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中医药大学关于做好2022年度教育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及取得的业绩成果情况 广西中医药大学关于做好2022年度教育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广西中医药大学关于做好2022年度教育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广西中医药大学关于做好2022年度教育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学校各单位、部门: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桂职办〔2022〕19号)、《自治区教育厅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高等学校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桂教职办〔2022〕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就我校2022年度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教师系列、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系列、实验技术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凡与我校正式建立人事劳动关系且从事相应的专业技术工作,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符合相应职称申报条件的,可按规定申报职称。以下情形人员不得申报:  

(一)除按规定办理了延长退休手续者以外,已办理离退休手续或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得申报;  

(二)受到记过以上处分,在受处分期间的;  

(三)因违纪违法被有关部门立案审查调查或受到违纪违法处分处罚,仍在处分处罚影响期内的;  

(四)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仍在记录期限的。  

申报后出现上述情形的,评审结果不予确认。  

二、申报条件及相关要求  

(一)本年度教育各系列的申报条件,按照《关于印发广西中医药大学高等学校教师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的通知》(桂中医大职改〔2020〕20号)、《关于印发广西中医药大学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等学校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的通知》(桂中医大职改〔2020〕21号)、《关于印发广西中医药大学社会科学研究系列高等学校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的通知》(桂中医大职改〔2020〕22号)和《关于印发〈广西中医药大学实验技术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桂中医大职改〔2021〕16号)文件规定执行。另外,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广西实验技术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桂教职办〔2022〕6号)、《自治区教育厅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高等学校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桂教职办〔2022〕7号)等文件精神,将我校教育系列职称评审条件中部分“学历(学位)、资历条件”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内容为:  

1.高校教师系列  

(1)讲师: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取得助教职称2年以上;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教职称4年以上。  

(2)副教授: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取得讲师职称5年以上;或具备博士学位,取得讲师职称2年以上。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流动到高校后,可以直接申报副教授职称,直接申报副教授职称须满足以下学历(学位)资历要求:获得博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2年以上。  

(3)教授: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取得副教授职称5年以上。  

按照有关文件规定,2026年以前对下一级职称不作本系列要求。如自治区职称制度改革文件对学历资历条件有新规定,从其规定。  

2.高校自然科学研究系列  

(1)助理研究员:具备博士学位;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取得研究实习员职称后,从事研究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研究实习员职称后,从事研究工作满4年。  

(2)副研究员:具备博士学位,取得助理研究员职称后,从事研究工作满2年;或取得助理研究员职称后,从事研究工作满5年。  

(3)研究员: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副研究员职称后,从事研究工作满5年。  

按照有关文件规定,2026年以前对下一级职称不作本系列要求。如自治区职称制度改革文件对学历资历条件有新规定,从其规定。  

3.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系列  

(1)助理研究员: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研究实习员职称后,从事研究工作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研究实习员职称后,从事研究工作满4年。  

(2)副研究员:具备博士学位,取得助理研究员职称后,从事研究工作满2年;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研究员职称后,从事研究工作满5年。  

(3)研究员: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副研究员职称后,从事研究工作满5年。  

按照有关文件规定,2026年以前对下一级职称不作本系列要求。如自治区职称制度改革文件对学历资历条件有新规定,从其规定。  

4.实验技术系列  

(1)助理实验师:具有硕士学位;或具有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相关专业岗位工作满1年;或具有专科学历,取得相关专业岗位员级职称后从事实验岗位工作满2年;或具备高中阶段教育学历,取得相关专业岗位员级职称后,从事实验岗位工作满4年。  

(2)实验师: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硕士学位,取得相关专业岗位助理级职称后从事实验工作满2年;或具有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相关专业岗位助理级职称后从事实验工作满4年;或具有专科学历,取得相关专业岗位助理级职称后从事实验岗位工作满4年;或具备高中阶段教育学历,取得相关专业岗位助理级职称后,从事实验岗位工作满5年。  

(3)高级实验师:具有博士学位,并在实验师岗位工作满2年;或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在实验师岗位工作满5年;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流动到中等职业学校后,按以下学历、资历要求申报:获得博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获得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2年以上。  

(4)正高级实验师:一般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在高级实验师岗位工作满5年。  

按照有关文件规定,2026年以前对下一级职称不作本系列要求。如自治区职称制度改革文件对学历资历条件有新规定,从其规定。  

(二)申报人一般应当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可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直接评审高级职称工作的通知(试行)》(桂职改〔2018〕1号)文件规定直接申报高级职称。有海外工作经历的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流动到企事业单位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超过评审条件相应学历资历规定年限(初级、中级职称所需年限合并计算)2年以上的人员,可分别按照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第十八条有关规定申报相应职称。  

(三)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要求,在职称评审中要坚持立德树人的评价导向,把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作为基本要求,不将出国出境学习经历作为限制性条件,不以SCI论文相关指标作为判断的直接依据。不将人才称号作为职称评定的限制性条件,职称申报不设置人才称号栏目,取消将入选人才称号与职称评定直接挂钩的做法。  

(四)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专职辅导员,实行单列计划、单独评审,高级岗位比例不低于学校平均水平。  

(五)落实决策咨询类信息激励机制。根据自治区职改办有关决策咨询类信息激励机制,申报职称时,个人撰写的决策咨询类信息,单篇获党中央、国务院信息刊物采用的视为国家权威期刊报刊1篇,其中获党中央、国务院领导批示的视为国家权威期刊报刊2篇;获党中央、国务院信息刊物综合采用的视为国家权威期刊报刊0.5篇,其中获党中央、国务院领导批示的视为国家权威期刊报刊1篇。个人撰写的决策咨询类信息,单篇获自治区党委、政府信息刊物采用的视为核心期刊1篇,其中获自治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批示的视为核心期刊2篇,获自治区党委、政府其他领导批示的视为核心期刊1.5篇;获自治区党委、政府信息刊物综合采用的视为公开发表论文1篇,其中获自治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批示的视为核心期刊1篇,获自治区党委、政府其他领导批示的视为核心期刊0.5篇。同一篇决策咨询类信息被不同类别信息刊物采用,以及信息采用后获得领导同志批示的,按最高标准计,不累计。根据信息管理有关规定,以上规定的决策咨询类信息不含部门信息刊物或专项工作信息,决策咨询类信息折算论文情况,以自治区党委信息综合值班室或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信息处出具的采用告知单为依据,任何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的证明不予认可。  

(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激励政策,继续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及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专业技术人员在同一年度只能申报评审一个同级别职称。同一年度申报多个同级别职称的,该年度所有评审结果无效。  

(八)在区外(含中直驻桂单位或外省单位驻桂机构)取得职称,流动到我校后仍从事相同系列专业技术工作的,原则上应按规定办理重新确认后方可申报原系列上一级职称。  

三、申报程序  

凡在我校范围内申报职称,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个人申报  

各申报人员应按要求对照所申报系列的评审条件,符合评审条件人员可根据评审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向所在基层单位提交申报材料。原则上申报人员申报的职称系列应与现工作岗位紧密结合。行政管理部门的兼职人员,申报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者原则上应依托相关教学单位进行申报。不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原则上不能申报职称。同时,符合评审条件人员需登录职称申报系统(申报系统网址https://my.gxrczc.com/login)填写相关申报材料。系统填写时,“单位”请填写广西中医药大学,“分公司”请填写所在基层单位,具体操作流程和操作方式可参阅“广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帮助中心”。网络系统申报材料及要求如下:  

1.个人信息  

申报人按申报系统要求如实填写、上传材料,对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作出承诺并负责。  

2.现任职称  

在广西人才市场职称网在线审验通过,并能够实现查询共享的参评人员,可不提供职称证书证明材料;如暂时无法查询到证书信息,则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上传到指定位置。  

3.学历情况  

教育部学信网能够查询到学历的参评人员可不再提供学历证书相关材料,可在学信网上予以核实,并将查询结果截图上传至“学历情况”栏目指定位置;申报人也可以直接上传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至指定位置作为评审的支撑材料。其中,取得国(境)外学历参评人员尚需通过有关部门的认证。  

4.继续教育情况  

申报人应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进行学时登记(网址:http://ptce.gx12333.net/),申报前需完成2022年度公需科目学习考试任务,考试合格后可在系统中点击“数据获取”,自动添加数据。2021年度继续教育(含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时完成情况,作为推荐参评的重要参考条件。  

关于本行业继续教育情况,可根据申报人自身参加继续教育的实际情况进行填写,并扫描相应的证明材料上传至网报系统。  

5.主要经历  

填写申报人的主要学习和工作经历。主要学历从大、中专院校以上填起;工作经历从参加工作时填起,包括在不同时期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及所担任的职务或职称。主要经历应连贯填写,中间不能有时间空缺。  

6.任现职以来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  

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材料须是申报人任现职以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所取得的业绩,包括主持或参与的教育教学项目、科研项目、授权专利等相关证明材料等,应注明名称和工作内容、本人所起作用、完成情况或效果(效益)及获奖情况等。其中,教学科研项目需提供任务书或合同书的首页、成员页及立项单位盖章页,已结题的需提供结题证明材料。授权发明专利需提供授权发明专利证书。以上材料,请扫描后上传至网报系统相应位置。  

除以上申报材料外,本年度申报高校教师系列职称人员需提供本人主持讲授1门本科课程的完整授课计划;申报高校研究(自科、社科)系列职称人员需提供本人主持完成的1篇研究报告或研究技术方案;申报实验技术系列的职称人员需提供本人主持设计完成的1套实验技术工作方案。该材料扫描上传至网报系统其他材料栏目。  

7.任现职以来论文、著作及重要技术报告登记  

申报人提交的论文、著作等材料应符合所申报系列评审条件要求,且必须为任现职以来在国内外正规期刊杂志公开发表。论文著作材料需提供封面、目录、正文的扫描件,并上传至网报系统。网报系统填写的论文或著作需标注清楚是否为个人“代表作”。  

8.个人需上交的其他辅助材料及要求如下:  

电子版材料:  

(1)《职称报名登记表》(附件1)。  

(2)《国外高水平论文登记表》(附件2)。本年度申报人所提供的国外高水平论文,不再要求个人提供收录证明。  

(3)代表性成果1份;若为英文,需提供中文全文翻译。《代表性成果专家鉴定意见表》(附件3)1份;《代表性成果相似性检测汇总表》(附件4)1份。  

申报评审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需提交“代表性成果”材料。根据工作要求,我校本年度职称评审实行“代表性成果评价制”,对于申报高级职称人员需选择1篇或1部或1件能够代表自己学术水平的论文、著作、发明专利等材料做为“代表性成果”,由学校职改办委托同行专家进行评价。同时,由学校职改办委托权威机构进行重复率的相似性检测。  

纸质版材料:  

(1)破格申报人员需填写《破格申报审批表》(附件5),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经二级单位审核后,报学校职改办审批。  

(2)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申请直接评审高级职称需提交以下材料:《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直接评审高级职称审批表》(附件6)一式3份;经国内教育部认证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一式1份;国(境)外工作和研究证明材料1份;能体现个人学术技术水平的业绩成果材料1份。  

(3)申报评审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需提交代表性成果材料:代表性成果复印件一式 2 份;若代表性成果为英文的,需提供中文全文翻译;《代表性成果专家鉴定意见表》(附件3)一式 2 份;  

(二)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审核  

学校人事处、教师思想教育工作部、教务处、科技处、教学评价与质量保障中心等部门需通过各自单位账户登录广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dw.gxrczc.com/login),对有关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各部门负责审核的内容见附件7)。审核通过后方可将相关材料提交至各基层单位。  

(三)基层单位审核推荐  

1.基层单位审核、答辩、推荐、公示  

各基层单位应明确审查责任人,签署承诺书,明确审核责任。按要求对本单位申报职称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做好审议、推荐、公示工作。各基层单位须成立职称推荐工作小组,对申报人的申报条件、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推荐工作小组原则上由5名以上具有相应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组成,其中正高级职称专家不少于2人。如本单位正高级职称人员不足者,可与其他单位联合成立推荐工作小组,或采取邀请外单位专家参与的形式开展推荐工作。各基层单位在审议推荐前还应组织申报高级职称的人员进行答辩,并形成答辩意见。推荐工作小组应在认真审议申报人员的德才表现、学术技术水平、业绩成果、考评情况后,进行无记名投票。凡申报人所得推荐票数未达到实际到会专家总人数三分之二票数的,一律不予推荐。各基层单位对于本单位推荐人选应给出明确的审议推荐意见。应对本单位所有申报人员申报材料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公示材料包括:推荐对象名册(姓名、学历、现有职称及取得时间、申报资格名称、申报专业)、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业绩成果及论文、著作等申报材料。凡未经公示的申报材料,学校职改办一律不予受理。对于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方可推荐至学校职改办。同时,需提交本单位本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报告(参考模板见附件8),工作报告中需明确本单位审核履职情况、答辩情况、审议推荐情况及是否存在“一票否决”等情况。  

2.基层党委(党总支)审核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应对申报职称人员的思想政治条件严格把关,并在本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报告中签署审查意见。  

3.材料报送  

各基层单位完成上述工作后,审核责任人需登录广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dw.gxrczc.com/login),完成相关信息填报后方可提交至学校职改办。各单位审核责任人要随时关注本单位申报人员的材料被退回的情况,并督促申报人员按要求完善材料后再次上报。  

四、评审时间要求  

(一)论文、课题、发明专利及奖项成果计算时间。原则上申报人员的业绩、项目成果、奖项等获得时间截止计算到本年度10月31日。  

(二)材料报送时间。  

2022年8月29日~9月22日为个人材料准备、破格资格审批、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直接评审高级职称资格审批、系统填报阶段。  

1.各基层单位请于9月10日前将职称评审报名表、破格申报审批材料、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直接评审高级职称资格审批材料、国外高水平论文登记表、代表性成果材料(申报高级职称需要,中级不需要)等汇总报送至学校职改办审批。  

2.申报人应在9月22日前完成个人职称网报系统填报,并确认提交。  

(三)9月23日~9月27日为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审核阶段。  

学校职改办将组织人事处、教师思想教育工作部、教务处、科技处、教学评价与质量保障中心等部门登录网报系统进行审核。  

(四)9月28日~10月20日为基层单位审核、答辩、推荐、公示、报送材料阶段。  

各基层单位请于10月20日前组织完成审核、答辩、推荐、公示、材料整理等工作,并登录网报系统完成数据审核报送,同时将所有申报材料和单位职称评审工作报告(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学校职改办。  

(五)10月21日~10月24日为个人缴费阶段。  

申报人员请登陆学校财务处网站,点击网上缴费完成缴费,具体缴费流程详见附件9《广西中医药大学职称报名费网上缴费流程》。报名费一经缴纳不再予以保留或退款, 如遇政策调整除外。  

(六)10月24日~11月31日,为学校职改办审核、评审、报批阶段。原则上本年度的职称评审工作在12月底之前全部完成。  

五、其他  

(一)关于职称评审费收费标准  

本年度的职称评审费收费标准为:正高级450元/人·次,副高级380元/人·次,中级230元/人·次,初级150元/人·次。  

(二)关于网报系统部分内容的填写说明  

1.关于“授课计划”“研究报告或研究技术方案”“实验技术工作方案”“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直接评审高级职称资格审批表”等审批表或文件,请申报人将相关证明材料扫描后放入网报系统的“其他材料”模块。  

2.关于“个人社保缴纳记录”,所有申报人无需填写,也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请在网报系统的第3项“教学、科研以外的其他获奖情况”填写,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三)关于附件各类表格的说明  

附件所用表格并非申报所有系列职称都需要,请申报人结合所申报系列的要求,并对照自身条件,根据需要选择使用。  

该通知所涉及的所有政策性文件、评审条件、各类表格请登录学校人事处网页-职称改革栏目自行下载查看。  

未尽事宜,可咨询学校职改办。  

地址:仙葫校区合德楼306室  

职改办联系人:杨炳翠  

联系电话: 0771-4953045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我校2022年职称评审qq群号:790165199  

   

附件:  

   1职称报名登记表  

   2国外高水平论文登记表  

       3代表性成果专家鉴定意见表

   4代表性成果相似性检测汇总表    

   5破格申报审批表  

   6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直接评审高级职称审批表  

   7各部门负责审核的内容  

   8基层单位2022年职称评审工作的报告(参考模板)  

   9广西中医药大学职称报名费网上缴费流程  

   10担任辅导员或班主任情况表  

   11培养指导青年教师情况表  

   12担任研究生导师或指导研究生证明  

   13任期教学主要工作考核表  

   14 师德考核与思想政治工作考核意见表  

   15申报材料清单

   16 2022年度广西中医药大学教育系列职称评审时间安排表

附件.zip

 

 

 

   

广西中医药大学  

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29日  



【本文地址】

公司简介

联系我们

今日新闻

    推荐新闻

    专题文章
      CopyRight 2018-2019 实验室设备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