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经济学院 |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学校重点人员排查制度 › 海口经济学院 |
海经院办〔2022〕1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安委会关于校园安全风险隐患集中排查整治专项会议精神,按照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校园安全风险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校园安全风险隐患集中排查整治专项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责任感,把校园安全风险隐患集中排查整治专项工作作为平安校园建设的重要内容,突出平安校园建设重点,完善安全风险排查防范化解机制,建立完善学校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安全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安全风险预防、管控与处置体系,确保不发生重大校园安全事件。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学院、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校园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做到职责明确、管理有方。 (二)坚持问题导向。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理念,提高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针对性,对校园安全存在的薄弱环节、短板与缺项,迅速行动,拉网排查,消除隐患,确保整治效果。 三、工作机制 (一)学校成立党委统筹,职能部门分工协作的校园安全风险隐患集中排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志芳 陈 啸 副组长:徐 兰 孙 智 刘世昌 刘利国 曹 菲 成 员:赵宝利 尹承国 张 勇 杨娟娟 杨 林 罗永全 滕志华 施 薇 孟祥新 甘策先 杨 飞 戚建林 刘家俊 以及各二级学院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保卫处,尹承国兼任办公室主任,统筹协调学校各部门、各学院做好校园安全专项整顿工作。 (二)坚持工作例会制度。学校校园安全风险隐患集中排查整治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要制定工作计划,按照日期安排召开例会,梳理校园潜在安全风险,研判各类风险隐患,部署校园安全风险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四、工作安排 校园安全风险隐患集中排查整治专项工作采取整体推进与分步实施相结合,自查和督查相结合的方式。专项排查整治时间安排为2022年3月31日至4月10日。其中3月31日至4月6日为风险隐患集中自排自查阶段;4月7日至4月9日为落实整改检查督导阶段;4月9日至4月10日为总结上报阶段。 重点任务及分工: (一)校园安全责任制的落实 重点排查学校安全工作领导机制是否健全,责任制度是否到位,校园配备的安全保卫力量是否充足。在安全监管工作上,是否仍然存在责任心不强、安全风险辨识力不强、风险隐患防控失效和弱化等问题。(责任部门:党办、校办、人事处、保卫处) (二)学校安全教育宣传和管理 重点排查学校安全教育是否存在计划不实、覆盖面不足、氛围不浓、针对性不强、方式方法单一,教育和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等问题。(责任部门:学工部、人事处、保卫处、团委、各二级学院) (三)校园疫情防控工作 重点排查学校门岗人员及车辆的出入管理、校舍消毒管理、疫情防控物资的使用与储备、防疫物资是否过期失效、是否存在质量问题等。另一方面,梳理学校应急预案是否健全、应急队伍建设与设备设施是否到位、应急演练是否及时、是否存在应急处置能力不足等问题。(责任部门:校办、学工部、保卫处、教育服务中心、宿管处) (四)校车安全管理及使用 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依法获取校车使用许可,重点对校车管理及运行使用全面开展督导检查。一是针对驾驶司机资质、个人身体素质、时刻保持行车安全意识、落实行车安全责任制等情况是否存在问题进行排查;其次对校车管理、专业驾驶队伍建设、规章制度的执行、安全保障能力等方面是否存在问题隐患,特别要排查校车的合格检验,校车的申领标识以及校车档案的建设等情况进行审核排查。(责任部门:校办) (五)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重点紧盯学生驾驶机动车、驾乘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要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开展联合行动,深入开展学校校园交通秩序专项治理,杜绝校内学生驾车以及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危险驾驶行为,着力治理超员超载超速,不戴安全头盔等违章行为。全面排查校园交通安全隐患,优化校门出入口设置,完善完备校园交通设施,改善通行环境。(责任部门:保卫处、各二级学院) (六)校园实验室危化品安全管理 重点排查校园危化品和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的采购、存储、使用,废弃处置等风险隐患;排查辐射及污染源,各类实验设备、设施以及化验用品。掌握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情况,严格排查学校内实验室以及危化品安全管理的漏洞。严格落实重大危险责任制,健全分级管理责任体系和监督体系,建立危险源安全周期管理制度。(责任部门:资产处、教育服务中心、昆仑公司) (七)建筑施工安全及施工人员管理 落实校园安全生产责任制,对校园内的建筑工程开展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针对承建方与施工方资质、施工场地消防管理、施工人员出入校园、人员夜间管理等易引发隐患进行排查;校内重大项目须做到安全严格把关,坚决整治边审批、边设计、边施工的违规现象,以及施工工地不顾安全,盲目赶工期、抢进度的行为,严查承建方与实际施工方无资质施工的行为。(责任部门:基建处、教育服务中心) (八)校园燃气使用安全 教育服务中心要严格按照海南省城镇燃气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全面排查校园内食堂、餐饮经营户、公共场所,职工住宅等燃气管道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严查校园内临时施工占压和影响燃气管道的风险隐患。(责任部门:教育服务中心) (九)校园消防安全 保卫处要组织牵头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认真细致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强化各类校舍消防安全的治理。坚决整治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乱摆乱放等突出消防隐患。重点排查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有效,是否对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以及消防应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辆通道是否通畅,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场所是否有专业的维保单位。还要严查校内教职工住房、出租房以及集中留置学生宿舍的消防隐患排查。(责任部门:保卫处、教育服务中心、宿管处、资产管理处、财务处、图书馆) (十)防范学生溺水安全 梳理重点关注的学生台账,紧盯严重威胁学生生命安全行为,加强对校园周边和临时居住点不安全涉水区域的进行排查,形成风险水域的清单,提交并提醒市县相关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巡查检查和隐患治理,提高管控力度和成效。(责任部门:学工部、保卫处、各二级学院) (十一)食品安全管理与监督 对照食品安全检查评估细则,全面开展校园内的食品安全的隐患排查,重点排查食品原材料的索证索票是否齐全,食品经营场所功能布局是否合理,食品加工制作是否规范,饮用餐具清洁消毒保洁是否规范。食品、非食品储存是否符合要求,设置设备设施是否定期维修保养,餐饮餐厨的废弃物的管理是否得当,以及严禁无证或超范围经营等问题,严查校内校外高盐,高糖以及高脂的食品的行为。(责任部门:教育服务中心) (十二)校园安全防范 重点落实公安部、教育部加快推动高校专职保安人员配备与封闭化管理。校园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联网是否达到100%,是否存在建设不达标、管理不规范、设备破损和运行质量差的问题。(责任部门:保卫处、人事处) 另外就其他领域中,围绕校园内人员密集场所以及群众生活生产息息相关,一旦发生事故可能会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领域,我们还要开展全面隐患排查和治理。 五、工作要求: 一是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将工作要求迅速传达部署,认真组织实施,积极做好校园安全风险隐患集中排查和整治。 二是要制定方案集中排查。各单位和部门要结合实际,重点围绕12大项集中排查整治目标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组织力量对风险隐患进行集中排查,明确具体责任人、时间表、整改措施,切实把整改责任压实到岗、到人。对隐患排查不全面,不到位的,一经发现,一律视为责任事故。要确保校园安全专项整顿工作扎实推进,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和走过场行为。 三是要精准施策综合整治。各单位和部门要建立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发动教职工和学生共同参与,查找风险隐患。对存在的安全隐患立查立改,一时没有办法彻底整改的,要针对整改问题制定后期整改方案和措施。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紧盯不放,一抓到底,确保万无一失。对各类检查发现的风险隐患,要开展“回头看”工作,确保整改到位。 四是要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各单位和部门要责成专人负责信息汇总和报送工作。于4月7日前将各自排查的隐患清单以表格形式书面报送保卫处;4月9日下班前将整改情况总结报保卫处;保卫处汇总后于4月11日将整改总结报告报送省教育厅安全处。 联系人:于继皓,电话:18078910969,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校园安全风险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工作隐患清单.xlsx 海口经济学院 2022年3月31日 |
CopyRight 2018-2019 实验室设备网 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