一管理全区公务员录用调配、考核奖惩和工资福利等工作,指导公务员管理法律法规贯彻实施和全区公务员队伍建设工作。

    (七)指导、协调全区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组织申报上级重点人才工程,制定区级人才招引政策,实施区级人才引培计划,加强对人才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工作。

    (八)规划、指导、协调、检查全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区管干部、优秀年轻干部、组工干部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教育培训,指导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建设。

    (九)负责对全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承办有关干部问题的审查和调查核实。

    (十)参与研究、协调全区年度综合考核工作,统筹制定区级考核办法和评价指标并组织实施。

    (十一)统一管理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十二)统一管理区委老干部局。

    (十三)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委组织部设置以下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负责部内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查督办;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协调,承担部长办公会、部务会等会议的事务工作;负责部领导讲话等重要文稿起草、文件复核和部大事记工作;承担部值班安排、机要保密、文电处理、文书档案、文印和机关外事工作;负责资产管理、财务管理、会务接待、车辆管理、安全保卫等行政后勤工作;牵头征集、编纂组织史资料工作;承担部机关党的建设、组工干部队伍建设,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做好有关工作;负责部机关科级以下干部的考察、考核、日常管理,审核办理职务任免、选调交流、教育培训、奖励惩处、出国(境)审批、工资待遇、养老保险和退(离)休等工作;负责部机关干部档案管理;负责部机关退(离)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协调落实老同志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承担部统一管理区委编办、区委老干部局工作的有关沟通协调和联络。

    (二)研究室(政策法规科)。负责全区组织工作重要政策的综合研究;对组织工作重大问题和重点课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建议,指导、协调全区组织系统调研工作;负责组织工作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划、协调、起草、审核、备案,承担部外单位文件法规征求意见答复工作,负责相关申诉、复议、应诉工作;承担部领导交办的综合文稿、文件和重要文章起草工作;负责全区组织系统信息化工作的规划指导和组织实施;负责研究和指导全区组织工作宣传和信息工作,承办向上级组织部门报送信息工作;承办组织工作对外新闻发布和新闻报道,宣传组织工作和党员干部人才先进典型,传播推广新鲜经验;负责维护更新《邗江党建网》等宣传平台信息;负责维护大组工网;承办涉组涉干重大网络典情监测和上报工作,协调做好有关引导和处置。

    (三)综合干部科(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办公室)。负责全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的宏观管理,研究提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的规划和干部管理体制的意见,拟订有关制度规定,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指导;负责出国(境)人员审批工作的宏观管理,承担区管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负责党群口事业单位人员调动;负责全区干部人事档案、干部统计的宏观指导,承担区管干部档案管理及干部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做好大学生村官管理工作;负责做好对口支援、对口帮扶、对口合作干部人才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做好受援地干部人才来邗江挂职培训、考察学习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拟订加强优秀年轻干部队伍建设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区委掌握的优秀年轻干部队伍;负责综合协调培养选拔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工作;负责选调生管理工作。

    (四)机关干部科(企事业干部科)。负责办理区级领导班子成员任免呈报的具体事项;负责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区纪委监委换届人事安排的有关事宜,指导区级群团领导班子换届工作;负责考察、考核区委管理的区级机关部门、群众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有关园区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做好日常管理与察访研判,提出领导班子调整配备和领导干部职务任免、职级晋升、交流、待遇、退(离)休的建议;负责区副科级建制单位副职和区级机关部门组织人事科长把关以及正股职级干部的备案管理工作;参与制定、落实军转干部安置政策和团职以上干部的安置工作;协助上级部门做好双重管理的科级单位领导班子配备和管理工作;会同有关科室抓好优秀年轻干部、女干部和党外干部的培养考察工作;了解掌握区级机关领导班子政治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民主生活会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五)乡镇(街道)干部科。负责做好乡镇党委、人大、政府换届工作,做好领导班子换届的协调指导;负责考察、考核镇(街道)、有关园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做好日常管理与察访研判,提出领导班子调整配备和领导干部职务任免、职级晋升、交流、待遇、退(离)休的建议;负责各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及有关中层股级干部的备案管理工作;做好区有关部门驻乡镇(街道)单位双重管理干部的协调管理工作;会同有关科室抓好优秀年轻干部、女干部和党外干部的培养考察工作,检查、分析和指导各乡镇(街道)选拔培养中青年干部;了解掌握镇(街道)、有关园区领导班子政治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民主生活会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六)公务员管理科。负责指导全区公务员队伍建设;负责拟订全区公务员管理有关制度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全区公务员职务职级管理、转任(含公开遴选)、调任(含公开选调)、登记、辞职辞退管理等工作,承担区级机关公务员转任、调任、登记的审批等工作;负责全区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承担区级机关拟录用人员审批和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公务员考试面试考官队伍的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全区公务员考核政策规定,负责区级机关公务员年度考核、平时考核等有关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全区公务员工资福利政策,拟订公务员工资福利政策和工资增长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区级机关公务员工资统发的审核工作,承担区管以上领导干部工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拟订全区公务员奖励、惩戒、申诉、退休等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

    (七)综合考核科。负责研究、指导、协调全区年度综合考核工作,提出有关制度规定和实施办法的意见建议;协调拟订区级机关单位服务高质量发展、加强党的建设以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的具体办法、指标体系,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会同有关科室研究和指导干部考核评价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区级部门开展专项工作考核的计划管理;负责年度综合考核信息化平台的建设管理维护;负责做好区考核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有关工作。

    (八)干部监督科。负责全区组织系统干部监督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宏观指导,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区委管理的领导干部进行监督,研究提出干部监督、公务员监督工作的意见建议;负责组织开展对全区选人用人工作和执行干部监督制度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来信来访工作,受理选人用人违规问题、领导干部有关问题的举报,做好干部公示期间来信来访的核查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区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及抽查核实工作;做好区管干部问责有关工作;承办区管干部任职前听取区纪委意见、区管干部拟受处分前征求意见和对有举报反映的区管干部的提醒、函询、诫勉谈话等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工作;受理用人方面不正之风的举报;配合区委巡察机构做好巡察有关工作;负责审理区管干部和部分老同志的党籍、党龄、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及其他历史遗留问题。

    (九)干部教育科。负责研究提出全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政策、规划和年度调(培)训计划,起草干部教育培训的有关文件,指导、协调、检查全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区委管理的领导干部、优秀年轻干部、组工干部的教育培训,协同区委党校及区有关部门办好科级领导干部培训班和各类干部培训班,负责上级举办的领导干部培训班学员调训工作;负责指导全区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和教材编写工作,组织全区干部网络培训。

    (十)人才工作科。负责指导、协调全区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牵头制订人才发展规划、重大人才工作政策,协调开展重大人才活动;负责指导、协调全区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督促检查各地和区级机关部门有关人才工作的政策执行情况,组织落实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重大工作部署;会同有关部门抓好人才队伍建设,做好国家“千人计划”、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科技企业家培育工程”“科技镇长团”、市“绿扬金凤计划”“英才培育计划”“名师工作室”等选拔推荐工作;牵头组织实施区“邗城英才集聚计划”“邗城英才培育计划”“乡土人才3351计划”等区级重点人才工程,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和乡土人才培养,指导相关部门做好行业人才工作;整合和完善全区人才发展服务体系,强化科技镇长团服务管理,优化人才服务,大力宣传优秀人才先进事迹,为人才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工作环境、生活环境和制度环境;牵头做好人才资金的管理使用工作。

    (十一)组织科。负责研究和指导全区党的组织体系和组织制度建设工作,提出加强党内生活制度、工作制度的意见建议;负责研究和指导全区党的组织设置,承办区直单位建立和撒销党委(党组)的审批工作;负责对全区党支部建设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分类指导;负责各领域基层党组织书记教育培训,配强党务工作力量,为党支部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指导全区各领域基层党组织换届和党代表选举工作;指导基层党组织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党务公开、完善民主管理制度等;负责党内表彰、党内统计、党费管理工作;指导推动全区各级党组织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实施基层党建“书记项目”,落实基层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具体负责党建工作考核;负责研究和指导全区党员队伍建设工作,就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等提出意见建议,研究指导流动党员管理工作;负责做好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走访慰问工作;负责规划、指导全区组织员队伍建设;对市、区赴基层挂职“第一书记”的干部进行跟踪服务管理;牵头负责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和远程教育站点等建设管理维护;会同有关方面研究谋划和组织实施全区党内集中性学习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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