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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盘龙城经济开发区第二小学教代会工作制度及职责
一、教代会大会工作制度
1 .代表大会预备会议制度
这是教代会经常性活动与教代会大会期间活动转换的一个重要环节, 必须作 为一项必要的工作制度。教代会预备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1) 听取教代会工作机构——学校工会委员会关于大会筹备工作情况的汇 报;
(2) 听取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并提请通过;
(3) 选举本次代表大会主席团;
(4) 听取有关行政领导和学校职能部门负责人就提交大会发言的文件的说 明;
(5) 审议通过本次代表大会的议题和议程;
(6) 讨论决定本次教代会大会的有关其他事项。
预备会议由教代会工作机构——学校工会负责人主持。
2 .代表大会工作和活动的领导制度
教职工代表大会正式会议由大会主席团主持召开。 主席团主持大会的工作和 活动, 主席团成员轮流担任大会执行主席, 并根据需要, 由执行主席召开主席团 全体会议,讨论、审议和决定有关事项。
3 .代表大会决议、决定形成和修改的制度
教代会的决议和决定, 是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集中体现。 因此, 凡要 在教代会职权范围内做出的有关决议和决定, 必须经过代表的充分讨论, 由全体 代表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凡经过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和决定, 非经过代表大会 同意, 学校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无权修改; 学校校长对教代会通过的决议和决定有 不同意见, 可以提请代表大会进行复议; 如代表大会复议仍坚持原来的意见, 校 长可以保留自己的意见, 报告上级教育主管机关和上级工会进行协调; 如代表大 会做出的决议和决定在闭会期间遇有特殊情况, 需要修改或变通, 应由教代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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