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首个黄河流域西安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揭牌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分享 陕西首个黄河流域西安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揭牌

陕西首个黄河流域西安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揭牌

2024-06-19 05:40|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3月12日,西安铁路运输法院与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检察院联合阎良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等相关部门建立的陕西省首个黄河流域西安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在石川河阎良段北岸正式揭牌,开启了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司法审判”综合治理模式。

西安铁路运输法院自2016年1月起开始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西安市辖区行政、环境资源案件,截止2021年3月共受理各类案件两万余件,其中环境资源案件近三千件。在环境资源审判中,西安铁路运输法院坚持司法保护和修复理念,努力探索、创新行政及环境资源审判模式,在生态环境保护和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探索深化了“司法+生态修复”的办案模式,健全完善了“一案一修复”的工作机制。在审理大气污染、耕地保护、资源破坏等环境资源案件中,考虑到生态环境修复的专业性和当事人修复能力的局限性,积极采取以生态修复为中心的环境损害救济制度和多元化生态修复的方式,通过补植复绿、恢复耕地、增殖放流等方式恢复或替代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取得了良好效果,得到上级法院和社会各界的一致认同。其中,多个环境资源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耕地保护典型案例或获评最高人民法院、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优秀裁判成果,以一起行政公益诉讼真实案例为蓝本拍摄的电视短片《情寄蓝天》,在陕西电视台春节黄金档滚动播出,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并获评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优秀作品奖。这也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的成立打下了基础。

2021年初,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指示精神,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和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服务与保障的过程中,西安铁路运输法院结合近年来的环境资源案件审判经验和恢复性司法理念,提出建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的设想,并经多番调研、论证,最终决定与阎良区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部门共同建立黄河流域西安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

基地旨在充分发挥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在恢复性司法中的重要作用,探索以生态修复为中心的环境损害救济制度和多元化生态修复方式,对环境资源案件中原地生态环境损害不可修复、不宜修复或者无修复必要的情况,在基地实行补植复绿、增殖放流、劳务代偿等方式替代性恢复生态环境,形成“司法+生态修复”的审执模式,实现“异地修复、恢复生态、总体平衡”的效果,将基地建设成具有环境司法保护特色,融生态修复、成果展示、法治宣传、警示教育等功能于一体的环境资源保护平台。通过加强与相关行政机关的协作,基地推动建立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司法审判”的综合治理模式,实现生态环境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格局,全面深化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

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高波,阎良区区委副书记、区长苟继东,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贾黎明,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同振魁共同为基地揭牌。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王闯、西安市生态环境局督察专员赵学功、阎良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黄晓民出席了仪式。仪式上,西安铁路运输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卫应举介绍了基地建设情况。阎良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丁小虎发出环境保护倡议书。基地各主办单位及承办单位有关领导干部约200人参加了揭牌仪式。18家新闻媒体参加活动并对活动进行了报道。

揭牌仪式后,参加活动人员在基地生态修复林内开展了植树活动,查看了基地劳务代偿林、增殖放流区设置,并参观了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和石川河综合治理成果展示。

原标题:《陕西首个黄河流域西安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揭牌》

阅读原文



【本文地址】

公司简介

联系我们

今日新闻

    推荐新闻

    专题文章
      CopyRight 2018-2019 实验室设备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