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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文化旅游学院关于拟调整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的公示

2024-06-18 14:59|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的《关于我省民办学校收费实行自主定价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发改物价〔2016〕1077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学历教育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1〕210号)文件规定,学校按照要求进行了相关成本费用测算,并将近三年的收支情况于2022年3月2日起在学校官网上进行了公示。

 一、学费(含本科及专科)、住宿费拟调整方案

 学院严格履行了拟调整学费收费标准的有关程序,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学校结合办学成本和学院发展实际情况,拟将本科专业学费调整为:文学、教育学21000元/生・学年(小学教育专业目前不满足调价的时间要求,按原标准执行),经济学、管理学21500元/生・学年,理学、工学22000元/生・学年(其中软件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等三个合作办学专业为22500元/生・学年),理学(医学技术类)24000元/生・学年(药学专业,目前不满足调价的时间要求,按原标准执行),艺术学28000元/生・学年;专科专业学费标准拟定为每生每学年大数据技术、大数据与财务管理、休闲服务与管理15000元/生・学年、老年保健与管理16500元/生・学年,新建宿舍楼住宿条件有较大的改善,住宿费标准拟定为2800元/生・学年,原宿舍楼住宿费收费标准保持不变。

 我校将严格执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的学费收费原则,2022年秋季学期前入学学生继续执行原收费标准。学校将进一步加大教学日常经费投入、加大教学仪器设备投入、提高教学质量。学校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足额按学费收入5%提取学生奖助基金,落实国家和省对家庭困难学生的奖励资助政策,确保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二、公示时间

 2022年3月18日至2022年3月25日。

 三、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如对学费拟调整标准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来人、来信、来电等方式与学校财务处联系。

 联 系 人:饶静

 联系电话:0888-5118956

 邮 箱:[email protected]

 地 址: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玉泉路1号

丽江文化旅游学院

2022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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