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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民主?假民主?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VS美国议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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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代表大会是符合中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好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制度安排,是支撑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在新的奋斗征程上,必须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作用,继续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牢牢把国家和民族前途命运掌握在人民手中。

  如何理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制度安排,是支撑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这三个根本?

  有比较才有鉴别,有鉴别才能分清真假好坏优劣。我们不妨把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同美国的议会制度进行一番全面、系统的比较考量。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美国议会相比,存在着明显的阶级性差异、地位性差异、程序性差异和功能性差异。

  一、在本质属性上存在着明显的阶级性差异

  美国议会制度与资产阶级专政的国体相适应,其本质特征就在于为资产阶级统治服务。资产阶级专政是资产阶级凭借国家机器对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的政治统治。美国是世界是第一个民主宪政制度国家,也是世界上目前最完善的民主制国家。然而,这个民主是资产阶级的民主,资产阶级掌握政权,是对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的专政。人民不是国家的主人,而是国家专政的对象。标榜人民主权的美国不是“民主”国家和社会,是“金主”国家和社会!是虚假的民主。

  美国宪法所体现出的人民主权是逻辑上的人民主权,而非实际上的人民主权。因为,在美国宪法中,人民作为一个整体,作为一个经验事实,在国家中、在法律上并不占有一个主权位置或直接掌握和行使国家最高权力。在美国的宪政制度中,人民主权被委托给了以成文宪法为外在控制和分权与制衡为内在控制的立法、执法和司法三个国家机关。正如詹姆斯·麦迪逊所指出的那样:“美国政府区别于古代共和国的真正特征,在于美国政府中完全排除作为集体身份存在的人民”。宪法本身是堂皇地以“我们美国人民”开篇,但其政府运作机制的设计是一种人民和其他实体都没有主权地位的制度。各种政治实体被给予同等的和独立的地位,以便他们可以相互制约。这种民主政权形式,实际上制约和平衡的是资产阶级不同利益集团之间的利益。对一般人民来说,他们没有被赋予 “最终的”主权地位和权威。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我国宪法所确立,涵盖了我国政治制度的主要方面和重要内容,以人民当家作主为前提,是实行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组织形式,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制度载体,也是我国国家权力的核心运行机制。其本质特征在于为全国各族人民服务,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集中体现,也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不断得到健康发展的最可靠的政治基础和制度依据。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直接选举或者间接选举产生,向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由无产阶级政权拓展为人民民主专政,人民民主专政的含义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可以使用专制的方法来对待敌对势力以维持人民民主政权。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民主政权在人民内部实行民主,逐步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对境内外敌对势力和犯罪分子实行专政。中国在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后建立的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在人民内部实行最广泛的民主和对敌人实行有效的专政的国家政权,实质是无产阶级专政,是新型的民主,即占人口最大多数的劳动人民享有民主。这种真正体现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社会主义民主的国家政治制度,是最广泛的民主,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最高形态的国家制度,也是人类社会最后一种国家制度。

  二、在政权组织形式和运作方式上存在着明显的地位性差异

  美国议会制度建立的基础是三权分立理论,议会与政府和司法机关之间都存在着比较规范的、双向的、严格的分权与制衡关系。美国宪法明确规定,本宪法所授予的全部立法权均属于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的合众国国会。行政权属于美利坚合众国总统。司法权属于最高法院以及由国会随时下令设立的低级法院。三权分立,且相互制约与均衡。法律需要国会通过,但总统有否决权。即使总统通过了,最高法院也可以指出里面的某个法律违反了宪法的某个基本原则。没有另一方的认可,任何一个部门都不可以完全作主。三权之间是平行的哥们关系,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互相制约否定。

  美国国会的权力主要集中于立法。国会内部实行参议院、众议院两院制。美国在世界上第一次创造出既不同于英国君主立宪制的民主共和制,也不同于议会内阁制的总统制,而是一个具有全国统一的中央政权的联邦制国家。美国作为一个国家只享有宪法赋予的部分权力,联邦政府只享有宪法明确列举的由各州授予的权力,而未列举的保留权力仍归各州所有。美国的两院制,来自于“伟大的妥协”。1787年费城制宪会议在大州、小州关于国会议员人数确认上存在严重分歧。最终,宪法采用了康尼迪格代表谢尔曼提出的方案:为避免人口多的州份侵害人口少的州份的利益,众议院人数照大州的办法,按各州人口比例分配;参议院人数则照小州的办法,各州一律两人,从而避免了联邦的分裂。

  美国国会仅仅作为立法机关。美国总统的选举,虽经议会组织,但并非由议员选举产生,也不是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而是由各州议会选出的选举人团选举产生。美国宪法明确规定,总统的选举,由各州按照该州议会规定的方式选派选举人若干名,其人数与该州所应选派于国会的参议员和众议员的总数相等;但参议员或众议员或在合众国政府中担任信任职位或高收益职位者不得被选派为选举人。选举人在本州集会,投票选举2人,获得选票最多者如选票超出选举人总数的一半即当选为总统。如不止1人获得半数选票且票数相当,由众议院立即投票其中1人为总统。如无人获得过半数票,则众议院从名单上得票最多的5人中选举1人为总统。总统候选人获得全国50个州和华盛顿特区总共538张选举人票的一半以上(270张以上)即可当选。在美国政治制度的“三角架”中,总统(行政)与国会是重要的两极,也是频繁发生关系的两极。在开国者的设计下,总统与国会很自然地对美国内政外交进行了分工,在外交事务方面,总统的权力比国会大,但在一项国内政策上,总统的权力就小了许多。在大多数时间里,双方都保持着心照不宣的默契和权力平衡,任何打破平衡的一方都将受到另一方的坚决抵抗。由于美国总统由选民选举产生而非国会选举产生,所以总统不对国会负责,由总统领导的政府虽受国会牵制但不受国会领导,也不对国会负责,政府只对总统负责,总统只对选民负责,国会对总统不具有倒阁权。国会无权解散政府,总统也无权解散国会。总统有参与立法权,通过各种咨文直接影响国会立法,并可对全国通过的法案行使否决权。但国会可以2/3多数票推翻总统否决。美国总统权力也受到国会制约,如总统对政府高级官员的任命要得到参议院的同意,对大法官、法官、内阁成员等政府主要官员、驻外使节的任命须经国会参议院批准。任命后的主要官员不必向议会(国会)集体负责。总统和政府高级官员如违反宪法和法律,国会可提出弹劾。

  中国分权制衡不是走西方三权分立的老路,而是走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分离和相互制约的新路,形成自己的特色。在我国,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受人民代表大会监督。即使是国家主席、国家总理也必须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方为合法。就国家权力来看,人民代表大会与“一府两院”存在着分工,但不是分权,因此不存在双向的制约关系。按照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设计,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权力机关,享有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和任免权。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有权选举和罢免“一府一委两院”领导人员和工作人员。我们的人民代表大会既不是三权分立的,也不是议行合一的,而是有统有分、统分结合、一统三分的一种新模式,是代议制发展历史上继三权分立和议行合一之后的一个新的阶段,在代议制历史上登上了一个新的高度,走出了一条新的道路,构成了对世界政治文明的一个贡献。我们实行的就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一院制,是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是中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制度载体。

  三、在代表和议员选举产生和履职方式上存在着明显的程序性差异

  美国众议院由各州人民每两年选举产生的议员组成。参议院由每州全体州民选出2名参议员组成,参议员任期6年,每两年改选参议员总数的1/3。宪法规定,参议员的资格是在就职时必须年满30周岁,具有美国国籍必须超过9年,选举时必须是选举州的居民。众议员在就职时必须年满25周岁,具有美国国籍必须超过7年,而选举时必须是选区的居民。有资格成为候选人的人是非常普遍的,但是,能实际成为候选人的可以说是凤毛麟角,要最后当选更是难上加难。

  美国众议院名额根据国会在1929年通过的法律,众议员总人数被固定为 435名,根据每十年一次的人口统计结果于各州之间调整。每位众议员平均代表约57.4万人口。参议院的名额分配,各州不论大小,都有两名国会参议员,现美国有50个州,全国现共有100名国会参议员。

  有党派的国会候选人通常需要通过一次党内初选,决定该政党在普选中提名的候选人。国家议会的议席在各个政党、各个利益集团、各种社会势力之间进行分配,议会内部分为不同议会党团,代表着不同的利益集团。国家议会的主体是议员,多数议员是职业议员,专职性使其往往成为拥有自身利益的共同体。国家议员是职业的、专门的职务。议员是某党某派的代表,而且往往集中在少数党派,议员的分布范围狭小。议员由竞选产生,竞选则以金钱为后盾。美国第95届国会两院共有议员537人,其中企业主、金融家95人,农场主、牧场主22人,政府官员22人,律师277人,教育、卫生、新闻界人士80人,其他人士37人,没有一名工人或农业工人代表。美国国会是富人俱乐部。根据美国政治中心研究报告,2013年美国国会议员平均净资产超过100万美元,达到了普通美国人的18倍;2007年以来,美国国会议员净资产已上升28%,而美国人平均财富下降了43%。一名普通国会议员的年薪为17.4万美元,美国家庭的平均收入仅为5.1万美元。《点名》报评出“2013年美国最富裕的50位国会议员”。众议员达瑞尔·埃萨连续两年位居榜首,净资产达35725万美元。迈克尔·麦克考尔以11754万美元位居第二。众议院少数党领袖南希·佩洛西以2901万美元排名第14,参议院少数党领袖米奇·麦康诺则以1197万美元排名第32。一个国会席位需要1000多万美元的竞选资金。无论西方国家怎样宣称其民主的超阶级性,都无法使其由此产生的议员摆脱资产阶级政党或财团的操控。

  国会议员的代表任务包含表达议员所在选区或者州的选民的意愿和需求,也包含代表更广范围内的国家利益。考虑到对于国家利益的代表,以及党派和团体之间的政治交易,议员有时也会做出与所在选区或者州的选民意志相悖的行为。从严格的意义上来说,议员既不完全代表国家,也不完全代表所在选区或者州的选民,而是代表两者之间的混合体。

  恩格斯在谈到资产阶级政治制度时说过:资产阶级“把历代的一切封建特权的政治垄断权合成一个金钱的大特权和大垄断权”。“正是在美国, 政治家比在任何其他地方都更加厉害地构成国民中的一个特殊的和富有权势的部分。那里,两个轮流执政的大政党,都是由这样一些人操纵的, 这些人把政治变成一种收入丰厚的生意, 拿合众国国会和各州议会的议席来投机牟利,或者是以替本党鼓动为生, 而在本党胜利后取得相当职位作为本党报酬。”“我们在那里可以看到两大帮政治投机家,他们轮流执掌政权, 用最肮脏的手段为最卑鄙的目的运用这个政权, 而国民却无力对付这两个大的政客集团,这些人表面上是替国民服务, 实际上却是统治和掠夺国民的。”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没有像西方国家的议会党团,也不以界别开展活动,所以不存在按党派分配代表席位。我国的人大代表是经民意推荐、选举程序产生的,无论是共产党员,还是民主党派成员或者无党派人士,一经当选,即不存在小团体利益,而应当代表人民依法履职,所以人民代表大会中不存在党派之争。人大代表多数是非专职的,来自各行各业、不同阶层,具有广泛代表性和浓厚的群众基础,无论是来自国家领导人,还是来自农民工,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因此比较能够全面地了解我国的社会生活实际,在表达意见上能够客观地反映社情民意;而且人大代表不能自行或以个体的方式处理问题,而是依法集体行使权力,人大代表受选民或选举单位监督罢免。在马克思主义观点看来,能不能对代表实行监督罢免,是议会的真民主和假民主,完全民主和不完全民主的一个重要标志。代表受选民或选举单位监督罢免,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一个重要特点,是社会主义代表制与西方国家议会制的一个重要区别。人民代表大会是通过选举产生的代表组成的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利益,受人民监督,对人民负责,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力主体是人民。我们的人大代表是由人民选举产生,代表人民参加行使国家权力,全国人大代表来自各地区、各民族、各方面,人口再少的民族也至少有一名代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我们的人大代表来自人民、生活在人民中间、同人民群众保持着密切联系,人民性是人民代表的内在品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本质,是最真实的民主,也表明我国人民的权力具有至高性和权威性。

  四、在政党关系和治理效率上存在着明显的功能性差异

  美国实行两党制,民主党和共和党通过议会党团及其领袖在议会中活动,通过议会选举或国家领导人选举获胜的政党执掌国家政权,为执政党,另一政党则作为在野党或反对党,监督和牵制执政党。议会制度下党与党之间的争斗或合作在所难免,议会政治与政党政治紧密结合。在美国,由于是先有议会,后有政党,政党是在议会活动中产生和发展起来,并且逐步形成“两党竞争,轮流执政”的制度,政党在议会中的领导作用则主要通过自己党的议会党团来实现。议会的议席是政党、利益集团、社会势力政治分赃的结果,议员们为了各自党派的私利而勾心斗角、尔虞我诈。它们经常以牺牲民众的利益为代价争吵不休、互相扯皮。议院的实际权力掌握在两大党派的核心会议选出的领导人和党督手中。众议长由全体众议员选举产生,众议长一般由赢得大选或中期选举的国会政党领袖担任,对外代表国会。众议院多数党领袖在众院本党中的地位仅次于众议长,众议院少数党领袖由本党团(大会)在每届国会开幕前选举产生,代表本党利益。参议院多数党领袖是参议院多数党议员中职位最高的议员,由本党团(大会)在每届国会开幕前选举产生,对内代表本党利益,对外则代表参议院。参议院少数党领袖是参院少数党议员中职位最高的议员,由本党团(大会)在每届国会开幕前选举产生,在参议院中代表少数党利益。

  美国第115届国会众议院435席,参议院100席。其中,共和党在众议院占241席,在参议院占52席;民主党在众议院占194席,在参议院占48席。

  美国宪法规定,众议院或参议院通过的每一议案,均应在成为法律之前送交合众国总统;总统如批准该议案,即应签署;如不批准,则应附上异议书将议案退还给提出该项议案的议院,该院应将总统异议详细载入本院会议记录,并进行复议。如复议后,该院2/3议员同意通过,即应将该议案连同异议书送交另一院,另一院亦应加以复议,如经该院2/3议员认可,该项议案即成为法律。对于宪法的修正,国会应在两院各2/3议员认为必要时,提出本宪法的修正案,或根据全国2/3州议会的请求召开公议提出修正案。任何一种情况下提出的修正案,经全国的州议会或3/4州的制宪会议批准,即成为本宪法的一部分而发生实际效力。

  美利坚合众国宪法于1787年9月17日,草案在费城召开的美国制宪会议上获得代表的批准,并在此后不久被当时美国拥有的13个州的特别会议所批准。直到1789年,独立战争胜利后的6年,法定建国日的13年后,美国宪法的前一部分才被通过,美国政府才开始工作。

  1929年大萧条时期,总统罗斯福上台颁布一系列法令,并通过国会授权取得美国总统史上前所未有的巨大权力。但美国联邦法院却经常驳回一些法令。1935年1月最高法院以8比1的票数,宣布罗斯福的《全国工业复兴法》违宪。一名失业工人试图利用《最低工资法》来取得工资补偿时,被控方律师则直接指出该法案违反了美国宪法第14条修正案。后来联邦最高法院判决的大法官认为《最低工资法》并无违宪。

  美国每届国会两年任期内,提出的各类议案约1.5万件,其中最终获参、众两院通过并经总统签署成法的议案只占很小一部分,绝大多数议案都成为废案。第110届国会(2007年1月4日至2009年1月3日),共提出各类议案15093件,其中法案11037件、联合决议146件,共同决议650件、决议3260件。经参众两院审议通过,并经布什总统签署成法的共334件,占法案总数约0.03%。布什总统对国会通过的68件法案作出否决表示,其中,实际动用否决权13次;国会13次试图推翻布什总统的否决,9次失败,4次成功。

  美国宪法规定,国会可以弹劾总统,但是美国建国200多年来,国会从来没有通过总统弹劾案。美国1789—1998年,遭众议院弹劾和参议院审判的共有16人,其中总统2人(1868年安德鲁·约翰逊和1998年威廉·克林顿)、内阁部长1人、法官12人、参议员1人。只有7名法官被审判定罪并免去公职,其余9人则因对其指控不能成立而被宣判无罪。

  2017年1月3日美国第115届国会议员宣誓就职。国会履职第一天就是“艰难的开始”。国会来了“新面孔”,但“旧争吵”没离开。奥巴马总统已经安排当天同民主党主要议员会面,商谈维护“奥巴马医改计划”的具体对策。与此同时,特朗普的搭档、候任副总统迈克·彭斯也开始密集会晤共和党议员,商讨如何冲抵这一计划。“奥巴马医改计划”是奥巴马在竞选时提出的三大议题之一,2010年3月获国会通过,该医疗改革是为没有医疗保险的美国公民提供的一种具有“广覆盖”性质的医疗保障。对奥巴马这一执政最大遗产,特朗普从竞选初期就强烈表示反对。特朗普还没有上台,围绕“奥巴马医改计划”的党派争斗就已经白热化,这显示两党今后在国会政治中的博弈将会加剧,政治极化趋势会进一步深化。美国总统特朗普1月12日签署行政命令,启动废除奥巴马医疗改革计划(Obama Care)的工作。7月25日,美国国会参议院以51票支持、50票反对的结果决定启动有关废除和取代奥巴马医改法的辩论,这成为近期共和党在屡屡受挫的新医改议程中难得的收获。在其后进行的两轮投票中,无论是废除奥巴马医改法,还是通过“瘦身版”的医改法,都没有获得国会通过。面对重重困境,特朗普还曾表示,如果无法通过新的法案,他将寻求只废除奥巴马医改法,而不提出替代方案。民主党表示,这恰恰表明特朗普为了在政治上“报复”民主党,而置数以千万计的美国民众的生命安危于不顾。10月12日,特朗普在白宫签署了名为“促进全美医保选择和竞争”的行政命令。上台后的特朗普第一把火就遭遇重挫,废除奥巴马医改的动作一再受阻。特朗普抱怨,改革的复杂性简直超出想象。奥巴马在卸任总统后发文章回顾美国医改历程时说:“共和党反对所有我支持的一切法案。我们本可以通过合作做更多有意义的事情,却总陷入无休止的纷争中。这样做不会给共和党带来任何利益,但却是在消费整个国家。”

  在我国,中国共产党是国家的领导核心,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人民代表大会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人民代表中既有共产党员,也有其他民主党派成员,但是他们不是由党派产生的,也不代表党派利益。共产党是执政党,其他民主党派是参政党,利益是一致的。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没有议会党团,也不以界别开展活动,所以不存在按党派分配代表席位。我们的人大代表是经民意推荐、选举程序产生的,无论是共产党员,还是民主党派成员或者无党派人士,一经当选,即不存在小团体利益,而代表人民依法履职,所以人民代表大会中不存在党派之争。根据我国现行选举法,县乡人大代表已经实现直接选举,县级以上人大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按照选举单位(除解放军代表团外,一般按照行政区划)组成代表团参加代表大会。2010年选举法修改后明确规定了“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全国人大代表,即按人口数分配代表名额,不再区分城市人口和农村人口,每一代表所代表的城乡人口数相同。随着选举法的不断修改,我国民主选举制度不断完善,直接选举不断扩大,这是真实的人民民主,也是社会主义民主的生命保障。我国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经费依法由国库开支,这与西方如美国选举的经费来源多为财团、政党、家族、政府、个人等资助完全不同。

  日裔美国人福山曾在1988年提出 “历史终结论”。他断言,“苏联解体,东欧剧变,冷战的结束,标志着共产主义的终结,历史的发展只有一条路,即西方的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人类社会的发展史,就是一部“以自由民主制度为方向的人类普遍史”。自由民主制度是“人类意识形态发展的终点”和“人类最后一种统治形式”。然而,历史的长河奔流不息,短短三十年过去,世界发生了不以人的主观臆断为转移的深刻变化。特别是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之后,西方国家经济持续低迷、复苏乏力,资本主义制度的内在矛盾进一步暴露,美国占领华尔街运动应声而起,一些照搬西方制度的国家“玫瑰色梦幻如朝露般消散”,有的甚至引起内战、四分五裂、民不聊生。而与之形成鲜明对照的是,依然选择走自己路的中国,凭借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道路,较好地应对了国际金融危机,经济社会保持了平稳发展,人民生活迈向全面小康,不仅顶住了金融海啸的冲击,而且快速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2017年11月30日至12月3日,来自120多个国家、近300个政党和政党组织的领导人齐聚北京,召开世界政党大会。中国共产党与来自世界五大洲的政党齐聚高层对话会,共商共议、平等交流,肩负起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引领人民建设美好世界的重要责任。这次不仅在我们党的历史上具有开创性意义,在世界政党史上也具有突破性意义的盛会,向世界充分展示了中国共产党作为世界上最大的政党,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人类进步事业而奋斗的雄心壮志和使命担当。外国政党领导人在近距离读懂中国共产党、读懂中国的绝佳机会中,无不为中国共产党领导13亿国人民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过程中创出的中国道路、中国速度、中国奇迹、中国象、中国理念、中国方案、中国智慧所折服。历史没有终结,也不会终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道路之所以行得通、走得稳、走好,之所以为中国人民所认同、所接受、所欢迎,关键在于它既不是“传统的”,也不是“来的”,更不是“西化的”,而是“独创的”,是“社会主义”和“中国特色”的有机结合,是科学社会主义理论逻辑和中国社会发展历史逻辑的辩证统一,既坚持了“老祖宗”的基本原理,又根据我国国情和时代特征赋予其鲜明的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既发挥了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又发挥了我们党凝聚人民意志、力量的“政治效能”,因而具有强大内生动力和发展潜力,具有无与伦比的优越性和强大生力,是对“历史终结论”的一个明确回应,也对“社会主义消失”论调的终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的伟大创造。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首先要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信,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信心和决心。我们完全有信心、有能力把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优势和特点充分发挥出来,为人类政治文明作出充满中国智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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