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不动产登记中心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2021国庆节推文 云南省不动产登记中心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云南省不动产登记中心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2023-06-24 08:00|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第一部分 云南省不动产登记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云南省不动产登记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附件

 

云南省不动产登记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自然资源厅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云编办〔2018〕212号)精神,云南省不动产登记中心主要职责是:负责自然资源不动产登记技术性、事务性工作,为省自然资源厅行使不动产登记职能提供支持保障;负责自然资源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的建设管理和运行维护;承担省级以上重点工程项目用地报批协调工作。云南省不动产登记中心为云南省自然资源厅所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目前经费来源还是自筹资金。

(二)重点工作概述

2021年,中心将在党组的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团结协作,担当作为,创新工作方式,抓党建促工作,强化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切实推进全省不动产登记和重点工程用地保障工作。

(一)抓好学习教育。一是抓好政治理论学习,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党章党规等党的理论;二是规加强业务学习,积极开展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技术等学习研究;三是围绕“互联网+不动产”、林权登记、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等内容组织开展培训教育。

(二)推进不动产平台建设工作。督促指导各州加快推进“一窗受理、集成办理”,加快推进数据整合汇交和信息互通共享,强力推动全省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系统、云南省城乡一体不动产登记平台、云南省“互联网+不动产”不动产平台等3个省级统一平台建设,确实提高全省不动产登记时效。

(三)落实林权登记发证工作。抓好《云南省林权类不动产登记指南》编制工作,组织开展林权属性数据移交分割工作;加强调研指导,加快资料移交,督促各地开展好数据整合汇交等工作,积极推进林权登记工作。

(四)加强农经权移交调研工作。摸清全省农经权登记现状和问题,研究解决农经权移交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难点,规范移交资料,推进全省农经权不动产登记工作。

(五)完善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研究农村不动产确权工作重点和难点,完善三级认定。权籍审核、登记发证工作;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登记,积极支持脱贫攻坚工作。

(六)开展自然确权登记工作。以滇池、洱海、抚仙湖、泸沽湖、异龙湖作为省级试点开展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取得经验后逐步开展程海、杞麓湖、星云湖、阳宗海等高原湖泊的确权登记并颁发证书,逐步选取一批自然公园进行登记发证工作。

(七)做好重点项目用地保障指导工作。积极推进我省重点项目用地报批工作,加大协调力度,加强对用地报批的业务指导,保障重点项目用地支撑工作。

(八)继续推进项目收尾工作。着力完成收尾项目登记发证工作,继续做好耕地占补平衡工作,扎实推进项目合同款项的收缴工作。

(九)巩固支部党建工作。夯实支部党建示范基础,落实“四标”创建工作,创新支部活动方式,不断提高支部建设水平,以党建引领业务工作。

(十)强化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锲而不舍反对四风,加强廉洁自律教育;守初心、担使命,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云南省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定编制24名。其中,处级领导职数3名(1正2副)。编制结构为:管理人员6名,专业技术18名。目前实有在编人数16名。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退休1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721.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0.00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721.15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云南省不动产登记中心无财政拨款收入。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21.1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1.15万元。与上年对比,部门财务总支出较2020年1222万元较少了500.85万元,减少41%。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委托业务费由2020年400万元减成120万元,收尾项目接近尾声,技术协作费按照工作进度大部分都已支付;二是会议费培训费由2020年40万元压缩到15万元;三是税金及附加费用由2020年250万元减至40万元,主要是中心在2017年以前承担的项目基本结束,事业经营性收入减少,相应税费也就较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发展与改革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00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0.00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0.00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00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00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0.00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0.00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0.00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00万元。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自然资源事务-行政运行0.00万元。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自然资源事务-机关服务0.00万元。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自然资源事务-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0.00万元。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自然资源事务-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0.00万元。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自然资源事务-自然资源社会公益服务0.00万元。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自然资源事务-自然资源行业业务管理0.00万元。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自然资源事务-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0.00万元。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自然资源事务-地质矿产资源与环境调查0.00万元。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自然资源事务-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管理0.00万元。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自然资源事务-地质勘查基金(周转金)支出0.00万元。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自然资源事务-海域与海岛管理0.00万元。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自然资源事务-基础测绘与地理信息监管0.00万元。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自然资源事务-事业运行0.00万元。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自然资源事务-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0.00万元。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其他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其他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00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0.00万元。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自然灾害防治-地质灾害防治0.00万元。

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自然资源事务-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0.00万元。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自然灾害防治-地质灾害防治0.00万元。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方面的支出为0.00万元。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自然资源事务-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0.00万元。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采购预算总额14万元。货物主要采购计算机、打印机等。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云南省不动产登记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0元。自有资金预算17.4万元,较上年减少9.4万元,下降3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云南省不动产登记中心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8万元,较上年减少4万元,下降33%,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2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我中心严格执行《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省部级以下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的意见》规定,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合理确定出国人选,不搞照顾性和无实质性内容的一般性出访,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一定周期出国次数的限制规定;加强因公出国经费统筹管理,确保经费开支只减不增。

(二)公务接待费

云南省不动产登记中心部门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8万元,较上年减少2.4万元,下降72%。

增减变化原因:我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关于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的精神,加强内部管理和财务核算,精简和压缩了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云南省不动产登记中心部门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8.6万元,较上年减少3.2万元,下降2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6万元,较上年减少3.2万元,下降27%。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增减变化原因:我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关于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的精神,加强内部管理和财务核算,精简和压缩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云南省不动产登记中心无重点项目预算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4.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第一百一十二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

5.“三公经费”支出: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7.省对下转移支付:省级财政安排下级财政部门无偿下拨的资金,一般为财力性转移支付,即保障下级政府运转和必要支出的转移支付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云南省不动产登记中心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万元,与上年对比,较2020年18.7万元减少13.7万元,减少73%。

我中心“机关运行经费”用于保障单位的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办公室及办公设备日常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日常运行支出。我厅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关于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的精神,尽量精简和压缩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四)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

云南省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附件:云南省不动产登记中心预算.zip



【本文地址】

公司简介

联系我们

今日新闻

    推荐新闻

    专题文章
      CopyRight 2018-2019 实验室设备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