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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洛宁县二污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3-05-18 00:42|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各污水处理工艺单元及污泥处理单元产生的恶臭气体,本工程粗格栅、泵房、细格栅、沉砂池、贮泥池等采用阳光板+不锈钢骨架加盖密封,脱水机采用加罩密封。臭气负压收集后进入生物除臭滤池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采取“粗格栅→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氧化沟→二沉池→高效沉淀池→提升泵房→反硝化深床滤池→纤维转盘滤池→紫外消毒渠→出水”工艺,处理洛宁县产业集聚区南区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污水厂出水水质COD、氨氮、总氮、总磷执行《河南省黄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7-2021)一级标准,其他污染因子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要求。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是风机及各种泵类设备运行过程产生的噪声。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降噪,厂界昼间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置,栅渣、沉砂等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除臭装置更换的废滤料由厂家进行回收处置;本项目污泥在厂区脱水后运至洛宁县第一污水处理厂内加钙进一步干化处理,将含水率降低至60%以下,送至洛宁县博世新型墙体建材厂制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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