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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统计局系统贯彻落实省统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2024-06-18 02:51|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根据省委、省政府统一安排,浙江省统计局第3统计督察组于2023年6月对我局开展了统计督察。8月31日向我局反馈了督察意见,我局高度重视,根据反馈意见要求,迅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全市统计局系统全面部署落实。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扛起督察整改责任担当

(一)政治引领,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把抓好省统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迅速召开党组会,就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行讨论研究,成立以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各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和县(市、区)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金华市统计局系统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部署整改工作任务,确定整改重大事项,推动整改工作的全面落实。各县(市、区)统计局均成立相应领导小组,严格落实省、市督察整改工作要求,认真抓好督察问题整改工作。

(二)充分论证,制定整改方案。认真对照《浙江省统计局关于印发督察金华市统计局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情况反馈意见的通知》(浙统函〔2023〕130号)要求,第一时间印发《金华市统计局系统贯彻落实省统计督察反馈意见实施方案》(金统〔2023〕23号),细化制定3个方面9个问题,16条整改措施。逐一明确责任处室(单位)和整改时限。要求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地见效。各县(市、区)统计局均认真组织谋划,结合自身实际,举一反三,扎实开展整改。

(三)建章立制,确保整改成效。把落实整改和解决问题作为提升统计工作的有利契机,对照整改方案,出台防惩责任制具体措施,进一步推动县(市、区)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建立健全督察整改工作机制和贯通协调监督机制,持续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不断推动整改工作长效化。

二、坚持问题导向,对标对表抓好整改落实

(一)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国家统计局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

1.推动再学习再深化。通过党组扩大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机关干部学习会等形式,专题组织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选编》《汇编》,浙江省4个配套文件和近年来国家统计局、省统计局查处的重大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等内容再学习、再深化、再贯彻、再落实。市本级和所有县(市、区)均联合各级党校制定出台《统计法》进党校工作机制,落实党校主题班次学习宣传统计法。2023年5月4日,邀请省统计局专家在市委党校中青班开展防治统计造假专题培训。

2.提升贯彻落实质效。把学习统计法律法规与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结合起来。做到第一时间传达、第一时间学习、第一时间落实,确保上级统计工作决策部署在金华落实落细。围绕省统计督察反馈意见,金华市局和婺城区、金东区统计局细化制定整改方案,全面贯彻落实整改要求。推动全市统计局系统举一反三,深入贯彻落实上级统计工作决策部署。加大统计治理体系、管理体系、创新体系、调查体系、监督体系、改革创新体系的规划建设。特别是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形成定期讨论、研究、部署工作机制。明确各县级统计机构向市级统计机构专题报告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机制。

3.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围绕国家、省强化统计基层基础建设部署要求,2023年6月,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实施意见》(室字〔2023〕8号)。近两年,全市统计系统增加正式干部编制38个,并鼓励各地采取“现有编制+编外聘用+购买服务”方式,引入社会力量充实基层统计队伍。全市建成462个网格,覆盖全部“四上”企业,逐步形成政府统计治理与企业统计自治良性互动的工作体系,通过网格开展各类走访调研、活动管理1.8万次,居全省首位。

(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落实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

1.深入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市政府召开全市统计工作会议,传达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动员部署专项治理行动。立足防治统计造假,聚焦源头数据质量问题,对执行国家统计调查制度、一套表调查单位入退库、统计数据失实等情况开展自查自纠。

2.全面建立防惩责任机制。推动市委市政府对永康市、磐安县开展统计专项督导,联合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政府督查室等部门,通过谈话、阅卷等方式检查两地防惩责任制落实情况。对国家统计执法检查后的整改情况进行全面“回头看”。推动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体系。

3.全面健全协调监督机制。联合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审计局制定出台《关于推进纪检监察监督与统计监督贯通协调的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部门职能监督和统计监督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加强审计监督和统计监督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等3个方案,细化完善各类监督协同配合12项机制,联合监督体系初步建成。

4.深入开展数据质量核查。开展一体化统计监督平台“四上单位”全面“去灰码”行动,落实覆盖所有专业所有地区的数据质量核查检查。督促各县(市、区)建立健全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深入分析企业数据偏差原因,逐一落实整改举措,实现数据质量全流程闭环管控,确保各类问题纠治到位。

5.全面规范执法办案程序。组织全市统计局系统开展对十九大以来行政处罚案件的全面自查,确保处罚到位。开展全市统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暨统计法治业务培训,对统计行政处罚法律文书规范制作进行业务培训,对不符合法律规定和规范的问题,要求全部整改到位,确保执法办案程序规范。不断完善执法人员责任追究、执法案件档案管理等相关配套制度,确保依法治统认识到位。

(三)统计法定职责履行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

1.强化统计法治宣传。推动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统计领域重要法规政策,9个县(市、区)和金华经济开发区均跟进开展新一轮学习。邀请省统计局执法监督局领导为市、县、乡三级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和统计机构领导班子授课,引导全市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发展观。

2.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通过执法和专业处室工作深入融合、市县两级执法队伍力量整合、统计监督与纪检监督协同配合等方式,实现统计执法检查所有地区全覆盖。对省统计督察反馈的问题线索迅速开展执法检查。严格落实统计信用管理制度,加大《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宣传力度,做好信用修复工作,依法依规查处统计违法行为的同时,服务企业高效高质开展信用修复。

3.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排查,摸清全市执法证情况,和符合考证条件人员情况,对少于2本证的县(市、区)均落实提醒整改,要求各县(市、区)符合条件的人员实现应考尽考。金东区已落实一名事业干部转行政身份,可以参加执法证考试。同时,强化“专业+执法”模式,市级重点执法检查、“双随机”执法检查均抽调全市执法骨干与专业人员参与,推动边实践边学习,着力提升统计执法证持证人员执法办案能力水平。

三、巩固整改成果,全面提升统计服务效能

(一)持续提升督察整改质效。全市统计局系统严格按照督察整改工作要求,完成了阶段性整改任务,接下来将进入常态化整改阶段。下一步,我局将围绕做好督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对已经整改完成的,巩固深化整改成效,适时开展“回头看”;对需要长期坚持、持续推进的,在常态化抓好贯彻落实的同时,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筑牢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工作基础。

(二)着力提升依法统计意识。全市统计局系统始终坚持党对统计工作的统一领导,持续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及统计法律法规,切实履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政治责任。积极开展统计普法和业务知识培训。与主题教育深入结合,引导全市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发展观,营造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良好氛围。

(三)不断提升统计监督水平。一是持续保障数据质量。充分利用“一体化统计监督”平台,实现对重点地区、重点问题、重大决策部署全面系统、精准量化、智能高效的统计监督,针对统计数据质量,做到“面上掌控、个别关注、重点执法”。二是持续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坚持问题导向,以重点执法检查、“四不两直”检查方式为主,直面问题,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以“零容忍”要求依法查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三是持续推进专项统计督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统计督察工作规定要求,不断推动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组织人事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等各类监督方式统筹衔接、有机贯通、相互协调,最大力度发挥统计监督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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