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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召开礼泉县居民天然气价格听证会公告(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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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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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召开礼泉县居民天然气价格听证会公告(二)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第21号令)和《陕西省定价听证目录》有关规定,礼泉县发展和改革局决定召开礼泉县居民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举行时间、地点 定于2023年9月26日上午9:30时,在礼泉县京英大酒店客房部八楼第三会议室召开。 二、价格方案要点 (一)调整天然气配气价格及基准销售价格 居民配气价格由现行0.49元/立方米调整为0.517元/立方米,居民用气第一档基准价格由现行1.98元/立方米调整为2.05元/立方米,上调0.07元/立方米,居民用气第二档和第三档基准价格分别为第一档价格的1.2倍和1.5倍。非居民配气价格由现行0.754元/立方米调整为0.675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气基准价格由现行2.30元/立方米调整为2.23元/立方米,下调0.07元/立方米。执行居民用气价格的非居民用户,在居民用气第一档销售价格基础上加0.02元/立方米。 (二)建立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 建立管道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当上游天然气价格调整时,终端用户销售价格可相应同向调整。天然气终端用户销售价格由购气价格和配气价格组成。多气源供气时,购气价格按不同气源购气价格加权平均确定。 终端用户销售价格=购气价格+配气价格 联动调整额=(计算期平均单位购气价格-现行平均单位购气价格)÷(1-供销差率) 联动调整后的终端销售价格=现行终端销售价格+联动调整额 今后燃气企业配气价格无变化,仅疏导上游门站和中游管道运输价格调整影响,无需召开价格听证会,按照价格联动传导机制同步予以实施。 (三)调整居民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 根据国家对天然气价格改革“管住中间,放开两头”总体思路,要求各地建立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要求,本次听证会通过并报请县政府常务会通过后建立我县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明确“当上游天然气门站价格(含季节性上下浮动)变动幅度累计达到或超过15%,我县天然气销售价格可同向调整”。 因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陕西分公司与礼泉宏远天然气有限公司2023年5月21日签署的2023-2024年度天然气购销合同,居民天然气用气价格按照国家发改委发布的陕西省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1.22元上浮15%执行1.403元,所以拟对我县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在现行价格基础上上调0.20元/m³,其中,一、二、三阶梯价格分别调整为2.18元/m³、2.62元/m³元、3.27元/m³;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基本用气(包括学校、幼儿园、婴幼儿照护机构教学和生活用气,社区康护、养老福利机构和城镇社区居委会等服务设施用气)终端销售价格调整为2.20元/m³。 低保户、特困户用气终端销售价格不作调整,仍按基准价2.05元/m³执行 三、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 (一)居民消费者 吴洋洋、苟海波、赵小栋、王雪婷、闫选蒙、郭渝庆 (二)非居民消费者 崔永乐 礼泉京英大酒店 张 雪 陕西中通利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范世斌 礼泉县世斌专业合作社 曹伟盟 礼泉惠诚商行 李 杰 陕西心特软食品有限公司 (三)经营者 汪兆康 市天然气礼泉分公司 刘海峰 礼泉宏远天然气有限公司 (四)县人大代表 王小军 (五)县政协委员 聂赟 (六)政府工作部门 冯 力 县财政局 赵立卫 县住建局 杨 东 县市场监管局 鹿省权 县司法局 陈 勇 县民政局 (七)社会组织 罗 磊 县消费者协会 (八)宣传 杨艺盼 县发改局信息科 四、听证人名单 张超炜、王剑波、王洁、安勇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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