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ECD新国际税收规则工作进入下一阶段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中国税收规则 OECD新国际税收规则工作进入下一阶段

OECD新国际税收规则工作进入下一阶段

2024-06-09 23:12|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正如《中国税务快讯》2019年第7期、第17期和第29期中所述,自2019年6月以来,OECD各工作组一直在试图解决设计两大支柱时存在的技术性难题,同时,包容性框架指导小组(SG)也在积极寻求政治共识。支柱一最初的工作重点是要弥合美国、英国和印度三国提案间的差异,由于最终并未就此达成折衷方案,且仍需推动这一工作进程,秘书处于2019年10月提出了“统一方法”,并就该提案举行了公众咨询。该“统一方法”的主要特征包括:(1)一个新的联结度规则,即便一家外国企业并未在市场国内设立任何实体存在,市场国仍能对该企业征税,以及(2)一个新的通过公式进行利润归属的方法,该方法将在跨国公司集团层面计算出需分配的利润额。欲了解更多详情,请点击上文中的链接。

2019年12月,美国财政部在其致OECD的信函中提出,可将支柱一作为一个供跨国公司自行决定是否适用的 “安全港 “,这使得支柱一的工作变得更加复杂。这一提议使得美国和一些欧洲国家之间产生了摩擦,尤其是法国,其已从2019年开始征收了新的数字服务税(DST)。此外,美国的贸易代表办公室也于12月发布了一份报告,该报告声称法国的数字服务税是一种贸易歧视行为,并提议对自法国进口的商品加征关税。而在欧洲方面,此前已有多个欧洲国家表明计划征收数字税,且欧盟委员会也曾表示,若美方加征关税,将支持这些推行数字税的欧洲国家,这有可能进一步引发税收-贸易争端的升级。

但是,随后美法两国政府间开展了对话,并于包容性框架会议上就此问题进行了探讨,最终两国达成了暂时的妥协。包容性框架成员最终就四份文件达成了共识:(1)包容性框架声明,各成员在声明中重申了将在2020年底前达成共识解决方案的承诺,(2)支柱一规则的总体架构,并将之作为谈判的基础,(3)更新后的支柱一工作计划,和(4)关于支柱二的进展说明。这些文件将在2月22日至23日于沙特阿拉伯举行的会议上提呈,供G20财长背书。

为达成折衷方案,本次声明对2019年10月关于“统一方法“的提案进行了一些修改,并就一些问题做出了阐释:

将进一步探讨美国的安全港提案,但需待支柱一其他要素得到进一步充实后,才可就该提案做出最终决定。许多国家都对该提案表示反对,秘书处代表也表示,这不太可能成为共识的基础。因此,预计未来将对此展开激烈争论。 调整了10月“统一方法”提案中 “面向消费者”行业(包括由高度数字化企业提供的服务)的范围。据悉,当前该范围将涵盖:(1)自动化数字服务和(2)面向消费者的企业,两者将作为独立的类别。此外, B2B数字服务(例如云服务)也纳入自动化数字服务中。本次文件还提出了两种不同的联结度规则。对于自动化数字服务,将仅对其适用一个收入门槛;而对于面向消费者的企业,将对其使用联结度的“附加因素”,例如市场中已有物理存在或有针对性地投放广告。 建议将非面向消费者的金融服务、采掘业、船运和航空运输、以及某些专业服务排除在范围之外。 本次文件还指出,包容性框架成员在许多问题上仍存有分歧,需予以解决。这些问题包括:(1)争议预防和解决机制的约束力程度及适用范围,(2)是否可能根据企业间不同的数字化程度,对分配给市场的金额A进行调整(一些欧洲国家希望如此),(3)是否可能根据不同地区间的差异来调整金额A(可能与市场溢价调整有关,中国和印度向来支持这一做法)。

文件还载有一份详细的《工作计划》,其中列出了11个不同的工作流程,要求在7月前商定规则的关键特征,并于2020年底之前制定出技术细节。对于支柱二,文件仅指出目前在技术方面已取得了进展,但还有更多工作亟待完成。



【本文地址】

公司简介

联系我们

今日新闻

    推荐新闻

    专题文章
      CopyRight 2018-2019 实验室设备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