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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制度与秦朝政治转折:秦朝速亡原因之一(二)

2024-06-02 02:50|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博士制度标志着秦统一后政治运行模式的重大转折,是适应统一局面的出现而对先前单一法家行政决策模式的修正。

博士首先是一批学者,把文人吸纳入政权机构,对秦朝而言,是在新形势下选官制度的一种尝试。秦自孝公时商鞅变法起,实行军功爵制,“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在官吏的选用上主要是专任军功,每攻城略地,一般也是领兵主将就地兼任该地行政长官。云梦秦简中的郡守腾就是如此。这种制度是在秦国长期处于战争环境条件下形成的。秦国的历史可以说是一部与诸戎、六国进行频繁战争的历史,从立国到统一,秦国一直处于战争状态,军功爵制就是秦国长期实行战时体制的产物。然而,一名出色的军事指挥者就不一定是一个出色的行政管理者。优秀的行政管理者应具备广博的知识和丰富经验,博士本身所具备的知识性特点,正好符合了这一要求。秦把博士纳入政权机构,改变了以往统治阶层单一武力军功结构,体现了以武力统一中国后对文官政治的重视,丰富和扩大了秦帝国的统治基础,反映了秦始皇新统治政策中的“文治理国”构想。但是,并没有史料根据说明博士独立承担了某一部门的主管职位,而且秦博士仅秩比六百石,在朝官属于低级官吏,然而,博士的地位却十分尊宠,“朝贺位次中都官,史称先生”[16]。《晋书·百官表》注云:“博士秩卑,以其传先王之训,故尊而异之,令服大夫之冕。”这大概是制度变动之初,尚不能彻底摒弃军功爵制。博士无军功,当然不能受高秩,而其政治地位却规定的很高,说明了过渡阶段制度的不完备,同样,博士与其所主管官吏奉常的尴尬关系也如实反映了此种情况。

博士制度同样也是秦始皇极力摆脱区域政治势力形象的努力。东周以降,礼崩乐坏,陪臣执国命,各诸侯国分立已久,各自形成了自己的区域势力。秦国久居西陲,被东方六国目为异类。实际上,秦国并不象东方六国想象的那样狭隘,秦文化具有开放性特征,这就使秦国统治阶层具有高远的眼光和宽广的胸怀。秦屡屡瞩目东方,干预六国事务,且专任客卿,使东方六国人才为己所用,说明秦国有着全局统筹的视野,不拘泥于区域政治利益。秦的统一,“海内为郡县,法令由一统”。正是秦始皇统一的政治观的实践。自此,“六合之内,皇帝之土。西涉流沙,南尽北户。东有东海,北过大夏。人迹所至,无不臣者”。这就成为秦始皇一统治国方案的基础和依据。博士分别来自东方六国,体现着不同的区域政治利益,把他们集纳入秦的政权机构,同“一法度衡石丈尺,车同轨,书同文字”一样,是秦文化主体下多种亚文化兼容的表征。秦始皇的意图是使各区域政治势力经历磨合消隐后,建立以故秦为中心的主体政治利益核心。这样,就不可避免地面临着一个新的问题,即文化的统一问题。

博士本身就是多元的文化载体,博士制度建立的本质是秦始皇寻求与统一局面相对应的思想文化形态的转换机制。军事、制度的统一仅仅是政治的统一,而政治的牢固是否取决于它所植根的文化是否厚实。因此,深层次的统一应是文化的统一。《礼记·中庸》将之归纳为“车同轨,书同文,行同伦”,涉及了共同的经济生活、共同的语言和共同的心理素质这三个统一民族的组织构成。从这个角度看,秦始皇自觉不自觉地顺应了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他在保留秦主流文化的同时,对东方六国文化持一种优容态度,兼容并蓄,吸纳各国异质文化,谋求文化的统一。统一后的新秦文化不再仅仅是囿于一隅的秦文化,而是建筑在七国统一的广阔基础上的。有着不同文化背景的博士被吸纳到行政机构中,则为统一文化提供了直观、便利的形式。从秦代可考的十二名博士看,“淳于越、伏胜、叔孙通、羊子、李克、圈公六位都是儒家,黄疵为名家,卢敖为神仙家,其余四名不知学派”。但是“秦时诸子百家各立博士之制”,七十博士中不可考者,其中必有法、阴阳、纵横、农、兵等家代表存在。因此,统一后秦文化对诸子各家学术文化持兼容的态度。云梦秦简《为吏之道》即明显昭示了秦政治思想对儒术的吸纳。博士制度恰恰是文化统一的象征,它的建立是从制度上对各派文化的综合,并将其纳入政治轨道。主流文化受到了统一和集权的保护,而异质文化也不免受到钳制,这就为秦朝政治再次转折埋下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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