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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2022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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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成员单位、各区分减联办: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践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持续打好上海市垃圾分类攻坚战和持久战,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我办制定了《上海市2022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代章)

2022年3月2日

 

上海市2022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践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持续打好上海市垃圾分类攻坚战和持久战,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坚持对标国际“最高标准、最好水平”,按照“无废城市”建设理念,以“补短板、强弱项”为重点,切实发挥联席会议统筹协调作用,抓住《条例》施行三周年关键期,巩固生活垃圾分类实效,提高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能力,完善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稳步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固化市民良好分类习惯和文明行为,不断改善人民生活品质,持续引领低碳生活新时尚,确保本市垃圾分类工作持续走在全国前列。

二、主要目标

着力优化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巩固提升实效,加快短板治理,持续提升本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

一是固实效。全市居住区、单位垃圾分类达标率保持在95%左右,提升公共区域垃圾分类质量。

二是补短板。提升和规范“两网融合”体系;完善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坚决杜绝混装混运、跑冒滴漏,明显减少作业扰民;提高中转能力,规范中转运营。

三是提能力。推进区级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固化一批转运设施用地。加快末端设施建设,启动新一批7座湿垃圾项目,提升湿垃圾资源利用能力。促进可回收物资源化利用,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2%。持续做好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

四是促减量。促进餐厨垃圾源头减量,进一步落实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限制使用一次性餐具、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等举措,源头减量率达到3%。

三、重点任务

(一)持续提升源头分类品质

1.优化社区分类投放管理。坚持党建引领,发挥居(村)委、业委、物业、志愿者多方协同作用,持续优化“一小区一方案”,提升社区精细化投放管理水平。开展规范社区分类投放专项整治行动,开发面向公众开放的“小包垃圾”随手拍监督性小程序,促进属地进一步落实责任,定期梳理分类实效不理想社区清单,进行公示和重点督导,显著改善社区小包垃圾乱丢弃、混投乱投等违规易发问题,力争基本消除集聚性小包垃圾乱丢弃现象。提升投放点管理,制定面向基层的分类投放管理工作指南,指导基层在转变志愿者值守方式过程中保障垃圾分类实效。鼓励基层管理模式创新,组织开展社区源头分类投放创新模式大赛,引导基层固化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微管理”模式。

2.改善公共场所分类质量。促进交通枢纽、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医疗机构、旅游景区等场所依法落实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责任,通过告知管理、联动巡查、加强惩戒等方式,切实提升流动人群分类意愿和实效。创新拓展垃圾分类宣传形式,重点巩固机场、火车站、客运码头、轨交站台、公交站点、商业楼宇、公园广场等公共区域垃圾分类管理实效。加强管执联动,强化责任落实和执法监督,针对乱扔垃圾等违法行为的商铺加大处罚力度,显著减少商铺及废物箱周边小包垃圾数量。加强作业规律研究,持续改进公共区域定时定点、沿街商铺上门收集制度,落实优化“一路一策”,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效能。

3.推进技术标准升级。对近些年关于全程体系建设的探索性制度提升为地方性标准,实现分类设备、垃圾箱房、收集站等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制度的标准化。结合“美丽家园”建设,促进居住区投放点、垃圾房升级改造,鼓励有条件的区域率先建成一批标准化、集成型垃圾房。全面推广道路废物箱投口改造,改进公共场所分类投放引导方式,并开展公共区域废物箱投口改造效果评估。鼓励部分地标区域、窗口区域试点开展可回收物精细化分类回收,打造一批具有典型引领意义的商圈、交通枢纽、公园绿地等公共场所垃圾分类样板区域。

(二)深化巩固长效机制

1.落实物业服务企业投放管理责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工作的通知》(沪房物业〔2021〕171号),推进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所在社区分类投放宣传告知工作,完善住宅小区违规投放行为发现、报告机制,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巡查,对承租人、装修人员等违反分类投放要求的行为,及时劝阻、制止,对拒不改正的,向属地城管部门报告。按照《条例》和物业管理相关规定,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履行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义务,做好投放点撤桶、换桶和投放点周边环境卫生保洁等管理工作。指导督促房产经纪和租赁企业加强协同,通过合同约束承租人群履行分类投放义务。针对临时租户、家政服务、装修人员等流动人群,编制社区流动人群宣传培训通用教材。

2.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围绕重点环节、重点场所、重点对象,加强案例公示、媒体曝光、信用惩戒等手段运用,形成全市垃圾分类执法检查高压态势。加强社区执法监督力度,将垃圾分类执法向社区延伸,利用垃圾分类智能技术,积极运用“非现场执法”等方式,提高执法监督效能。提升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对不履行分类义务、乱丢小包垃圾且屡教不改的人群强化执法处罚,力争居住区个人案件查处数量实现明显提升,有力震慑垃圾分类违法行为。结合塑料污染治理,加强餐饮服务业不主动提供限制使用的一次性餐具、旅游住宿业不主动提供客房一次性用品、党政机关内部办公场所不使用一次性杯具等的执法检查,加强宣传引导,加大培训力度,增强从业人员守法意识。

3.加快数字化监管应用。完善优化生活垃圾分类全程管理智能应用场景,完善技术方案、优化评判规则,促进生活垃圾全程分类智能场景在管用、实用方面逐步优化。提高智能监控在生活垃圾分类定时定点、误时投放等场景中的实效发挥。促进各区加快探索和配置视频监控、智能监控、车载自动称重等感知终端,强化对区级生活垃圾收运处作业过程的智能监管,鼓励各区将生活垃圾全程监管纳入区级平台,提高区级生活垃圾全程管理的响应度,基本建成市、区两级垃圾分类数字化综合监管平台和街镇级专题应用平台。

4.深入凝聚社会共识。持续开展垃圾分类新闻宣传,组织开展《条例》三周年主题宣传活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持续面向学校、社区、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培训、创意发明、宣传推广活动,开展垃圾分类“七进”活动,推动垃圾分类纳入各类绿色创建。结合市民修身行动、文明风尚培育行动,积极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进一步发挥城管社区工作室等平台作用,加强对窗口区域、公共场所、流动人员等重点场所和重点人群的宣传引导。建设一批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示范教育基地,进一步营造低碳生活新时尚良好社会风尚。不断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三级体系、五级队伍”格局,力争实现全市所有街镇垃圾分类志愿服务组织全覆盖。依托绿色账户平台,广泛宣传资源循环利用和绿色低碳理念,面向全社会征集可回收物服务点、中转站视觉识别系统(VI)形象设计。

(三)着力补强分类收运服务

1.严抓重点整治整改制度化落实。继续巩固前两轮国家环保督察、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突出问题等整改实效。落实2021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突出问题整改。持续开展生活垃圾收集、运输、转运、处置全过程污染(如垃圾残液、冲洗废水、异味、噪音等)的日常检查和治理整治,建立及时发现机制,落实即知即改,杜绝系统性风险。

2.改善清运作业服务形象。组织开展环卫作业扰民治理专项行动,修订环卫作业规范,完善评议制度,定期通报作业扰民投诉情况,通过改进装备、优化工艺、规范作业、时间调整、管理联动等手段,着力解决环卫清运车辆噪音、异味、冲洗等扰民问题,明显减少环卫作业市民投诉。优化车容车貌,改善清运车辆形象,提高居住区公共环境卫生质量。

3.提升社区装修(大件)垃圾管理。持续推进“定时定点投放、预约到点收集”收运新模式,提升收运效率,减少作业扬尘和噪声,到2022年底装修(大件)垃圾收运新模式覆盖60%区域。广泛开展“装修(大件)垃圾进小区”宣传,完善小区内收运服务企业服务信息、收费信息的上墙公示,到2022年底力争覆盖80%以上居民区。及时更新装修垃圾清运价格信息,做好网上动态调整公示,接受市民监督。

4.强化全程分类过程监管。开展固废遥感监测,形成发现、传导、整改、监管的闭环监管流程。规范装修垃圾残渣、陈年垃圾整治残渣进入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流程管理。强化物流计量监管,优化称重计量模式,加强生活垃圾流量流向实时监控。依托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信息化管理平台,加强全市统筹,强化物流管控。

5.稳步推进装备能力升级。推进新能源环卫车辆应用,落实新能源环卫车发展实施方案,加快建设环卫停车场和配套充电设施,有序更新淘汰,优化招标管理,打造新能源环卫车高标准保洁示范区。提升作业便民利民水平,积极改良各类在用压缩设备、作业机具、车辆装备等。

(四)积极破解资源化利用瓶颈

1.巩固“两网融合”布局体系。推进各区将可回收物中转站、集散场纳入环境卫生设施等专项规划,并将其作为城市配套的基础设施用地,结合资源循环利用企业动态名单管理制度,在保留用地等方面给予指导支持,积极探索土地供应与项目分离、租赁厂房或工业园区配套建设等新模式,促进可回收物回收行业长期稳定发展。持续推动主体企业集聚化发展,推进各区落实主体企业定期评议制度,加强信用管理,对服务能级低下、发生重大违规的主体企业及时予以清退。提升服务点、中转站运营管理水平,鼓励标准化、规范化、连锁化经营,确保整洁卫生和消防安全。进一步明确可回收物中转站和集散场的环境管理要求,制定明确管理规程,加强环境评估指导,并持续推进可回收物跨省转移利用备案工作。保障可回收物回收车辆合理路权,对车辆配备、通行区域、上路时段等予以支持和规范,并明确回收驳运车辆应采用道路外作业方式开展回收工作。

2.提升社区回收服务便捷度。以定时定点回收、一定数量上门有价回收、定点预约回收等方式,规范主体企业在居住区的可回收物服务行为,打通“两网融合”居民端“最后一百米”,形成扎根社区、服务居民的服务点网络。通过可回收物视觉识别系统征集,建设若干座示范型中转站,提升可回收物体系服务功能,鼓励有条件的主体企业利用示范型中转站,开展废旧物资交售、交易试点,打造一批市民身边的可回收物低碳交售点。结合五大新城建设,依托绿色账户拓展建设“资源利用科普体验站”,提供“家门口”的垃圾分类科普教育服务体验。

3.拓展资源化利用渠道。结合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推进和低价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开展废塑料泡沫等可回收物利用高值化技术应用研究,探索研究市域内闭环管理模式。强化长三角区域联动,完善长三角再生资源类固体废物跨省转移备案机制,提升再生资源跨区域转运效率。按照城投集团托底、市场参与的思路,加快引入高技术水平的资源循环利用企业,推动老港生态环保基地废织物、废塑料资源化利用等项目试点落地。

4.加强湿垃圾资源化利用研究。提升湿垃圾高值化利用水平,加快开展沼渣低碳高值化利用、湿垃圾高效清洁低碳资源化处理等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完善黑水虻等生物处置废弃物技术方案。加强资源化品质管控,推动湿垃圾处理衍生品质量管控和检验技术研究,进一步促进达到标准的餐厨类湿垃圾资源化产品或土壤调理剂产品,在农业、林业、绿地等适宜领域推广应用。

(五)加强末端处置能力建设

1.补齐固废处置能力短板。持续推进浦东海滨、宝山再生能源中心项目全面建成投产。推进新一批湿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落地,启动老港三期、闵行、嘉定、松江、青浦、奉贤、崇明等湿垃圾集中处理项目。预计2022年底,全市生活垃圾焚烧能力达到28000吨/日,湿垃圾集中处理能力达到7000吨/日以上。

2.优化分散设施能力。按照属地负责原则,对照分散设施运行维护要求,组织评估分散设施现状,充分挖掘分散型湿垃圾处理设施潜力,强化湿垃圾就地就近处理设施技术指导和工艺优化,促进符合条件的分散设施强化管理,持续达标运行。继续推进有条件的餐饮服务、高等院校等单位湿垃圾就近就地处理,提升规模化菜场湿垃圾就地处理设施运营管理水平。

3.提升末端设施运营水平。全面落实老港“四统一”管理要求,持续提升老港基地运营监管水平,开展老港生态环保基地运行管理标准化试点,促进老港基地资源化利用能力和水平提升。逐步优化第三方监管,持续开展各类设施规范运行检查,确保全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规范、安全、稳定运行。开展新一轮生活垃圾运输处置结算价格方案测算,适时调整结算价格。

(六)不断促进源头减量

1.促进餐厨垃圾源头减量。倡导粮食节约,继续深化“光盘行动”,积极开展“节水爱粮”专项活动,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落实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推行光盘行动的实施方案》。持续发挥生活垃圾收费价格杠杆机制作用,完善餐饮浪费监管机制,引导餐厨垃圾源头减量。积极推进部分有条件的区域、有技术条件的企业双向对接,探索食品加工企业、规模化菜场餐厨垃圾的源头减量和高值化利用,减轻湿垃圾对末端资源化利用系统压力。

2.持续推动包装物减量治理。结合塑料污染治理,加强推广可循环绿色包装应用,引导电商、外卖等平台企业使用绿色包装产品,全面落实商务领域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制度,建立电商、外卖平台一次性塑料制品替代管理机制。促进快递包装物减量及循环使用,加强监督管理,推动本市电子商务企业提供多种规格封装袋和可循环使用包装袋等绿色包装选项,运用计价优惠等机制,引导消费者使用环保包装。加大快递包装塑料废弃物规范回收力度,争取在本市寄递企业网点规范新增1000个包装废弃物回收装置网点。开展快件过度包装规范整治,力争电商件不再二次包装率达到95%。发挥公共机构引领示范作用,设立可循环包装协议回收点,持续落实可循环快递包装、塑料类可回收物单独回收等试点工作。加强商品包装物减量监管,提高监督抽查效能,科学制定监督抽查计划,对本市生产、流通(含电商平台)领域的糕点、茶叶、饮料酒、保健食品、化妆品等商品开展约1200批次的包装物监督抽查。

3.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结合节约型机关、绿色采购、绿色饭店、绿色学校、绿色商场、绿色快递网点、“无废”景区等创建活动,大力倡导源头减量,鼓励源头减量纳入示范评比和绿色创建标准,促进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积极开展源头减量试点,制定大型体育赛事源头减量指南,指导具备条件的场馆开展源头减量主题活动,营造绿色低碳良好氛围。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协同联动。进一步发挥垃圾分类减量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加大日常综合协调和监督指导力度,坚持市级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任务按月落实进度统计、进展简报制度。切实发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作用,针对瓶颈性问题和反复性问题,加强督办,协调推进。持续推进本市与江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垃圾分类“1对1”交流协作,创新交流形式,结合双方实际,形成典型案例。

(二)优化考评监督。深入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实效综合考评制度,围绕短板问题和管理趋势,修订发布考评办法,细化制定管理规则。加大检查通报力度,以评促改。

(三) 强化规划支撑。根据《上海市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总体要求,推进各区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2035)编制工作,强化各类设施用地保障,明确各类设施、设备建设配置需求和计划,完善各区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布局。

(四)加快政策落地。开展新一轮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支持政策研究。推动循环经济扶持办法等有关政策在垃圾资源利用等领域落地,实现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

(五)强化科技引领。加强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的研发和应用,促进产学研用合作,鼓励科研机构、高校开展生活垃圾处置技术创新、循环经济应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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