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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构建“三抓三强”体系 强化科研人员激励

2023-12-13 23:50|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人才是第一资源,是共同富裕“扩中提低”的重要力量,科技创新是促进高质量发展、做大共同富裕蛋糕的关键变量。

  去年以来,宁波市构建“三抓三强”体系,以20多万科研人员为基底,推进知识价值导向分配机制改革,破解科研人员总量偏少、分配制度激励不足等难题,充分授权松绑、激发创新效能,促进科研人员增量、增收与区域经济提质,实现人才强、科技强、经济强的发展路径。

  抓引才强聚智 壮大科研人员基底

  深入实施甬江人才工程,创新开辟10类人才直接认定入选、10类人才直接进入终评的“10+10”申报“直通车”,“十四五”以来遴选支持高层次人才项目979个,六成以上科技创新项目集中在三大科创高地领域。坚持“人才谁使用谁评价”,面向甬江科创区重点平台,在全省率先开展市级授权松绑综合改革,制定甬江科创区人才专项政策,出台甬江实验室人才集聚11条、宁波大学力学人才引进9条、宁波东方理工大学国际化人才集聚8条,甬江科创区已集聚全市31%市级人才、41%省级人才、43%国家级人才;甬江实验室成立两年来引进16支科研团队、300余名高端人才。建立海外人才协作共管机制,实现外籍人才工作许可和居留许可“一窗通办”,推动外国高端人才杭甬互认,持有效工作许可在甬工作外籍人士达到2596人,其中A类高端人才超30%。推广科研助理制度,鼓励项目承担单位按规定从科研项目经费等渠道列支科研助理相关经费,吸纳高校毕业生3116人,吸纳人数与指标完成率均居全省第一。

  抓放权强活力 提高人才获得感

  修订《宁波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探索知识价值导向分配机制,扩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自主权,实施自然科学基金、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经费包干制管理,提高科研项目间接费用比重,对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大数据等智力密集型科研项目,间接费用比例提高到不超过60%。完善成果转化推广机制,允许高校院所成果转化收益不低于75%的比例奖励相关人员,推动高校院所科研人员进企业,年服务企业近万家次。深入实施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科技三评”改革,修订《宁波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行提名制,创设青年科技创新奖,加大对重大原创成果的激励力度,2022年3人(团队)获科技创新特别奖、9人获青年科技创新奖。布局建设“研值在线”“科技大脑”,免费开放科技文献服务平台,重塑“一表多用”机制,实现全流程“网上办”,建立“不见面”评审机制,项目评审时间压缩40%以上,大幅提高重大科技项目评审效率,保障涉企科技政策直达快享。

  抓双创强企业 赋能产业创新发展

  鼓励企业推行协议薪酬制,提高科研人员待遇,实行股权、期权等多种激励手段,实现人才与企业共发展。升级“金凤凰”平台,覆盖保障全市800余家人才企业,累计发放低息贷款超72亿元。选派248名助创专员,结对服务304家人才企业,年均解决发展实际问题500余个,助创满意度超过95%。修订《宁波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管理办法》,扩大专业化孵化平台运作方式,鼓励科研人员入驻创业,累计创建市级以上众创空间、孵化器159家(国家级分别为16家、34家),目前在孵企业2300家,吸引2.5万人参与创新创业,孵化出锦浪科技、蓝卓、卢米蓝等高新技术企业217家。为应对疫情压力、助企纾困,进一步推动减免孵化器等园区入驻企业费用,累计为入驻企业减免租金超4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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