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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穿上新式制服 辅警工作从此有法可依

2023-11-08 18:16|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新起点 新使命 新作为 新形象

  《厦门经济特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作为全省首部辅警法规,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宣誓。(孙二伟 摄)

 

《条例》施行启动仪式现场。(徐天祥 摄)

 

十佳辅警集体代表接受荣誉牌匾。(孙二伟 摄)

 

二十佳辅警上台领奖。(孙二伟 摄)

  厦门网讯(厦门日报记者 房舒 柯恺筠 通讯员 厦公宣) 《厦门经济特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昨日,市公安局举行《条例》施行启动仪式。仪式上,厦门警方组织为辅警代表授发了新式制服,佩戴新标识,并对十佳辅警集体和二十佳辅警个人进行了颁奖。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陈育煌出席。

  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公安机关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任务日益繁重艰巨,万人配警率低于全省和15个副省级城市均值,警力不足矛盾凸显。在这样的背景下,辅警在协助民警进行交通管理、参与街面巡逻、辅助抓捕犯罪嫌疑人等各项警务工作中,已成为重要辅助力量。然而,长期以来,在定位、职能、辅助执法权限等方面缺乏明确规定,使得辅警队伍的处境尴尬。该《条例》的施行,将从源头、从立法层面化解这一问题,让辅警更有职业认同感、自豪感。

  厦门警方表示,《条例》的施行对于厦门公安具有划时代的重要意义,将把《条例》施行作为推进提升辅警队伍规范化、法治化、制度化水平的关键,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做到有法必依,规范执法,维护《条例》的权威和生命力。

  记者了解到,《条例》在规范管理、明确职责、强化保障和监督等方面做了较为全面具体的规定。其中,《条例》首次从法律上明确辅警的身份地位,明确辅警是“为公安机关警务活动及相关工作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明确“辅警也是警”。对于不属于辅警身份的群防群治力量和后勤服务人员进行排除,确立其从事协助人民警察维护社会治安、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服务人民群众等工作的合法性。

  此外,《条例》从法律上规定辅警职责,将辅警的职责分工按照可以在公安机关组织、指挥下协助开展的工作、在民警带领下可以协助开展的工作和禁止从事的工作三类,严格厘清辅警的辅助执法权限、工作界限。相关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厦门实际情况,确保辅警真正成为一线执法警力的有效补充,正确履行职责和接受社会监督。

  值得一提的是,《条例》在立法精神上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内容上遵循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同时结合厦门实际,其中多处具体条文规定为全国首创,体现坚持探索创新、坚持依法授权、坚持问题导向的三个特点,具有较强的现实性和一定的前瞻性。

  下一步,市公安局将进一步细化制定辅警日常管理、薪酬待遇、层级评定、合同聘用、教育培训、考核奖惩、服装标识等配套管理制度,确保辅警队伍各项规范化建设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又讯 昨日,市公安局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条例》的相关工作情况,对《条例》进行政策解读。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曾嘉贤,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郭晓芳,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市公安局相关部门领导出席新闻通气会。

  【条例亮点】 

  清晰界定身份,辅警工作有法可依 

  《条例》从法律层面明确了辅警的身份性质和法律地位,明确其从事协助人民警察维护社会治安、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服务人民群众等工作的合法性、正当性,有效解决了辅警协助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开展警务辅助工作的合法性问题,为全市广大辅警依法开展工作提供了履职依据。

  科学设置职权,全国首创不区分辅警种类 

  在全国首创不做文职辅警、勤务辅警的种类区分,将辅警职责确定为在公安机关组织、指挥下可以协助开展的工作,在民警带领下可以协助开展的工作和禁止从事的工作等三类,厘清了辅警的辅助执法权限、工作界限,做到简单易懂、清晰明了,更加契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基层一线执法实际,确保辅警真正成为一线执法警力的有效补充,保障其依法履行职责。

  健全制度体系,接受监督从严管理 

  《条例》对辅警统一招聘、管理使用以及合法有序退出等环节进行全流程规范,建立健全涵盖辅警招聘、保障、管理、教育训练、纪律、奖励等方面制度体系,明确了公安机关和带领辅警的民警责任。同时明确了接受监督、要求回避、辅助执法全过程记录、出示工作证件、建立辅警督察制度等事项,切实将从严管辅警用辅警的理念贯穿辅警队伍管理全过程。

  合同直接签订,拓宽职业发展空间 

  明确公安机关与辅警直接签订劳动合同,创新提出为辅警提供业务用房,并从薪酬福利、休息休假、保险保障、奖励褒扬等方面明确辅警应当享受的各项待遇,明确公安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在编工作人员时可以安排一定的岗位定向招聘优秀辅警,进一步提高了辅警职业发展空间和职业获得感,有效解决了辅警“招不进、留不住”的突出问题。

  规定学历门槛,持续提升队伍素质 

  严格规范辅警的招聘条件、程序和要求,严把辅警“入口关”,将辅警的招聘条件提升到大专学历以上水平,并明确辅警的服装装备配备和工作证件配发等事项,强调辅警服装、证件的专属性,明确为辅警学历提升创造条件,加强辅警正规化建设,全力打造素质一流、形象一流的辅警队伍。(厦门日报记者 房舒)

  【声音】 

  辅警管理“有法可依” 

  ●林郁(湖里公安分局辅警大队教导员):《条例》实施是厦门公安法治化建设,尤其是警务辅助人员队伍正规化建设的一个里程碑式的事件,具有划时代的重要意义。《条例》为我们的辅警队伍规范化建设提供了法律层面的支撑,辅警管理从原来的“有章可循”到“有法可依”, 也对我们的管理水平和管理能力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另一方面,《条例》一系列的保障优抚激励机制,解除了他们的后顾之忧,创造了一个良好的拴心留人的环境。

  接下来我们也会重点组织我们的基层各级管理辅警的民警学好《条例》,用好《条例》,适应新常态,完成管理工作上的闭环。

  鼓励辅警立足本职建功立业 

  ●洪以琳(市公安局教育训练处辅警管理科科长):作为辅警立法专班成员,从2017年开始即参与厦门辅警立法工作,亲身经历并感受了《条例》从调研、备选、正式立项、审议直至表决通过,深刻感受到各级领导、相关部门及社会各界对辅警队伍的重视关心,也深刻感受到广大辅警对《条例》出台的期盼。

  近年来,厦门辅警在队建制、练兵比武、评选表扬等方面有许多创新做法,得到公安部、省公安厅的充分肯定。现在,这些丰富的辅警队伍管理经验都通过此次立法固定下来,成了法律条文,可以成为今后辅警管理的长效工作机制。也让辅警们看到了广阔的职业蓝图,鼓励他们更好地立足本职建功立业。

  协助警务时更有底气更具硬气 

  ●成聿萍(同安公安分局辅警,曾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阅兵):我从小就有保卫国家、保卫人民、惩恶扬善的梦想,于是我穿上了军装,退伍后又毅然加入了公安辅警队伍,就是想圆我的“警察梦”。《条例》通过后,辅警的身份正式以法的形式被固定下来,这个身份将更容易被社会和群众认可,这让我离梦想又近了一大步,让我无比欣喜与激动!

  依托《条例》的施行,让我们今后在协助开展一线执法执勤时更有底气、协助打击违法犯罪时更具硬气。我也要努力提升自己,为群众做更多的事,让广大人民群众能够真正认可我们这支冲锋在一线的辅警队伍。

  在反诈领域更好为人民服务 

  ●黄颖(刑侦支队反诈中心辅警):作为一名从事两年专班反诈工作的辅警,在日常工作中,深刻感受到了反诈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条例》中明确提出在公安机关的组织、指挥下,辅警可以协助开展社会治安防范、反诈骗等宣传工作,这是我市首次在全国辅警立法实践中提出反诈骗宣传工作,也代表了厦门警方对反诈工作的重视。

  相信随着《条例》的施行,我们的专业身份将会更受群众认可,从而拉近我们与市民群众的距离,联动群众力量助力构建“全民反诈,全社会反诈”新格局。辅警不局限于辅助二字,《条例》帮助我们发挥自身所长,在专业领域中更有底气地为人民服务,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厦门日报记者 房舒)

  十佳辅警集体、二十佳辅警个人名单 

  十佳警务辅助人员集体(10个) 

  1.市公安局鼓浪屿派出所“屿家亲”女子辅警分队

  2.市公安局湖里分局人口管理科辅警分队

  3.市公安局集美分局巡特警反恐大队辅警中队

  4.市公安局新阳派出所辅警中队

  5.市公安局新店派出所辅警中队

  6.市公安局指挥情报中心指挥调度处辅警中队

  7.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压力测试队辅警分队

  8.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反诈骗工作处辅警分队

  9.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湖里大队机动中队辅警分队

  10.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留置管理所辅警分队

  二十佳警务辅助人员(20名) 

  1.于砥砺  市公安局思明分局巡特警反恐大队

  2.孙百发  市公安局中华派出所

  3.郑世煌  市公安局湖里分局巡特警反恐大队

  4.孙永辉  市公安局金山派出所

  5.郭保雷  市公安局杏林派出所

  6.詹志明  市公安局侨英派出所

  7.林梅(女)  市公安局海沧分局交警大队

  8.方于蓝  市公安局同安分局交警大队

  9.成聿萍  市公安局同安分局巡特警反恐大队

  10.黄金涛  市公安局马巷派出所

  11.杨书力  市公安局翔安分局巡特警反恐大队

  12.程伊明  市公安局机场分局辅警大队

  13.汪凯  市公安局集美软件园派出所

  14.张许峰  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第二大队

  15.陈超  市公安局禁毒支队综合处

  16.曾华毅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思明大队综合科

  17.陈成衍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动大队

  18.许贵玲(女)  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综合处

  19.蔡国镇  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第二看守所

  20.廖斌斌  市公安局人民警察培训学校教学研究科

  【相关链接】

  全面提升辅警队伍 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

  厦门开放大学、国家开放大学(厦门)警务辅助人员学院昨揭牌

   

警务辅助人员学院揭牌。

  厦门网讯(厦门日报记者 房舒 通讯员 厦公宣)昨日上午,厦门开放大学、厦门市公安局战略合作协议签订暨“厦门开放大学、国家开放大学(厦门)警务辅助人员学院”揭牌仪式在厦门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举行。

  记者了解到,早在2019年市公安局就已联合市广播电视大学(现改名为厦门开放大学)举办辅警学历提升班。此次,随着《条例》即将正式施行,市公安局将警务辅助人员学院的启动,作为建设“素质一流、形象一流”的厦门警队、全面提高辅警学历水平、切实打造一支素质过硬的辅警队伍的重要工作组成部分。接下来,厦门警方将以此为主要依托,组织现有辅警参加学历提升教育,扎实开展辅警技能培训,着力全面提升辅警队伍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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