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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灵璧县公安局宣传推广“国家反诈中心”APP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4-05-28 13:39|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驻局纪检组,各派出所、局直各单位:

现将《灵璧县公安局宣传推广“国家反诈中心”APP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反诈中心APP下载二维码

 

 

灵璧县公安局

2021年11月5日

 

 

 

 

 

 

 

 

 

 

 

灵璧县公安局宣传推广“国家反诈中心”

APP工作方案

 

 为有效遏制我县诈骗警情高发态势,进一步加大“国家反诈中心”APP的推广力度,根据上级部门工作部署要求,我局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国家反诈中心”APP宣传推广行动,为保障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上级部门统一部署,在我县全面开展“国家反诈中心”APP宣传推广工作,提升辖区居民的自我防范意识和对诈骗违法犯罪行为的识别能力,力争2022年1月15日前达到全县实有人口的25%、2022年4月15日前达到全县实有人口50%、2022年12月底实现辖区实有成年人100%的安装注册。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此项工作有序开展,县局成立“国家反诈中心”APP推广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刑侦大队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全局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刑侦大队反电诈中心,负责总体工作协调、统筹推进等工作。

三、工作任务

2021年11月5日起,“国家反诈中心”APP推广工作将按照以下标准进行定时、定量快速推进:

 

(一)全局各窗口单位(治安大队、交管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各派出所等)督促本单位工作人员必须于12月28日前在完成本人安装注册的基础上,至少发动身边10人安装注册。在窗口单位醒目位置摆放展板并引导办理业务群众下载“国家反诈中心”APP。

(二)各派出所及时向所在乡镇政府报告,配合动员辖区实有人员全员安装注册,2022年1月18日前需完成辖区实有人口的25%,2022年4月18日前需完成辖区实有人口的50%的安装率,力争 2022年12月底实现辖区实有成年人100%安装注册。

(三)各派出所及时与辖区内中小学校(幼儿园)对接,11月18日前,全县各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全部工作人员务必完成安装注册;12月18日前,要动员班主任、任课老师发动全部学生家长完成安装注册。

四、工作措施

(一)全员参与。各单位负责人是该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同时要明确具体负责落实的责任人,要求本单位全体工作人员立即要按要求下载“国家反诈中心”APP,注册地区选“宿州市灵璧县”,并开启预警功能,并落实“四个”措施(安装一个APP,发一次微信朋友圈,覆盖一个家庭,开展一次反诈宣传),确保全员100%完成。(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二)发动家属。各单位充分做好全体工作人员的思想工作,要积极动员自己的家属迅速下载注册“国家反诈中心”APP。(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三)引导人民群众广泛安装。各单位要结合党史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等实践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推广该APP应用;要立足各自职能,采取发倡议书、推广公告、宣传推文等形式,对自身关联人员、服务对象进行安装推广;要利用“平安大走访”、“一村一警”等活动的契机,入家进户宣传推广“国家反诈中心”APP,介绍该软件功能,“面对面、手把手”引导群众下载安装注册。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统筹领导。“国家反诈中心”APP的推广工作是县联席办部署的一项重点工作,是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工作的有力保障。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抓好此项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细化目标,明确各级责任。2022年1月18日前、4月18日前需完成本单位辖区人口25%、50%的下载使用量,要根据辖区人口数,细化宣传目标任务数,制定推广工作计划,确保最大限度下载安装,切实维护全县广大干群的切身利益。

(三)强化考核,确保推广实效。县局将出台“国家反诈中心APP”安装注册考核方案,强力督促各单位把安装工作落到实处,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问责处理。

(四)实事求是,强化信息报送。全局各单位务必据实开展工作,加强情况信息报送,将本单位 APP推广任务完成情况、工作亮点、存在问题及工作意见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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