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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军人购房政策补贴(河北沧州购房政策)

2023-04-05 06:02|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当兵的买房有优惠政策吗

以甘肃张掖为例:当兵的买房有优惠政策。

根据《驻肃部队现役军人安居工程实施方案》第五条的规定

1、驻地在肃南县范围内的驻肃部队现役军人,购买张掖市滨河新区规划范围内商品住房的,一次性补助3万元,补助资金由市财政承担20%,县财政承担80%。市级补助资金由市财政拨付到位后,由县财政统一发放。

2、驻地在肃南县范围内的驻肃部队现役军人,购买县城规划区内新建商品房的,县财政一次性补助3万元。

扩展资料:

一、补助对象

享受购房补助的人员是指驻肃部队已婚且配偶在张掖市生活的现役军人(干部和士官)。夫妻双方同为军人的,只享受一次购房补助;配偶已享受乡村教育医务人员和乡镇干部安居工程补助政策的,不得再重复享受;已经有一套住房的现役军人,购买第二套住房不在此补助范围内。

二、房源确定

1、房源必须是经政府批准建设,依法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新建商品住宅。商品住宅必须具有完备的基础设施和周边配套设施,必须为现房,房屋无抵押、查封、权属纠纷情况;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无不良记录和法律纠纷,否则不得纳入驻肃部队现役军人商品住宅房源范围。

2、选定的房源必须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参考资料来源:甘肃政务服务网-关于印发《驻肃部队现役军人安居工程 实施方案(2018-2019年度)》的通知    

军人买房优惠政策2022

按照国家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比例,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一般不得超过40万元;购房地人民政府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超过40万的,按照购房地人民政府规定执行,贷款期限长为20年,且贷款期限与本人年龄之和不超过65年。借款人具体贷款期限,由协作银行在军队明确的期限内,根据其偿还能力确定。军人住房公积金计息涉及官兵切身利益,军委后勤保障部要求各级业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政策制度宣传,严格把握人员范围,认真核实账户信息,准确计算利息金额,确保官兵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军人按规定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贷用的住房公积金不足以满足所购住房需要的,可在发放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协作银行组合申请住房商业贷款。组合贷款利率依据贷款种类执行不同的利率标准,其中,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执行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住房商业贷款部分执行当地协作银行规定的同期住房商业贷款优惠利率。

法律依据

《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1、参加住房公积金的军队人员,在职期间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腾退军产住房后,经批准可领取个人的全部住房公积金,并继续参加住房公积金的归集。转业、复员、离休、退休的人员,在腾退军产住房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住房公积金余额,由本人所在单位一次性支付给个人;牺牲、病故人员,其配偶、子女腾退军产住房后,由其所在单位将住房公积金余额一次性支付给合法继承人。2、参加军队住房公积金归集的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官,以及军队管理的退休干部、士官,在购买住房时均可以申请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贷款时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家庭具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2)有不低于国家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的资金;(3)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协议或者相关证明文件;(4)提供符合协作银行规定的贷款担保;(5)所购住房为家庭首套住房;(6)夫妻双方均未申请过军队或者地方住房公积金贷款;(7)信用状况良好;(8)军队及协作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9)借款人夫妻双方均为军人的,仅限一方申请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法律依据

《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规定 1、参加住房公积金的军队人员,在职期间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腾退军产住房后,经批准可领取个人的全部住房公积金,并继续参加住房公积金的归集。转业、复员、离休、退休的人员,在腾退军产住房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住房公积金余额,由本人所在单位一次性支付给个人;牺牲、病故人员,其配偶、子女腾退军产住房后,由其所在单位将住房公积金余额一次性支付给合法继承人。

2、参加军队住房公积金归集的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官,以及军队管理的退休干部、士官,在购买住房时均可以申请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贷款时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家庭具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2)有不低于国家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的资金;(3)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协议或者相关证明文件;(4)提供符合协作银行规定的贷款担保;(5)所购住房为家庭首套住房;(6)夫妻双方均未申请过军队或者地方住房公积金贷款;(7)信用状况良好;(8)军队及协作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9)借款人夫妻双方均为军人的,仅限一方申请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孩子在部队当兵,买房有什么优惠政策吗?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问题。你的孩子参军,你想买房这方面是没有优惠的。但是,如果是他自己购房优惠政策有有:

1.首套:首付3成,利率8.5折。

2.首套:首付6成。

3.二套:首付7成。

4.贷款利率上浮10%。

5.还要受楼层和面积影响吧,一般不会超过90平以下的。

当然了,还有部队发的一些补助,但是要有一定的职务啊。

残疾军人购房最新政策是什么

国家规定,对于申请经济适用房或者廉租房,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退役伤残军人,优抚对象住房优待以现行住房保障制度为依托,坚持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相结合,坚持属地管理、因地制宜。优抚对象申请住房保障的,其依法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优待金和护理费等待遇,在准入审核中不计入家庭收入。优抚对象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住房租赁补贴或农村危房改造的,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安排。优抚对象办理房产、土地证件时,免交登记费、工本费;自建房时,免交基础设施配套费、拨地定桩测绘费等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五条国家采取军队保障、政府保障与市场配置相结合,实物保障与货币补贴相结合的方式,保障军人住房待遇。

军人符合规定条件的,享受军队公寓住房或者安置住房保障。

国家建立健全军人住房公积金制度和住房补贴制度。军人符合规定条件购买住房的,国家给予优惠政策支持。

部队人员买房政策

  为了做好军队人员购买现有住房、集资房和购买住房人员货币补差等工作,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军队人员购房面积未达标货币补差办法》(后财发〔2006〕11号命令)、《关于军队人员购买住房货币补差有关问题的通知》(后财〔2006〕365号)、《关于军队集资房产权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后营〔2006〕366号)和《关于军队人员按经济适用住房价购房买现有住房房款核定及个人挂帐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后营〔2006〕367号)文件规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售房价格核定和优惠政策

      (一)军队人员按房改成本价购买现住房和集资房的,房改成本价执行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公有住房出售价格,即:平均每平方米建筑面积950元,年工龄折扣额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5.67元。军人职业、夫妇军(工)龄折扣和住房折旧三项优惠政策,按照军队现有住房出售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军队人员按经济适用住房价购买现住房和集资房以及货币补差的,住房实际销售价以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第七分部,转发联勤部《关于明确2001年军队北京战区22个大中城市经济适用住房出售价格的通知》(〔2002〕分营字165号)限定的指导价格为基础,即:石家庄市区位于二环路以内、六层以下砖混结构住房,其出售指导价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600元;位于二环路以外的同类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400元,上下浮动8%。具体价格由具有评估资质的机构进行评估,报经军委后勤保障部财务部、军事设施建设局批准后执行。

      (三)计算公式

      个人应付购房款=住房实际售价×(1-年折旧率×住房折旧年限)×(1+地段等调节系数之和)×住房建筑面积

       (四)住房成新折旧年限,从住房竣工后第6年开始计算,年折扣率为1.25%。经过整修的住房,从竣工后第10年开始计算,统一计算到购房当年;成新折旧计算的最长年限从住房竣工当年算起不超过30年。

      二、实际售价执行最低限价

      军队人员按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购买住房,其折扣后的住房每平方米实际售价,不得低于市政府公布的现行平均房改成本价。

      三、货币补差

军队人员已按房改成本价购房,且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不予退房。其购房实际建筑面积尚未达到本人购房补贴面积标准的,按“后发〔2006〕11号”、“后财〔2006〕365号”文件规定给予货币补差。

      四、申报、评估办理程序与收费标准

     (一)申办程序仍参照《石家庄市驻石部队按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出售公有住房实施办法》规定执行。

     (二)其评估、交易、不动产登记及契税等收费标准,按照军委后勤保障部和本市财政、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它事宜

      各部队单位凡在执行“后发〔2006〕11号”、“后财〔2006〕365号”、“后营〔2006〕366号”、“后营〔2006〕367号”文件过程中,对售房政策产生异议时,由申请售房的部队正式请示上级主管部门给予明确文字答复后,可按照答复的意见办理。

       六、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石家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军队人员购买现住房执行政策和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石住房〔2012〕75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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