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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云南省核桃产业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21

2024-01-31 22:57|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各州、市林业和草原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切实抓好中央巡视组巡视云南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加快推进核桃产业高质量发展,经省林草局2021年第17次党组会审议通过,现将《云南省核桃产业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4月9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云南省核桃产业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

(2021—2023年)

为切实推进全省核桃产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实现核桃产业高质量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抓好中央巡视组巡视云南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结合云南核桃产业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推动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按照省委、省政府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的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采取管用、实用和能解决问题的政策措施,深入推进核桃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把提高供给质量和效率作为主攻方向,着力建设示范基地,着力培育优质产品,着力创建名优品牌,打造具有强劲竞争力的核桃产业体系,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实现产业可持续发展和果农增产增收,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核心支撑。

(二)发展目标。到2023年,核桃产业逐渐实现从“大”向“强”的转变,产业规模化、专业化、绿色化、组织化、市场化水平大幅提高,产品加工能力和水平显著增强,产业集聚程度明显提高,力争将核桃产业打造成支撑云南山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产业。

——核桃种植面积稳定在4300万亩左右,核桃干果年产量240万吨以上,核桃油年产量6万吨,核桃乳年产量25万吨,核桃粉年产量1万吨,核桃快消(旅游)食品2万吨。

——核桃年产业综合产值达811亿元,其中,一产产值247亿元,二产产值413亿元,三产产值151亿元。主产区农民年人均从核桃产业中获得现金收入超过3000元。

——打造优质产业基地1000万亩,培育核桃优质高效示范基地100个,其中省级示范基地30个。

——有机基地认证面积达180万亩以上,有机核桃产品认定100项。

——建成综合产值30亿元以上的核桃主产县(市、区)5个。

——全省核桃果、仁初加工网络架构基本完成,标准化初加工点覆盖全省核桃主产县(市、区),标准化初加工能力达80%以上;全省每个主产区至少培育1家核桃产品精深加工企业。

——全省核桃集散交易市场布局明显优化,在核桃主产区建成大型核桃集散交易市场5个以上。

——省级龙头企业达140家以上,其中,年产值1亿元以上龙头企业超过15家。

——加大技术推广和培训力度,每年培训基层技术人员、核桃种植户5000人次以上。

(三)基本原则

1.坚持突出重点,巩固核桃基地高质量发展。围绕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战略,突出产品绿色有机化发展定位,以“一县一业”示范县、特色县以及核桃主产县(市、区)作为主要实施对象,聚焦产品质量提升,持续开展核桃提质增效行动。

2.坚持全产业链,推进核桃三产全方位发展。充分发挥资源和环境优势,突出特色,统筹规划,科学确定产业发展规模和方向,打造以“核桃+”模式为主导的全产业链,推动我省核桃一二三产深度融合发展。

3.坚持双绑机制,提升核桃产业组织化程度。坚持龙头企业绑定专业合作社、专业合作社绑定种植户的“双绑”利益联结机制,进一步提升核桃的专业组织化水平。

4.坚持创新驱动,打造核桃产业创新新高地。按照“大产业+新主体+新平台”思路,突出技术创新,聚焦产业发展前沿,找准产业发展脉搏,强化商业模式创新,培育行业龙头,打造产业旗舰,构建具有云南特色的核桃产业可持续开发、利用、经营的产业体系,打造具有竞争力的核桃产业创新驱动新高地。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基地建设,做优一产

1.打造“一县一业”示范县。选择规模化、专业化、绿色化、组织化、市场化水平高的县、市、区作为“一县一业”示范创建,指导州、市、县、区林草部门,帮助其制定创建“一县一业”具体方案,组织专家对口进行技术指导,开展技术培训,同时整合林草项目资金给予重点扶持,为全省核桃产业基地提供示范,培育核桃产业“领头雁”。到2023年底,力争核桃“一县一业”示范县数量达到4个以上。(责任领导:高峻;牵头处室单位:改产处;配合处室单位:科技处、林科院、规划院、推广站,有关州、市、县、区林草局;完成时限:2021年3月启动,长期坚持)

2.打造科技推广示范基地。按照“科技引领、集中示范、突出重点、形成规模、协作创新、打造精品”的原则,重点在“一县一业”创建示范县、特色县,选择组织管理好、技术推广体系健全、交通便利、集中连片且规模在1000亩以上,可辐射带动1万亩以上的基地,集中推广示范先进、成熟、实用的科技成果,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同时,积极引导企业、专业合作社等主体开展有机、绿色基地认定工作。(责任领导:赵永平;牵头处室单位:科技处;配合处室单位:林科院、推广站,有关州、市、县、区林草局;完成时限:2021年3月启动,长期坚持)

3.实施提质增效示范基地建设。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精准施策”的原则,选择一批核桃主产县(市、区),利用造林补贴等项目,实施核桃产业提质增效行动,加强抚育管理,强化节本增效措施,做好提质增效示范,打造集约化经营、规模化发展、标准化建设的核桃提质增效示范基地。(责任领导:高峻;牵头处室单位:改产处;配合处室单位:生态处、规财处、科技处、林科院、规划院、推广站,有关州、市、县、区林草局;完成时限:2021年4月启动,长期坚持)

4.推进初加工机械一体化建设。深入推进核桃初加工机械一体化网点建设,以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为主体,加快建设初加工一体化网点,形成“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生产模式。在大理、楚雄、保山、临沧等重点核桃主产县(市、区),每年推广核桃产业初加工机械一体化示范生产线20条以上,强化核桃采收提质增效工作,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提升核桃采收初加工能力和水平,提高核桃品质。(责任领导:高峻;牵头处室单位:改产处;配合处室单位:规财处、科技处、推广站,有关州、市、县、区林草局;完成时限:2021年4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5.大力发展核桃林下经济。研究制定发展林下经济规划和政策,结合核桃示范基地建设,着力推广林药、林菌、林菜、林草、林禽等发展模式,开展复合经营,提高土地利用率,增加林农经济收入。充分发挥核桃村落良好的自然景观优势,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度假等服务产业。(责任领导:高峻;牵头处室单位:改产处;配合处室单位:科技处、林科院、推广站,有关州、市、县、区林草局;完成时限:2021年3月启动,长期坚持)

(二)培育壮大加工企业,做强二产

1.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充分发挥云南核桃资源禀赋,因地制宜,加快打造产业集群,做大做强核桃产业示范园区。对种植面积50万亩以上的县(市、区),指导州、市、县、区做好招商引资项目的策划包装,积极配合省级招商部门开展招商引资,争取将核桃产业发展项目引入省级或州(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制定云南核桃全产业链招商推荐目录,汇集州、市、县、区招商方案,做好宣传推介,落实“管行业就要抓招商”的重要责任,围绕核桃产业补链、强链、延链的目标,依托举办核桃产品展销、主题推介、品牌推广等开展专题招商活动。突出政策优势实施精准招商,重点引进核桃产品精深加工企业,积极引进冷藏设施、综合冷链物流企业,对纳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国家重点支持云南发展的产业类别“核桃生产和初加工一体化成套机械设备及标准化技术研发和推广”,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大力宣传,认真落实,重点推介。(责任领导:高峻;牵头处室单位:改产处;配合处室单位:规财处、推广站、基金站,有关州、市、县、区林草局;完成时限:2021年4月启动,长期坚持)

2.着力培育大型龙头企业。鼓励引导社会资本进入核桃加工产业,按照生产要素集聚、生产设备先进、管理体制科学、经营机制完善、带动效应明显的总体发展思路,培育大、中、小核桃生产企业集群;鼓励通过招商、兼并、联合、重组、上市等市场手段,推动核桃产业精深化、链条化、集群化发展,助力企业做强做优做大;积极培育产业关联度大、受众面广、产品特色鲜明、消费群体稳定、带动能力强的核桃“龙头”企业。争取建立完善云南核桃产业国有控股平台公司,发挥组织和产业协同效应,提高云南深纹核桃影响力、产品市场知名度与占有率。(责任领导:高峻;牵头处室单位:改产处;配合处室单位:推广站,有关州、市、县、区林草局;完成时限:2021年3月启动,长期坚持)

3.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引导、支持企业与科研院所、高校开展深度合作,进一步提升企业在产品研发、生产工艺和生产线优化等方面的创新能力。大力发展品类多样、绿色生态、特色鲜明、高原地域文化浓郁的休闲、餐饮食品加工。着力加快核桃纯油、复配油、调和油等油脂系列产品研发及产业化,稳步推进蛋白粉(肽、饮料)、副产物综合利用加工。加快延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提升木本油脂市场份额,全力打造云南深纹核桃精深加工产业新高地。(责任领导:赵永平;牵头处室单位:科技处;配合处室单位:林科院、推广站,有关州、市、县、区林草局;完成时限:2021年4月启动,长期坚持)

(三)强化市场品牌营销,做精三产

1.发展会展经济。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发挥沪滇扶贫协作机制和滇浙合作机制等作用,积极对接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重点区域,组织省内优势核桃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参与或组织以核桃为主的林草生态产品展销、主题推介、产销对接、品牌推广等推介会。加强与国内大型电商平台合作,开展各类线上线下展销活动,持续打造云南核桃品牌,不断提升云南核桃知名度。抢抓《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正式签署的历史机遇,不断强化云南核桃与东南亚及日本、韩国等国外市场的关联度,引导龙头企业在自贸试验区、开发区、边(跨)合区、综保区等开放平台布局核桃产业链,促进与南亚东南亚国家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深度融合。(责任领导:高峻;牵头处室单位:改产处;配合处室单位:规财处、科技处、双中心,有关州、市、县、区林草局;完成时限:2021年4月启动,长期坚持)

2.健全云南核桃品牌支撑体系。通过举办核桃文化节、产业发展论坛、制作区域公用品牌专题片等多种形式,打造“云南深纹核桃”区域公用品牌影响力和知名度。积极引导市场主体申报知名商标、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认定,开展“三品一标”、清真食品、森林生态产品和欧盟认证。搭建省级统筹、州(市)县(市、区)实施、社会组织协助、企业参与的产区、产地、产品战略品牌架构体系,打造“云南深纹核桃”区域公共品牌。(责任领导:高峻;牵头处室单位:改产处;配合处室单位:宣传中心、科技处、林科院、推广站,有关州、市、县、区林草局;完成时限:2021年4月启动,长期坚持)

3.加速市场体系建设。着力推进核桃市场体系建设,鼓励引导社会资本自愿参与,强化核桃收储和仓贮能力建设,在昆明、大理、临沧、楚雄、保山等地,引导发展集交易、物流、信息服务、电子商务、金融服务于一体的核桃综合交易市场(中心)。支持企业在全国大中城市设立销售网点,拓展核桃交易新型业态,建立健全较为完善的核桃市场体系,稳定核桃市场供应,实现线上线下综合交易。(责任领导:高峻;牵头处室单位:改产处;配合处室单位:规财处、双中心、基金站、推广站,有关州、市、县、区林草局;完成时限:2021年4月启动,长期坚持)

4.推进核桃产业大数据建设。在已建核桃资源基础数据管理系统、核桃信息采集平台的基础上,搭建核桃产业数据公报、物联网系统、产品质量追溯、核桃产业投融资、产业大数据分析平台、全产业链信息及服务共享平台等大数据系统,建设以云南为中心的国际核桃产业采集及数据资源体系,凸显核桃产业数据对决策水平、研发创新、产业精准指导、政务服务等的支撑作用。(责任领导:高峻;牵头处室单位:双中心;配合处室单位:改产处、科技处、林科院、推广站,有关州、市、县、区林草局;完成时限:2021年9月取得阶段性成果,长期坚持)

(四)加强科研及成果转化,做实支撑

1.提升核桃产业综合科研能力。采取“首席专家+岗位专家+试验站”运作模式,建立云南省核桃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着力强化科技和人才引进,加强核桃产业科技队伍建设。鼓励企业建设技术创新中心,引导企业与科研院所、高校合作,在核桃遗传资源评价及利用、绿色栽培管理、采收及采后处理、产品及副产物加工利用等技术方面进行集中攻关,以核桃油脂、蛋白及副产物等深度开发利用研究为重点的核心技术研发取得重大突破,全产业链技术应用取得明显成效,实现核桃分类利用、分类增值,形成高科技集中化的科研基地、种植基地和生产加工基地。(责任领导:赵永平;牵头处室单位:林科院;配合处室单位:规财处、科技处、机关党委人事处〔人事处〕、推广站,有关州、市、县、区林草局;完成时限:2021年3月启动,长期坚持)

2.加强核桃标准体系建设。围绕打造“绿色食品牌”,将标准化理念应用到核桃产业发展关键环节,建立以质量要求为核心,在原有制定的《核桃种质资源描述记载规范》《核桃品种选育技术规程》《核桃栽培技术规程》等核桃育苗、栽培技术标准的基础上,制修订深纹核桃园地提升改造、产地初加工、包装贮藏、主栽品种坚果质量等级、仁质量等级等深纹核桃生产加工系列技术标准(规范),逐步健全核桃产业技术标准体系,推进核桃产业高质量发展。(责任领导:赵永平;牵头处室单位:林科院;配合处室单位:改产处、林场种苗处、科技处、推广站,有关州、市、县、区林草局;完成时限:2021年4月底前发布实施)

3.加大技术推广和培训力度。以纳入“一县一业”创建的示范县、特色县为重点,兼顾其他核桃主产县(市、区),指导各地制定推进产业发展的具体方案,组织专家进行技术培训和指导。开展核桃品种优化、抚育管理、复合经营、采后处理等技能提升培训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培养一批乡土专家和技术操作能手。省级负责对州(市)、重点县(市、区)技术培训,县级负责对乡镇、村级技术培训。(责任领导:赵永平;牵头处室单位:推广站;配合处室单位:改产处、规财处、科技处、机关党委人事处〔人事处〕、林科院、林技校,有关州、市、县、区林草局;完成时限:2021年4月启动,长期坚持)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建立健全“省林草部门督促指导、州(市)林草局负总责、县(市、区)林草局具体抓落实”的核桃产业新业态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制。省林草局加强对核桃产业工作组和专家组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其职能。各地要建立核桃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政府主导、上下联动、社会参与、多方合作的工作协商机制。定期分析研判核桃产业发展趋势,及时研究解决核桃产业发展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强化政策支持,挖掘发展潜能。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力度,协调省级有关部门加强统筹指导,引导各级金融机构提供优质金融服务,在适当降低贷款门槛、简化审批手续、降低贷款利率、拓宽抵押担保物范围等方面,加大对核桃产业发展的金融支持力度,着力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吸纳社会和金融资金投入核桃产业建设。积极争取财政支持,研究建立核桃收储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撬动作用,带动金融资本参与核桃产业发展。建立健全核桃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长效机制,保持金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提高组织化程度,推进产业化进程。力争用3年时间,全省建立龙头企业绑定专业合作社、专业合作社绑定种植户的“双绑”利益联结机制,形成“分工协作、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产业联合体,实现对具有产业发展条件和意愿的核桃种植户全覆盖帮扶,推进组织化发展,让千家万户的“小核桃”变成具有抵御市场风险的“大核桃”。

(四)加强督促指导,健全考核机制。建立科学规范的核桃产业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划目标督促指导机制。切实加大核桃提质增效工作推进、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前期工作、实施进度、存在问题、实施效果、资金使用等情况的督查指导力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高效、按计划推进。对工作推动有力、成效显著的地区和重点企业等,在产业发展扶持资金安排上给予倾斜。

(五)开展宣传推介,讲好核桃故事。充分挖掘云南核桃经济、商业和文化价值,结合历史、人文、民俗、生态、健康、现代等元素,突出生态、安全、绿色、健康特点,加大云南核桃在各类平面媒体、广播、电视、网络的宣传。通过组织、参与国际国内展销会和原产地推介会,讲好云南深纹核桃故事,不断提高云南核桃的市场知名度、影响力、竞争力和占有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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