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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培云​:现在我们还用得着向美国学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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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熊培云,南开大学副教授。曾驻巴黎,任《南风窗》驻欧洲记者,兼国内若干影响力媒体专栏评论员及社论作者,《新京报》首席评论员,东京大学客座研究员。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理想国译丛”创始主编委员。

  美国当年的这些建国者,是怎样的一群人呢?其实他们都是有缺点的,并不是完美的人。

  不完美的国父

  今天的美国,到处都有乔治·华盛顿的塑像,华盛顿的时代被当作一个伟大的时代被人们推崇,其中的原因是什么呢?是因为最早从欧洲出走的、来到这片土地的人们要寻找一位“父亲”,于是他们开始不断地神化华盛顿。但如果回到历史现场,你会发现华盛顿并没有那么伟大。

  华盛顿的军事才能一般,他在一次战役中曾被法国人抓住,于是与法国人签订了一个条约——“我一年之内,再也不到你们领地来”,法国人才把他放掉;而说到他最初的理想,其实就是做一个英国正规军的军官而已,可见他的视野并不广阔;他的政治觉悟也并不高,他带着军队仗打胜以后,他会和将士们一起举起酒杯祝乔治三世万寿无疆。

  所以从另一个侧面我们可以清楚地发现,起初他们并不是为了独立而打这场战争,而只是为了反对英国议会。

△乔治·华盛顿的画像

  但之后他们受到了托马斯·潘恩的启蒙,由他撰写的《常识》一书,让很多当年的美国人知道了原来他们还有另外一种出路——独立。

  但奇怪的是,美国的纸币上,却一直没有托马斯·潘恩的头像,其实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才是真正的美国国父。是他给了华盛顿以“独立”的思想,还给了“美国”国名,但托马斯·潘恩并没有得到历史的礼遇,他是一位被忽略的美国国父。

  同样,华盛顿在个人德行方面,也不是没有缺点的。比如在1775年左右,当时的费城通过了一部《渐行废奴法》,该法中有两条规定:第一,费城的奴隶如果在住满六个月之后,便可以变成自由民;第二,奴隶如果在费城生了孩子,孩子从出生开始就是自由人。

  针对第一项条款,华盛顿当时的庄园里有十几个奴隶,他之后到费城来做总统时。他家里的奴隶通过一些律师了解到费城有这样的一部法律。但华盛顿和他的夫人特别坏,为了防止他家的奴隶变成自由人,在快满6个月时,就把他家里的奴隶带回了弗吉尼亚山庄,原来的时效便自动清零了,然后再回到费城重新计算。这样的做法是不是很卑劣?

  这些细节是后来他家的一个奴隶在逃出来以后接受采访时说出来的。

  关于释放奴隶,后来的人在讲这个故事时,提到了一个细节,即华盛顿曾对他的妻子玛莎说过“你将来把奴隶都释放了吧”。因为华盛顿与玛莎没有后代,所以后来玛莎在华盛顿临死前一年,就把奴隶全释放了。另外一种说法是,玛莎自己也想得很清楚,她觉得应该早点释放掉这些奴隶,因为华盛顿曾说过死后要解放这些黑奴,她不想让这些人都盼着自己的丈夫早点死,所以干脆提前释放了。

△电影《乔治·华盛顿》剧照

  从这些细节可以看出,华盛顿并不是一个完人,历史回到了它本来的面目。

  同样,美国《独立宣言》的起草者之一,美国第三任总统托马斯·杰斐逊也非常优秀,但他也没有释放家里的黑奴,到他临死时,家里还有很多黑奴。美国的第二任总统约翰·亚当斯在他任内和托马斯·杰斐逊竞选时,在1798年9月出台了一部《惩治煽动叛乱法案》。这部法案出台的背景是因为当时以托马斯·杰斐逊为首的共和党人批评以亚当斯为代表的联邦党人,出台这部法案的目的,就是要抓那些批评他的人。

  从这些细节我们不难看出,这些国父本人并不完美,但是他们这些人走到一起,能够互相的批评和指责,也有着共同的愿望来推进这个国家的建设。

  其实所谓的美国国父,并不只是这些最开始开国元勋,而是由一群在不同时代对于这个国家的价值观与未来有真正影响力的人所组成的,他们不断地推动这个国家走向长治久安。

  事实上美国的国母对于这个国家也非常关键,第一个住进白宫美国第一夫人阿比盖尔的故事非常有趣,他是美国第二任总统约翰·亚当斯的夫人。她之所以被称为国母,是因为她比华盛顿的夫人玛莎的境界要高多了。在1776年,亚当斯已经是美国《独立宣言》的重要起草人,当时阿比盖尔就跟亚当斯说:

  “不要忘记女性,要比你的先辈更慷慨的支持她们,不要把无限的权搁置在丈夫们的手中。记住只要有可能,男人都有可能变成暴君,如果不能给予女性特别的关心和照顾,我们肯定要酝酿一场暴动。”

  在法律上,她的觉悟也非常高,她写信告诉她的丈夫:

  “如果法律不给予我们说话的权利,不能够代表我们的权利,那么我们是不会受制于这种法律的。”

  她最后帮助她的丈夫成为了美国的总统,并让他的儿子约翰·昆西·亚当斯成为了美国第六任总统。她的确培育了美国的精神。

△阿比盖尔亚当斯

  在美国一些有自己独立见解的人,在这个大革命时代,他们没有把自己的独立精神丢掉,哪怕做了革命者的夫人,她也没有把自己的原则丢掉。

  也只有在这种情况下,这些人才有可能使国家产生一个“最大的公约数”,就是大家都真正地能在一定程度上达成共识。当然这一过程会比较漫长。

  实际上,在美国历史上,对女权的争取,也并不是阿比盖尔写一封信就能完成的,一直到20世纪初,美国的妇女其实也没有获得选举权。

  独立与妥协

  1887年召开制宪会议时,当时来自美国13个州的55位代表,差不多用一个半月的时间才聚集在一起。起初很多人不愿意来,因为觉得制宪会议没什么意思,也没有“盘缠”,中途也有很多人离开,但有一个人自始至终都坚守在那里。

  这个人就是乔治·华盛顿。

  虽然我对华盛顿进行了批评,但不可否认的是,华盛顿的确是那个时代的伟人,正因为他的坚持,使很多离心离德想放弃的人,看到华盛顿后,又重拾耐心坚持了下来。

  这次制宪会议维持了127天,到最后时却仍然谈不拢,尤其是没有规定公民的游行示威、集会、言论自由等权利。

  最后,来自弗吉尼亚的代表跑掉了,很多人认为这个制宪会议有问题所以拒绝签字。在此过程中,会场里的华盛顿并不乱说话,因为他认为这样做很可能会影响很多人的发言,所以从头到尾都不说话,只有到最后表决时才表态。

△美国制宪会议

  这些意见不合的人在一起,最后又是怎么达成共识的呢?在这里也涉及所谓的美国精神,美国精神里有一个非常重要的东西就是必要的妥协。而这个词,在我们的中国文化传统里,往往是一个带有些贬义的词语。

  就在几十位代表争论不休时,当时会场年纪最大的本杰明·富兰克林站了出来,当时他已有80多岁,而当时与会人员的平均年龄是40来岁,华盛顿年纪稍微大一点,也只有50多岁。一位须发飘飘的老者,一位被用椅子抬到会场来开会的人,说了这样一段话:

  “我和在座的都一样,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非常心爱的观点,但是如果每个人都争执说我们一定要把自己的观点写进去,最后我们不可能达成一个所谓的协议。不如先把一部分的观点放一放,我们在这个基础上来寻求一个共识。”

  于是在此基础上,才有了《美国宪法(草案)》,然而这一草案出来以后,最开始的闭门会议,是不允许记者采访的。于是在社会上有很多人都开始骂华盛顿,骂这些所谓的国父。说这是“费城的暴政”,是“乔治三世的暴政”,“刚刚推倒一个暴君,又来了一群暴君”。他们什么都要反对?

  最关键的原因就是这部宪法草案里没有关于公民权利维护的具体条款,所以在这个前提之下,才有了后来的《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其中包括了言论自由等一系列维护公民权利的具体条款。

  从最早《五月花号公约》到《独立宣言》,从制宪会议的《美国宪法(草案)》到后来的《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其实是一个权利上升曲线,不断地从契约到抗争,再从妥协到新的契约,然后又有新的不满出现,然后再抗争、妥协、形成新的契约……

  在美国精神形成的过程中,富兰克林所具有的作用是不容忽视的,有人对他的评价是“从君王手中夺走权利,从天空中抓住闪电”,他不只是一位政治家,还是一位科学家。所以他更加崇尚真理。他一直坚持独立与妥协的精神,如果没有他,美国的制宪会议可能达不成任何协议。

  以富兰克林为代表的那代人,一直保持着独立思想,不断地追求真理并接近真理,但他们又不会把这些强加于其他人身上,他们不会用暴力手段来要求人们必须要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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