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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细化管理举措规范管理模式 建立省级预算单位账户管理长效机制

2024-06-02 03:01|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省财政厅:细化管理举措规范管理模式 建立省级预算单位账户管理长效机制 日期:2023-09-27 09:07 来源:黑龙江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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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以来,省财政厅将预算单位账户管理纳入一体化系统,深入推进“制度+技术”管理模式,实现账户管理规范化、系统化。同时,围绕资金安全运行,修订《省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办法》,探索建立预算单位账户管理长效机制。

一是调整银行账户审批方式。将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方式,由财政部门审批调整为审批和备案两种方式,其中,备案类账户由预算单位按相关规定自行开立,不需财政部门审批。预算单位账户,除工会、党费、团费、定期存款账户为备案类外,其余均为审批类。二是明确银行账户开户类型。参考借鉴其他省份做法,结合我省实际,明确预算单位在原账户类型基础上,还可开立银医、银校合作、医保结算、非独立法人医疗机构、团费、定期存款、基本建设和贷款账户,同时明确开立相关账户的开户条件。三是统一银行账户审批流程。明确预算单位开立审批类账户,需提供开户申请、文件依据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三个要件,经审批同意后开立;明确审批类和备案类账户开立后,需提供开户许可证、集体决策或竞争性方式选择银行的证明材料进行备案。四是增加银行账户年检要求。明确每年4月底前核查预算单位账户使用管理情况,向财政部门报送账户年检申请。开户银行以财政部门出具的《银行账户年检确认书》作为银行进行账户年检的条件,否则,银行不予办理预算单位账户年检。五是同步配发业务操作流程。对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审批、备案流程进行详细的业务操作介绍,以流程图形式作为办法的附件,清晰直观地呈现预算单位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办理银行账户业务的具体流程,提高预算单位办理账户业务的工作时效。

随着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功能不断拓展完善,整合模块陆续上线运行,全链条、全流程、全业务覆盖的财政管理体系不断向纵深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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